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 号)
等有关规定,对嘉兴南湖文旅推荐视频拍摄及宣推项目以择优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择优比选采购活动,特此公告。
一、采购需求清单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括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01 | 嘉兴南湖文旅推荐视频拍摄及宣推项目 | 1. “文旅推荐官”宣传片摄制90秒( (略) 推送); 2. 原创音乐作品MV制作2个(每个4分钟内, (略) 推送); 3. 宣传推广: (略) 推送不少于1次, (略) 推送不少于3次, (略) 推送不少于2次; 4. 组织开展采风活动,策划统筹并承担交通、食宿、会务场租等所有涉及费用。 | 23 | 8月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 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略) -采购人采购意向公开;
1.2 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1.3 要求投标人提供近半年任意连续3个月(指2024年5月-2024年7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4 要求投标人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等渠道查询的信用 (略) 上截图打印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三、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从2024年8月27日起至2024 年8月29日止,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比选文件的地点: (略) 南 (略) 22号南湖区第二行政中心1015室。
3、获取比选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方案报价及本邀请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证明材料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8月3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比选地点: (略) 南 (略) 22号南湖区第二行政中心1019室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南湖区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 (略) 南湖区第二行政中心
联系人:王筱
电 话:0573-*
(略) 南湖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