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人民政府
关于大余县2022年度第二批次集镇建设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大余县2022年度第二批次集镇建设项目征收土地范围内涉及南安镇新余村、新民村,黄龙镇黄龙村、灵潭村的集体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安置方案,经大余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公告如下:
一、规划用途
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教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机关团体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拟征收土地位于南安镇新余村、新民村,黄龙镇黄龙村、灵潭村。具体征收范围见征收土地勘测定界图。
三、征收土地面积
经勘测定界及现场调查确认结果确认,本次征收土地面积约60亩。
四、征收土地、青苗补偿标准及支付对象
(一)征收土地补偿。《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青苗、附着物补偿。青苗、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委托 (略) 场价格进行补偿。
(三)支付对象。征收土地补偿费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确定方案,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全部支付给农户。
属于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支付给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于农户或其他权利人所有的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支付给农户或其他权利人。
五、安置政策
本次征收采用宅基地、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进行补偿安置。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2年6月16日起至2022年7月16日。
七、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对本方案有异议的,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书面申请,由县自然资源局按规定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的,按放弃听证办理。
特此公告。
附件:征收土地勘测定界图
联系单位:大余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点:大余县南安大道
联系人员:李俊
联系电话:0797-*
大余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