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河电站加油站经营性租赁费用评估项目询价公告
尊敬的供应商:
我单位将以询价采购的方式对滨河电站加油站经营性租赁费用评估项目进行询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供应商资质及业绩要求:
(1)报价方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同时满足本条款中的所有资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报价方为国家注册的合法有效,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报价方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营业执照(在营业范围内投标)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如有存在则否决报价资格:
(1)应答文件没有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
(2)应答文件载明的询价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
(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4)应答文件载明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询价文件的要求;
(5)应答文件附有采购组织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
(6)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7)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应答文件,或在一份应答文件中对同一询价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备选供应商方案的除外;
(8)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应答、串通应答、以行贿手段谋取中选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应答的;
(9)应答报价明显低于其成本价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违约或发生项目质量问题的;
(11)供应商不具备询价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业绩要求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应答或者未划分项目的同一询价项目应答。
4、被询价的投标单位应就相关要求,向我单位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投标书统一用标准式档案袋密封,将《报价书》加盖公章后密封并加盖章于2024年11月7日14点30分 (略) 众合 (略) 会议室( (略) 凤之梦4 (略) 308室)报价文件接收人。该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5、被询价的投标单位可以不对我单位的询价函作出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
6、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7、本项目以单日运营成本价格最低的为中标单位。
二、报价函构成:
1、报价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及营业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公司简介(包括组织机构和人员);
5、项目相关业绩及合同;
以上资料务必按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他按规定签字、盖章,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三、项目概况及要求:
1.招标内容:本次项目为滨河电站加油站经营性租赁费用评估项目工作,相关工作内容详见技术协议。
2、要求:
项目期限:合同签订后5天内完成本项目租赁的租赁费用评估。
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元(高于此限价投标为无效投标)
3、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在领取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金额为人民币1500元。
三、技术规范和要求
详见技术协议及本项目采购需求
四、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采购人名称: (略) 滨河电站
采购人地址: (略) (略) (略) 2号
代理机构: (略) 众合 (略)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凤之梦4 (略) 3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