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略) 杉燕 (略) 片区排水防涝整治项目(EPC)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本项目招标人已委托相关咨询单位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现补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文件(详附件);
2.根据《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的规定,取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即,为本项目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服务单位可依法参加本项目投标。
特此修改。
招标人:湖北知行 (略)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