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社会治理中心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吴中区社会治理中心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中区社会治理中心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 (略) 吴中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行审项批(2024)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 (略) 吴中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招标人为苏州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吴中区社会治理中心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标段)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吴中 (略) 98号 2.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3.38亩,现有主体建筑面积7527平方米,主楼7层,东、西副楼各4层,合同估算价约*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N** | 吴中区社会治理中心提升改造项目设计 | 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改造(含原土建复原图、建筑外立面改造、结构加固)、室内装饰装修、机电设计(强弱电、暖通、空调、给排水、消防、智能化、厨房等)、灯光照明、室外绿化等设计;装饰材料、灯具及设备选型等配合设计;涵盖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全过程配合服务(按集中建设单位要求) | 178 | 30 |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 (略) 场监管 (略) (略) (略) (略) 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 (略) 不得同时申请;(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 (3)对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 四、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改造(含原土建复原图、建筑外立面改造、结构加固)、室内装饰装修、机电设计(强弱电、暖通、空调、给排水、消防、智能化、厨房等)、灯光照明、室外绿化等设计;装饰材料、灯具及设备选型等配合设计;涵盖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全过程配合服务(按集中建设单位要求)。 五、备注: 1、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项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3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扫描件并上传至其他资料,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注册建筑师证书、劳动合同和连续近3个月在该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如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则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扫描件,但应提供注册建筑师证书、退休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和意外伤害保险凭证扫描件,未上传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4、补偿办法:中标单位不予经济补偿,第二名未中标单位给予0.*元、第三名未中标单位给予0.*元的经济补偿费。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详见评分办法;6、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7、 (略) 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最 (略) 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的通知。8、本项目一级注册建筑师按《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要求执行。9、按“吴集建办[2022]2号文(吴中区集中建设管理办法)”及“2024第7号文(集中建设任务单)”要求由苏州 (略) 承担本项目集中建设工作,本项目招标人为集中建设单位苏州 (略) ,使用和接收单位为中国 (略) 吴中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09-18 00:00至2024-09-25 23:59;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获取/;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9-30 13:30。 5.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苏州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 地 址: | 苏街103号 | 地 址: | (略) (略) 87号 | 邮 编: | * | 邮 编: | * | 联系人: | *益彰 | 联系人: | 焦晓琳、卢亚兵 | 电 话: | 0512-* | 电 话: | 0512-* | 传 真: | 传 真: | 0512-*-804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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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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