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4WQCQ007
(略) 受翁牛特旗住房和 (略) 委托,对该单位房屋进行公开招租。
出租人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出租人:翁牛特旗住房和 (略)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3XJ
法定代表人:高(略)雷
标的编号 | 出租 标的 名称 | 面积 (㎡) | 租期(年) | 竞租 底价 (元) | 竞租 保证金 (元) | 竞价 步长 (元) |
1 | 向阳街 74-76号 | 148.69 | 2 | (略) | 8000 | 1000 |
特别说明:
1.本次出租的房屋实际面积若与本公告中公布的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中标租金。
2.有意向的承租人应在出租公告截止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自行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及标的详细情况,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向出租人咨询、确认。相关质疑须在标的出租公告截止前提出。意向承租人一旦参加竞租,就应为自己的竞租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凡参与竞租,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确认了解租赁标的范围、数量、现状、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等,并认可租赁标的现状及租赁要求。意向承租人如未实地查验、了解掌握出租标的实物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竞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出租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信息等均严格按照翁牛特旗住房和 (略) 提供的文书确定, (略) 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竞租成功,承租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出租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上述资产转让已履行了政府审批程序,并且已批准。赤峰 (略) 对转让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即赤大信评报字[2024]第2-009号,资产评估结果已在翁牛 (略) 备案。
三、租赁要求(一)该房屋不得转租或转借给第三方。
(二)租赁期内,水、电费、余热费、物业费等其他一切经营中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三)租金缴纳:一次性交清。
(四)未尽事宜见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四、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意向承租方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租。
五、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意向承租人按《附件4: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方法, (略) 上报名登记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3日8:30起至2024年12月16日17:30止。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3日8:30起至2024年12月16日17:30止。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7:30止。
(银行到账为准)。
六、标的踏勘时间、地点、联系人时间:2024年12月3日8:30起至2024年12月16日17:30止。(节假日除外)。
地点:向阳街
联系人:陈英浩
电 话:(略)
七、交易方式(一)网络竞价方式;
(二)以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三)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确认的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承租人确定为承租人,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确认的,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
网络竞价时间:2024年12月17日上午9:00时
延时竞价周期:240秒。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 (略) 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4: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
(四)标的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八、竞租保证金的 (略) 置(一)意向受让方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略) (略) 系统生成的银行子账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买保证金。
(二)法人、自然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 (略) 上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的银行子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未成交竞租人及成交竞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资产租赁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竞租的;
3.未按成交(中标)要求交纳租赁成交价款的;
4.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而意向承租人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5.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6.未按出租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九、租金的支付承租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联系出租人,向出租人指定账户一次性全部付清租赁价款。
十、意向承租人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一)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申请报名登记时应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二)自然人申请报名登记时应上传:
1.本人身份证;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十一、资格确认成交后,承租人持申请报名登记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的加盖公章)到 (略) (乌 (略) 行 (略) 演艺中心西侧翁牛特旗政务服务大厅二楼)进行资格确认。
联系人:刘玉杰
电 话:0476-(略)
发布单位: (略)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