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
云南省磷化工企业发展粗放,磷石膏利用率低。督察报告指出:云南省部分磷化工企业生产工艺、装备落后,生产条件、污染防治措施难以满足环境保护要求,稳定达标排放难度较大。全省每年产生磷石膏约*吨,但每年仅能利用*吨,利用率16.6%,远低于全国40%的平均水平。截至2020年年底,云南省已堆存磷石膏约2亿吨。
二、整改单位
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县住建局
三、整改目标
全面排查磷化工企业及装备,解决磷化工企业存在生产工艺、装备落后的问题。
四、整改时限:2022年年底
五、整改措施
对辖区内磷化工企业生产工艺、装备、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对照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开展综合整治。
六、整改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保障。为有效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及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成立了县工信商务局、县发改局、文山州生态环境保护局丘北分局、县住建局四家单位联合组成的磷化工企业生产工艺、装备落后问题整改工作小组,确保有序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的整改。
(二)加强部门协作,全面开展排查。2021年10月,根据《文山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排查磷化工企业生产工艺、装备和污染防治设施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文工信〔2021〕123号)精神要求,县工信商务局及时组织对所监管企业进行排查;2022年3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再次结合部门职能,在全面范围开展磷化工企业及装备排查。通过两次排查,2021年1月,昆 (略) 在县发改局备案,计划实施云南省丘北县舍龙磷矿,项目建设地点在丘北县新店乡小平地村,总投资7839.*元,建设内容及规模为矿区面积0.4926平方千米,主要内容包含露天采矿、开拓运输、开采工艺、矿山机械、供排水、供配电等,建设规模为*吨/年。截止目前,该项目还在申办采矿证等相关手续中,未动工。
综合各部门排查情况,丘北县目前无磷化工企业及其生产工艺、装备和污染防治设施,无磷石膏的使用和堆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