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深圳市 (略) 债权及其他权益类资产 | ||
项目编号 | *** | 转让底价 | * 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 |
(略) 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江北区 | 资产类别 | 债权 |
转让方承诺标的简况转让方简况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本资产通过重庆联 (略) 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 (略) 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 (略) 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转让,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 (略) 门审核通过;
3、我方转让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 (略) 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 (略) 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 (略) 追偿。
二、标的简况
标的描述 | 华润渝康在中原信托·皇庭国际定向资管投资项目集合资金信托合 (略) 权利义务以及信托计划劣后级受益权之收益权转让协 (略) 权利义务 | ||
转让底价(万元) | * 万元 | ||
债务人 | 详见附件 | 债权本金金额 | 万元 |
累计欠息 | 万元 | 本息合计 | 万元 |
担保情况 | 详见附件 | ||
评估报告文号 | |||
评估基准日 | |||
重要信息披露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曹蓉 | 联系电话 | *** |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华润 (略) | |||
行为批准机构 | 华润 (略) 业决会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 (略) 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 (略) 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包括华润渝康在中原信托·皇庭国际定向资管投资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 (略) 权利义务以及信托计划劣后级受益权之收益权转让协 (略) 权利义务。 本标的资产基准日为 * 年12月20日,实际金额、担保情况等以合同约定和法律文书为准。 2、该户其他类权益标的资产已判决, (略) 立案。 3、目前该户质押物存在查封情况。 4、本次资产项目的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和代理受让。若只有一人报名并完成报价,将补登7个工作日的公告后确认是否成交。 5、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内 (略) 递交《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同时交纳相对应的竞买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须在挂牌期内到账,交款账户及方式以报名 (略) 通知为准)。《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鲜章)、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B、《受让申请书》(加盖鲜章)。 C、签订《 (略) 竞价实施方案》(加盖鲜章)。 6、挂牌期 (略) 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略)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本次交 (略) 分。其他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还。 7、竞买人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 (略) 公布交易结果日)起1个工作日内 (略) 领取《交易结果通知书》,并在领取后1个工作日内, (略) 出具的《交易结果通知书》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协议》。 8、资产购买价款支付方式: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在价格优先的前提下,一次性付款优先于分期付款,竞买人在报名时需明确付款方式,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如选择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于《资产转让协议》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一 (略) 价款;如选择分期付款,买受人应于《资产转让协议》生效后1个工作日内,支付不低于成交价30%的首付款,首付款之日起半年内支付成交价的30%,协议到期日付清剩余价款,经转让方同意允许买受人提前付款,未付价款按不低于12%/年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于每季度末月20日支付。(具体分期计划以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为准) 9、本项目成交后可能产生一切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债权关系及债权主体和抵押关系变更税费、债权关系变更通知公告费、受让方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等)。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具 (略) 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 (略)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 (略) 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 .4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7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 (略) 集团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罗棹瀚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