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变更1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第二公租房家具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2018AGCZ0120
原公告日期: * 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 第二公租房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答疑、 (略)
“ (略) 第二公租房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2018AGCZ0120)答疑、 (略) 如下:
一、答疑公告
1、政府采购清单中也有实木家具分类,招标文件“ (略) 分详细评审表”中“1.投标人综合信誉和实力”的第3小项木制家具是否指实木家具,如包含实木床,实木书桌,实木衣柜等。
答: (略) 需求第58页“5、主要原材料要求”的“5. (略) 有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要求满足不低于E1级(干燥剂法:裸板甲醛释放限量≤0.5㎎/L,考虑叠加的因素,成品甲醛释放限量≤0.7mg/L)中纤维板密度参照国标上限、吸水厚度参照国标下限。”
2、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指标中“1、投标人综合信誉和实力”的“2、所投产品具有CQTA品质验证证书,须包含木制床、木制书桌、木制衣柜和钢木餐桌四项。满分4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所谓CQTA是中国质量检验联盟暨中检华 (略) 简称。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为公寓非标准产品,产品的具体尺 (略) (略) 符合后方能确定。不具备CQTA规定内检测的相关标准。且本项目已经已明确要求投标单位需“具备经中国国家认证认 (略) 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CQTA和ISO9001认证都是关于产品质量、品质的认证,有重复。建议将“所投产品具有 CQTA 品质验证证书”评分标准取消。对应原CQTA评分指标(4分)建议替换为“自动数控开料设备”“自动封边机设备”“计算机数控 (略) 设备”“中央吸尘设备”每个1分 ,缺漏不得分。
答:按 (略) 。
3、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指标中“3、投标人业绩”中要求“(1)自 *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含)-800万元(不含)的公租房、廉租房、宿舍或公寓的家具供货及安装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2)自 *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公租房、廉租房、宿舍或公寓的家具供货及安装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4分。”
本项目预算为1000万元,关于招标文件业绩评分要求过低。建议业绩评分修改为“(1)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在1000 万元(含)的公租房、廉租房、宿舍或公寓类似家具项目供货及安装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 4分;(2)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单个合同金额在 400 万元(含)-1000 万元(不含)的公租房、廉租房、宿舍或公寓类似家具供货及安装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注:以上(1)、(2)项满分 8 分,同一业绩不累计得分,以得分高的计。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答:按 (略) 。
4、招标文件“ (略) 分详细评审表”中“1、投标人综合信誉和实力”:所投产品具有 CQTA 品质验证证书:须包含木制床、木制书桌、木制衣柜和钢木餐桌四项。满分4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我公司在 (略) 上查询到此证书 (略) 地区的供应商寥寥无几,屈指可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658号),违反了第二十条(四)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建议取消。
答:按 (略) 。
5、招标文件“ (略) 分详细评审表”中“1、投标人综合信誉和实力”:“3、所投产品入选第21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须包含木制床、木制书桌、木制衣柜和钢木餐桌四项产品。满分4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4、所投产品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即十环认证)且通过年审,须包含实木类家具(床、书桌、衣柜)和钢木家具(餐桌)四项产品。满分4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以上两项标准相互冲突,且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并未涉及到实木类家具,此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658号)第二十条(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建议取消。
答:不矛盾,请按 (略) 。
6、招标文件“ (略) 分详细评审表”中“1、投标人综合信誉和实力”中的第1项“所投产品获得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CQC),须包含木制家具和钢木家具。满分1分,缺项不得分。如提供金属类办公家具,名称不同,但金属类办公家具中包含钢木家具,是否得分?
答:此类情况可以得分。
7、招标文件“ (略) 分详细评审表”中“1、投标人综合信誉和实力”中的第2项“所投产品具有CQTA品质验证证书,须包含木制床、木制书桌、木制衣柜和钢木餐桌。满分4分,没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由于CQTA品质验证证书在办理时,检测的产品没有一个统一的名称,从而会出现证书中产品名称的偏差,如:木制书桌与木制写字桌,产品相同名称不同。此类情况是否能得分?
答:此类情况可以得分。
8、招标文件“ (略) 分详细评审表”中“1、投标人综合信誉和实力”中的第3项“所投产品入选第21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需包含木制床、木制书桌、木制衣柜和钢木餐桌四项产品。满分四分,每缺一项扣一分,扣完为止。
由于入选时,入选的产品没有一个统一的名称,从而会出现清单中产品名称的偏差,如:木制书桌与木制写字桌,产品相同名称不同。此类情况是否能得分?
答:此类情况可以得分。
9、招标文件“ (略) 分详细评审表”中“1、投标人综合信誉和实力”中的第4项“所投产品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即十环认证)且通过年审,须包含实木类家具(床、书桌、衣柜)和钢木家具(餐桌)四项产品。满分4分,每缺一项扣一分,扣完为止。
由于入选时,入选的产品没有一个统一的名称,从而会出现清单中产品名称的偏差,如:书桌与写字桌,产品相同名称不同。此类情况是否能得分?
答:此类情况可以得分。
二、变更公告
1、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初审表(废标指标一览表)”中“12、生产 (略) 投产品彩图”原为:
12
生产 (略) 投产品彩图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招标需求
现变更为:
12
所投产品彩图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招标需求
(略) 家设备要求不作为初审项,调整为详细评审项。
同时,招标文件“ (略) 分详细评审表”中“1.投标人综合信誉和实力” 新增一项评审指标为:“5、 (略) 家设备: (略) 家如具有自动数控开料锯设备、自动封边机设备、数控 (略) 设备、中央吸尘设备、自动喷涂设备、数控冲床、数控折弯机、焊接机器人的,每具有一种得1分,最多5分。注:(1)投标文件中须列表说明并附设备实物照片( (略) 已安装的),同时提供设备购买合同和发票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2)提供的发票金额不得低于该设备金额的10%,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综合信誉和实力”项分值范围由“0-13分”调整为“0-18分”。
2、招标文件“ (略) 分详细评审表”中“1.投标人综合信誉和实力”的“1、所投产品获得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CQC),须包含木制家具和钢木家具。满分1分,缺项不得分。”
CQC认证范围大类只有木制家具和金属家具等大类,没有钢木家具这一大类。
现变更为:“1、所投产品获得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CQC),须包含木制家具和金属家具。满分1分,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3、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指标中“1、投标人综合信誉和实力”的“4、所投产品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即十环认证)且通过年审,须包含实木类家具(床、书桌、衣柜)和钢木家具(餐桌)四项产品。满分4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略) 活动且家具材质为覆面人造板材质和钢木材质并不涉及到实木材质,因此建议将“须包含实木类家具(床、书桌、衣柜)和钢木家具(餐桌)四项产品”改为“包含人造板类家具和钢木家具”。
现变更为:4、所投产品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即十环认证)且通过年审,须包含人造板类家具(床、书桌、衣柜)和钢木家具(餐桌)四项产品。满分4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4、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指标中“2、管理体系认证”中要求“具备经中国国家认证认 (略) 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ISO14001认证、OHSAS18001(GB/T 28001)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25环保认证的。满分8分,每缺1项扣2分,扣完为止。”
其中“ISO14025 环保认证”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即十环认证)”属于同类认证,且“ISO14025 环保认证”还处 (略) 研究阶段,还没有展开实质性的工作,不是进入我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的依据。建议去除“ISO14025 环保认证”评分标准。
现变更为:“具备经中国国家认证认 (略) 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ISO14001认证、OHSAS18001(GB/T 28001)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满分3分,每缺1项扣1分,扣完为止。”
“管理体系认证”项分值范围由“0-8分”调整为“0-3分”。
5、招标文件“ (略) 分详细评审表”中“1.投标人综合信誉和实力”的“1、所投产品获得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CQC),须包含木制家具和钢木家具。满分1分,缺项不得分。”
该项目本身就是公租房内公寓家具,故 (略) 投产品获得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CQC),须包含公寓家具。得1分。
现变更为:“1、所投产品获得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CQC),须包含木制家具和金属家具。满分1分,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三、延期公告
1、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 日09:30”,现延期到“ * 日09:30”;
2、原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略) 市 (略) 新区 (略) 路2588号 (略) A区( (略) 大道与 (略) 路交口)3楼2号开标室”,现调整至“ (略) 市 (略) 新区 (略) 路2588号 (略) A区( (略) 大道与 (略) 路交口)3楼13号开标室”。
注: (略)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市 (略) 新区 (略) 路2588号( (略) 大道与 (略) 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 ; ***
传真: ***
(略) 公 (略) 网址: ww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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