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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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奎文区政务服务中心(奎文区东风街与虞河路口东100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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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略) (略) (略) 建设项目 | (略) 东风东街227号德蒙商务中心1号楼B5 | (略) (略) 奎文分公司 | 山东 (略) | 项目场地为租赁,建筑面积230平方米,营业面积约200平方米,医院拟新增手术床、麻醉机、心电监护仪等设施,开设动物胸腔、腹腔手术业务,手术室占地面积约9平米,预计2024年3月起运行。扩建无新增员工人数,营业时间不变,预计每日新增接诊宠物2例,扩建后日均接待诊疗宠物共10例,年接诊宠物约3650例,年手术约50例。项目总投资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 (一)施工期 装修期间合理控制扬尘,应符合《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噪声应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对建筑垃圾应妥善处理,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二)营运期1.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和食堂油烟。污水处理 (略) 院内,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主要工艺为“调节池+生物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工艺处理。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工艺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氨气、硫化氢等恶臭气体。污水处理设施密闭,且定期投加除臭剂,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油烟废气经用高压静电吸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楼顶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2.医院污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中废 (略) 综合医疗废水(包括生活污水、餐厨污水及医疗废水),医院综合医疗废水通过管道收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调节池+生物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工艺处理后达标排放。3.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空调机组和污水处理站水泵、曝气设备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设备设置在室内,通过基础减震、加设隔声材料、安装减震装置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噪声须达到标准要求。4.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医疗废物须执行《 (略) 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中医疗废物控制要求。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医疗废物、废包装材料、未感染的一次性输液瓶、栅渣、废活性炭、污水站污泥、隔油池废油及厨余垃圾以及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应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未感染的一次性输液瓶属于一般固废,应收集后由单位统一回收利用;消毒灯管、栅渣、废活性炭、污水站污泥、隔油池废油属于危险废物,应收集后委托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厨余垃圾应委托由有处理能力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5.对项目中化粪池、管道和医疗废物暂存间须进行严格的防渗防漏处理,严禁对周边及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6.项目中所涉及的辐射装置需另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7.项目办理完毕后及时做好排污许可相关手续。8.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制定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发生事故和污染危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