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闵行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略) 闵行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区 | 地块名称 | 地块 位置 | 土地级别 | 土地面积(公顷) | 容积率(万/公顷)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价格 (万元) | 意向用地者 |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
1、在轨道交通13号线纪翟路站(暂名)与66-01地块间增加地下步行连通道,连接轨道交通站点和66-02地块,层数为地下一层和地下二层,通道宽度不小于8米,不大于12米。 2、在66-01地块设置人行出入口。 3、园堂路地下通道部分,基坑深度不超过10m;66-01地块内通道部分,基坑深度不超过13m。 (二)交通方面要求 1、地下连通道的功能及交通组织、结构标高等应征询地下管线单位及道路主管部门的意见,不影响管线的敷设及道路的建设。地下通道的实施结合园堂路的建设时序,减少对周边的影响。通道建成后由受让人牵头落实后续通道管养工作。 2、应保证地下人行通道净空高度2.5米以上。 (三)绿化方面要求 本项目建设应符合《 (略) 新建公园绿地地下空间开发相关控制指标规定》(沪绿容〔2010〕80号)文件规定和要求。连通道地下空间占地面积不得大于66-01地块规划公共绿地总面积的30%;用于绿化种植的地下空间顶板上标高应当低于地块周边道路地坪最低点标高1.0米以下,确保顶板上覆土厚度不低于1.5米。 (四)物业自持要求 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地下连通道用地。 (五)地下建筑面积 地下总建筑面积为1141.60 平方米,其中地下一层866.3平方米、地下二层275.3平方米。 |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3年08月22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闵行区秀文路600号
单 位: (略) 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高先生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以 (略) 场网(http://**)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