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池州安 (略) 《新型环保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新型环保材料项目 | ||
建设地点: | 池州高新区管委会电子信息产业园B区4号厂房 | ||
建设单位: | 池州安 (略) | ||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 (略) | ||
项目概况: | 池州安 (略) 新型环保材料项目位于池州高新区管委会电子信息产业园B区4号厂房。中心坐标为117度34分52.863秒,北纬30度43分2.554秒。项目拟投资*万元,通过购置14台ETPU成型机,达到年产*件ETPU配件的生产能力。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管理。厂区应科学规划布局,做到生产作业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成型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管理。厂区排水应按雨污分流制进行设计建设,严禁违法乱排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蒸 (略) (略) ,经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长江。污水纳管执行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优选低噪声、低能耗的设备,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设备。通过采取封闭隔声、设备内置、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加强设备保养维护、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在厂内应按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2F北侧5m2),切实做好生产固废分类收集、贮存、处置与运输管理工作,不得在厂内长期堆存,不得产生二次污染。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与管理。 (略) 处置,废模具定期交由设计单位回收处置;废活性炭、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位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回收处置。 5、排放总量控制管理。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核定为: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不得超过0.17t/a。你公司应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严禁超总量排放。 | ||
公众参与情况: | 环评文件编制 (略) (略) 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反对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环保窗口 | 受理地点: | 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 |
联系电话: | 0566-* | 电子邮箱: | *@*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