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4-*
通讯地址: (略) 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44号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评价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铁件加工项目 | (略) 涵江区江口镇石庭东路1411号 | (略) 涵江区力丰铁件加工场 | (略) (略) | 系租用 (略) 的厂房,租赁面积280m2。项目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设计生产能力为年加工铁件1000套。 | 1、污水防治:项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处 (略) 政污水管网。 2、废气防治:项目生产过程的主要污染物为淬火工序产生的油雾和非*烷总烃,油冷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油雾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3、噪声防治:厂房隔声、基础减震。 4、固废防治:废包装袋外卖;废活性炭、废油分别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空桶暂存危废间定期返回原厂家回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