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报价单位:
我局 (略)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与宣讲服务,现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请办公 (略) 的高校,具备资质条件且有意向的单位就以下采购项目内容进行书面报价。
一、采购内容
1.植根地方需求,针对性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课题的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 (略) 海峡两岸少数民族交流与合作基地、福建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闽台实践基地等基地(如:闽台缘同心馆、蓝氏宗祠“种玉堂”等)践行见效,至少促成或组织2次研学或实践活动;
2.根据地方需要,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团,拟定统一的宣讲课件,聘请宣讲人数至少7人,其中*方单位至少有3名。承办面向各县(区)党政部门、社会组织、高校中小学校、社会各阶层等人员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宣讲活动的授课人员安排,至少5场260人次; (略) 、县级党委(组)理论学资质的证明材料;
3.报价单位科研团队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担与本次采购服务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情况;
以上材料加盖公章。
三、相关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范围;
2.报价单位要具备资信可靠,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且具备履行本项目的综合能力,无违法记录和不良征信。
3.我单位按照保障服务质量为前提,采用综合评分得票最高者为中标单位(报价含税费)。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价材料请于2024年7月1日17:00前以快件投递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至我单位,拒绝接受超时送达的报价单。(邮寄地址:芗城 (略) 35号供销大楼3楼民族科,联系人:刘晓燕,联系电话:*)。
附件:采购报价单
(略) 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办公室
2024年6月24日
附件
采 购 报 价 单
1.植根地方需求,针对性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课题的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 (略) 海峡两岸少数民族交流与合作基地、福建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闽台实践基地等基地(如:闽台缘同心馆、蓝氏宗祠“种玉堂”等)践行见效,至少促成或组织2次研学或实践活动;
2.根据地方需要,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团,拟定统一的宣讲课件,聘请宣讲人数至少7人,其中*方单位至少有3名。承办面向各县(区)党政部门、社会组织、高校中小学校、社会各阶层等人员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宣讲活动的授课人员安排,至少5场260人次; (略) 、县级党委(组)理论学习 (略) 直各系统完成宣讲活动; (略) 获命名为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重点单位)的单位做好宣讲活动。
3. (略)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之高山族歌舞展播3分钟短视频(初定名称),于8月底提交。
4.根据采购方提供的信息约稿和调研专报任务,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开展信息选题策划、调查研究和组织报送,其中包括:涉民族因素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及其分析研判;围绕民族工作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战略性、全局性和前瞻性研究形成的重要成果;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形成的重要成果,每季度报送被采纳不少于一篇报道; (略) 民族宗教局交办的信息约稿; (略) 民族宗教局委托开展的有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信息撰写、调查研究等工作。
中标方应对以上事项积极总结,并向各级媒体推送信息,加强宣传报道,形成相关稿件。在本合同事项工作结束并通过验收后,应向采购方提供本委托事项的成果,包括工作报告和相关需要归档的资料。
上述内容如某项未能达到,提出书面说明,经采购方同意可由其他项进行增加补充。
以上服务项目本单位报价人民币 (元)。
单 位(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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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