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5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 (略) 和谐机车检修能力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管理科。公示期为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18日。电话:0379-*传真0379-*通讯地址: (略) 瀍河回族区九都东路18号瀍河区政府4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和谐机车检修能力扩建项目 | (略) 瀍河区启明东路2号 | (略) | (略) | 项 (略) (略) 瀍河区启明东路2号,在现有厂房投资建设和谐机车检修能力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扩建项目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瀍东污水处理厂。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瀍东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的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拆解机、清洗机、起重机、数控立式车床、液压泵等设备噪声,经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中固体废物主要是检修过程产生的废旧零件、废抹布及手套、设备润滑产生的废机油。废旧零件依托现有一般固废间暂存后定期外售;废机油、废抹布及手套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