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有关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1月23日拟批准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24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日照 (略) 项目 | (略) (日照)有限公司 | 上海路519号 | 属于新建项目,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519号,项目占地面积16768.9m2,主要建设内容为1座综合楼,配套建设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综合楼按楼层分为餐厅、病房区、活动区、康复区、办公区、基础服务区,拟设置心理咨询、精神科、内科等10余个科室,购置血常规仪、生化分析仪、离心机、尿常规分析仪等医疗设备20余台(套),病区设床位150张。 | (一)施工期; (二)营运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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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路366号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