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委统一部署, (略) 委第一巡察组于2023年11月14日至2024年1月10日对安徽 (略) 党委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监督重点
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加强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聚焦党中央 (略) 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突出对学台,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1.信访接待窗口:市委党校1号学员楼105室( (略) 谯城区杜仲路699号)。
2.联系信箱:市委党校南门东侧、东门南侧(巡察组驻地),古井贡酒质量科技园(总部)大门西侧(古井镇曹公路)、古井贡酒年份原浆传统酿造区大门西侧(古井镇三曹路)、古井贡酒张集生态酿造基地大门西侧停车场围墙(古井镇三曹路)、亳州宾馆大门东侧(谯城区药都路1599号)。市外部分相关企业张贴公告、不设信箱。
3.电子邮箱:亳州纪检监察网(http://**.cn)巡视巡察栏目“市委第一巡察组信箱”,药都清风微信公众号微举报栏目“市委第一巡察组信箱”。
4.举报电话:
座机:0558-*;手机:*(只接收短信)。
“码上巡察”网络平台
信访受理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4年1月5日。
根据中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管理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市委第一巡察组
2023年11月14日
(略) 委统一部署, (略) 委第一巡察组于2023年11月14日至2024年1月10日对安徽 (略) 党委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监督重点
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加强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聚焦党中央 (略) 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突出对学台,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1.信访接待窗口:市委党校1号学员楼105室( (略) 谯城区杜仲路699号)。
2.联系信箱:市委党校南门东侧、东门南侧(巡察组驻地),古井贡酒质量科技园(总部)大门西侧(古井镇曹公路)、古井贡酒年份原浆传统酿造区大门西侧(古井镇三曹路)、古井贡酒张集生态酿造基地大门西侧停车场围墙(古井镇三曹路)、亳州宾馆大门东侧(谯城区药都路1599号)。市外部分相关企业张贴公告、不设信箱。
3.电子邮箱:亳州纪检监察网(http://**.cn)巡视巡察栏目“市委第一巡察组信箱”,药都清风微信公众号微举报栏目“市委第一巡察组信箱”。
4.举报电话:
座机:0558-*;手机:*(只接收短信)。
“码上巡察”网络平台
信访受理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4年1月5日。
根据中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管理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市委第一巡察组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