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东北部灌溉水源补充工程勘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丰县东北部灌溉水源补充工程勘测设计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无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无,无
1.4 招标人:长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长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东北部灌溉水源补充工程勘测设计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CCBZ*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CCBZ*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境内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我县东北部水库补水工程,干、支、斗、农渠道整治以及中小型泵站新建或技改的勘测设计。拟针对我县东北部地区灌溉水源进行补充,项目计划利用高塘湖水源补给我县东北部地区灌溉水源,灌溉面积约*亩。工程总投资额约3亿元。
2.7 项目投资估算:840.*元
2.8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个日历天内提供全部成果,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项目验收批复下达。
2.9 招标范围: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拟针对我县东北部地区灌溉水源进行补充,项目计划利用高塘湖水源补给我县东北部地区灌溉水源,勘察设计以及包括项目建议书、勘察、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施工配合、环评、水保等专项评价、社会稳定分析、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文物保护等。设计成果须满足业主及相关规范要求,并进行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设计变更、缺陷责任期的项目全过程勘察、设计服务,以及业主要求提供的其它技术服务等内容。上述所有需批复项目均需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所有报批程序由中标单位自行报批,涉及的相关费用均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项目业主单位配合。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3.1.1和3.1.2资质要求。
3.1.1 具备工程设计资质,须符合下列①、②、③资质要求之一:
①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3.1.2 具备工程勘察资质,须符合下列①、②资质要求之一:
①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单项工程批复总投资不低于*元的水利工程设计业绩。
3.3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
3.4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并同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条的工程设计资质和 3.2条的投标人业绩要求;
(3)联合体成员中非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1.2条的工程勘察资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3.3 条中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5)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4条;
(6)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负责以下事宜:一是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投标。二是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30日 至2024年08月19日10:30。
5.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 (略) 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 (略) 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0551-*。
5.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19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9日10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长丰县双墩 (略) (略) 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楼6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 (略) 、 (略)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长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长丰县水 (略) 与南一环交口北部综合楼
邮 编:*
联系人:代恒社
电 话:055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 (略)
地 址:长丰县双墩 (略) (略) 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邮 编:*
联系人:俞凡
电 话:0551-*、055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 (略)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 (略)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
电 话:0551-*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不补偿。
12.2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略) 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 (略) 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 (略) 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3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 (略) 云上开标大厅”(http://**)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 (略)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丰支行
徽商银行
户名: (略)
账号:**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长丰支行
建设银行
户名: (略)
账号:*3229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合肥双凤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