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安居路周边完整社区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德安县安居路周边完整社区项目EPC总承包,已报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德发改审字【2022】12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和县级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名称及建设地点:德安县安居路周边完整社区项目EPC总承包;
建设地点:德安县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改造涉及及房屋410栋,改造户数为2327户,改造内容为改造安居路及周边天然气、道路白改黑、停车位、人行道、雨污水管网下地、养老扶幼设施、医疗卫生、 (略) 、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同时配套设置广告牌、机动车充电桩等。
2.3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8057.17万元,本项目建安费约7384.11万元。
2.4招标范围:
(1)施工图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深化及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电气、道路、配套设施、装饰装修、消防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工作(具体见附件:设计任务书)。
(2)施工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从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交付使用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3)采购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的相关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最终以发包人书面确定的采购内容为准。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计划总工期: 28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为准,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55日历天。
2.7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8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2.9投标设计要求和设计补偿 :无
2.10.1 本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投标人应完成本项目范围内工程所需的设计内容。
本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不提供设计补偿,投标人须承担所有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2.10.2 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形式的设计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需提供)。
3.1.2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含)及 (略) 政行业(道路)专业设计*级(含)及以上资质。
3.1.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委派):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格有效的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资格;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合格证。
3.2.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除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外]:(1)拟派关键岗位人员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或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注:安全员可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替代安全员岗位证书。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为外埠来赣单位的,应分别满足如下要求:①、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赣建审批[2020]4号文规定在江西 (略) 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登记(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根据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江西住建 (略) 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②、省外进赣的勘察设计单位开标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略) 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的要求办理信息告知承诺,投标人和拟派的主要人员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企业数据(人员数据)中可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2家单位,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3.5信誉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如有以下行为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①、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 (略)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②、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36个月内,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③、投标人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3.6其他要求:
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也无需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由投标企业自行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资格标、技术标、商务标(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如电子招投标文件有容量限制,文件大小不能超过100M,各投标单位应注意上传投标文件(资格标、技术标、商务标合并一起)的大小,(导入的PDF版投标文件不能超过100M),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
3.7未尽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网上报名,自2023年02月17日起至2023年02月27日止,请各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电子文件递交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德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其他事项
7.1如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办理中标公示时,因该公司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或未下载招标文件导致 (略) 名称的,将取消其中标 (略) 候选资格进行公示,并以围标串标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7.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行电子证照的复函》( (略) 函〔2019〕254号)要求,我省住建系统已在逐步将“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实行电子化”,为方便招标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现特对投标人(含省外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电子证书的要求明确如下:(1)已实行企业电子证书(含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人员电子证书的企业,可提供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内容与网络查询不一致的,将作资格标无效处理;(2)若发现所提供的电子证书为虚假证书,将废除其投标资格并对企业记不良行为一次。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92-*
招标代理机构:德 (略)
地 址:德安县东风大道毓秀教育培训中心(二楼)
联 系 人:沈女士
电 话:0792-*
监管单位:德安县城乡发展服务中心
联 系 人:蒋先生
电 话:(0792)-*
地 址:德安县桂林大道266号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