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陶庄镇循环经济产业园配套工程项目(建汾公路至凯旋路联网公路)已由嘉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善发改设计〔2023〕193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嘉善县交通运输局以善交设计〔2023〕20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嘉善 (略) ,建设资金来源为镇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嘉善 (略) ,招标代理 (略) 建新工程造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嘉善)(网址:http://**)。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嘉善县陶庄镇两创中心。
2.2 标段划分:本工程设一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陶庄镇循环经济产业园配套工程项目(建汾公路至凯旋路联网公路),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总投资为3536.84万元,本次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为1692.6087万元。
2.4 计划工期:本工程施工计划工期180日历天,施工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实际交工之日起计算)。
2.5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主要新建道路并配套相关设施,长448.65米、宽30米。
2.6 技术标准:项目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的二级公路技术 (略) 道路功能,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路面设计标准轴载为 BZZ-100KN。断面布置为1.5米中央分隔带+2*2*3.75 米行车道+2*0.5 米左侧路缘带+2*2.75 米硬路肩(非机动车道)+2*3.5 米人行道,总宽30米。路基采用宕渣填筑,填筑厚度不小于80厘米。路面结构为5厘米 AC-16C 沥青混凝土(SBS 改性)+7 厘米 AC-25C 沥青混凝土+32 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6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人行车道路面结构为5厘米预制PC2砖+2 厘米水泥砂浆+15 厘米 C25 混凝土基础。交通安全设施等其他技术指标按照现行有关行业标准、规范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规定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htt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对应资质应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及相关资料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12月6日起至2023年12月28日09:00时(北京时间,下同)止。
4.3 潜在投标人可通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嘉善)(网址:http://**)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4 如有电子招投标系统的疑问,请咨询:投标人在制作过程中若遇问题可与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 (略) 联系(咨询电话:(Tel)400-928-0095,***********(VIP可见))或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窗口:於主任0573-*。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8日09:00时止,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六室”(嘉善县魏塘街道环北西路263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上发布。
招标文件下载地址:潜在投标人可使用本单位账号和密码登录嘉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自行下载。
补遗书下载地址:潜在投标人可使用本单位账号和密码登录嘉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自行下载。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善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建新工程造 (略) |
地 址:嘉善县陶庄镇南新路8号430室 | 地 址:嘉善县罗星街道乔克国贸中心2-1407室 |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于先生 | 联系人:徐坤梅 |
电 话:0573-* | 电 话:0573-*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q.com |
传真:/ | 传真:0573-* |
日期:2023年12月 |
标段 |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施工合同段 |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若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htt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对应资质应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 财务要求 |
施工合同段 | 承诺提供不少于 150万元 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采用财务能力承诺书的,应附招标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不少于要求流动资金的银行存款证明)。 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施工合同段 | 自2018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900万元及以上二级及以上的公路新建(或改建或扩建,不含大中修、小修保养、整治项目)的施工。 |
注:1.投标人应在“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2018年7月1日以来完成的主要类似项目情况表” 后附相关资料,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项规定。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 誉 要 求 |
施工合同段 | 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 及 1.4.4 项情形; |
注:1.投标人应在“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 | 1.担任过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EPC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有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拟任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 1.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工程师及以上 技术职称。 2.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安全负责人 | 1 | 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
注:1.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4.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 项规定。
5.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6.建造师电子证书的使用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中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