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山海路以南、北京路以西2.3.5地 (略) 东港区秦楼街道,西与 (略) 紧邻,南与后团岭埠村紧邻,调查地块由两个地块组成,占地面积分别为66192m2和50583m2,总占地面积为*m2,中心坐标为119.50745°E,35.46657°N。调查地块2011年之前为农用地,2011年*续建设一些企业,2019年企业停产拆除,目前为空地、农田和若干坑塘。
调查地块原土地性质为农用地,根据《 (略) 沙墩河编制单元Psd-01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图》规划为居住用地,按照《土地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
经现场勘察、人员访谈和历史使用情况分析了解到,调查地块2011年-2019年期间曾建设冷藏厂、水泥管预制加工、铝合金门窗加工和木质托盘加工等加工型企业,建材租赁销售、餐饮等批发零售业,养殖厂和废品回收站等其他企业。相邻及周边地块有 (略) 、日照 (略) 、 (略) 东港区长河聚 (略) 等11家企业,为明确调查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本次调查开展了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
通过第一阶段调查,对调查地块内现状、地块利用情况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情况等资料的分析,地块潜在污染物包括pH、氨氮、铅、铬、汞、镍、锌、锰、铁、铝、挥发性有机物(苯、*苯、二*苯、苯*烯)和石油烃(C10-C40)。根据污染物识别和《土地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标准要求,土壤样品检测指标为表1中基本45项及pH值、石油烃(C10-C40)、氨氮、总铬、铁、铝、锌、锰;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为表1中35项常规指标及石油类、二*、苯*烯、总铬、镍;地表水样品检测指标为表1中22项和表2中5项常规指标。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设置29个监测点位,其中有4个水土复合点位;地块外周围布设4个土壤背景检测点位和1个地下水对照点;地块内存在有若干坑塘,为确认该地表水体的水质情况,在地块内取代表性的3个地表水样进行采样检测;共计取得73个土壤样品(包含7个现场平行样)、6个地下水样品(包括1个现场平行样)和4个地表水样品(包括1个现场平行样)进入实验室进行分析。
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本调查地块土壤pH处于7.53~8.49之间,土壤的检出因子铜、铅、镍、镉、砷、汞、锰、锌、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氨氮的检出结果 (略) 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总铬和锌的检 出 结 果 低 于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 场 地 土 壤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筛 选 值 》(DB11/T811-2011)中住宅用地筛选值,锰的检出结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中住宅用地筛选值,地块内检出数据与对照点数据无明显差异。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地下水的检出因子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限值要求。地表水的所有检出因子均未超过《地表水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Ⅴ类限值要求。
综上,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及导则规定,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后期规划要求,无需开展后续土壤环境详细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