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略) :
报来《关于审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湛江奋勇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标准化厂房(二期)——54亩地厂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湛江奋勇高新区2023年第13次党委(扩大)会议纪要》(〔2023〕14号),以及区财政与投资管理局委 (略) 编制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湛江奋勇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标准化厂房(二期)——54亩地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概算审核》意见,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广东省建 (略) 编制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湛江奋勇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标准化厂房(二期)——54亩地厂房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10-*-04-01-*)初步设计概算。
二、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湛江奋勇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分期分步实施。本次54亩地厂房建设项目主要内容为:项目用地面积54亩,规划建筑面积约*.29平方米,计容面积*.998平方米;共规划3栋单层*类钢结构厂房,1栋四层配套用房,1栋公共工程房,包括建筑工程、道路工程、室外铺装工程、室外照明工程、室外管线工程等。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为*.*元,其中工程费用7364.*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75.*元,基本预备费779.17 万元。
四、项目所需建设资金通过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区本级统筹、企业自筹等方式解决。
五、鉴于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湛江奋勇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分期分步实施,请你公司严格按照湛奋经科投审函〔2023〕1号批复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和本次项目概算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确保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
附件:1.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湛江奋勇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标准化厂房(二期)——54亩地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概算
2.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3.2023年第13次党委(扩大)会议纪要》(〔2023〕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