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 (略) 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进行备案(如在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则视为完成备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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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后评价文件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后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 后评价文件全本链接 |
1 | (略) 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 宁县新宁镇 | (略) 综合执法局 | 甘肃森菲 (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