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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肇源县委、县政府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第38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PM2.5等重点指标年均值变化仍处于波动状态,未实现逐年稳定改善态势。年初以来, (略) 共出现5轮重污染天气过程,空气质量指数“爆表”1次,出现5处(林甸1处、肇州4处)焚烧秸秆根茬及残余物火点。 二、整改目标: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三、整改措施: 1.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落实散煤污染“三重一改”、大气污染“冬病夏治”等工作部署,制定专项方案,细化治理措施,推动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2.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适时修订并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气象等预警信息,及时启动预案,各有关责任单位按照分工落实应急减排、减尘抑尘、秸秆禁烧等应对措施,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3.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完善 (略) 格化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五定”要求,强化各乡镇、农牧渔业集团秸秆禁烧巡查和灭火队*建设,配强人员、配齐设备,禁烧期间加密巡查频次,确保发现火点第一时间组织扑灭。严格秸秆禁烧工作奖惩考核,对各乡镇、农牧渔业集团年度禁烧工作成效量化评分,考核结果作为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农牧渔业集团年度目标考核生态环境保护指标重要评分参考。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制发了《肇源县2022年散煤污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专项行动工作计划》,进一步推动散煤压减替代和清洁利用,落实责任部门系统推进,切实做好稳步改善空气质量工作。 2.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略) 预警启动条件调整应急预案,已修订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成了应急减排措施清单更新修订工作。 3.县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发了《2022-2023年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督查工作方案》,明确了督查目的、督查方式、督查重点及时间安排等具体要求。调 (略) 格化管理体系,其中, (略) 格1个、 (略) 格18个、 (略) 格143个,落实了县、乡、 (略) 格化管理体系和组成人员。2022年9月14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主持召开“2022-2023年度全县秸秆禁烧工作动员会议”,研究部署秸秆禁烧工作。10月16日,肇源县组织召开全县禁止秸秆露天焚烧暨秸秆综合利用推进会议,县长宁利文同志针对2022-2023年度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副县长邢继发同志主持会议,并就推进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通过签订责任状(县政府与各乡镇)、承诺书、流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多种方式,深入村屯田间地头,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宣传到村、到户、到人,配备专用宣传车200余辆、巡查队161支、灭火队161支及灭火设备600余套。我县还积极探索、丰富技术防控手段,充分发挥39个红外线远程摄像头和今年新建的秸秆禁烧 (略) 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对野外露天焚烧秸秆的综合监管和快速反应能力。为确保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落实到位,我县成立了由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和草原局组成的5个县派督查组,分片负责全县各乡镇、农牧渔业集团的秸秆禁烧工作。五个县派督查组 (略) 格员开展督查巡查夜查,每天出动人员200余人(次),车辆80余台(次),检查乡镇(场)( (略) 格)18个,村、屯( (略) 格)143个。已将各乡镇、农牧渔业集团年度禁烧工作纳入乡镇政府年度主要工作指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农牧渔业集团年度目标考核生态环境保护指标重要评分参考。 五、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24日 六、受理部门: (略) 肇源生态环境局 七、受理电话:0459-* 八、受理地址:肇 (略) 87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 (略) 肇源生态环境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肇源县委 肇源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