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松风翠 (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表决结果公示
(2024)松风翠破管字第 33 号
婺源县松风翠 (略) 全体债权人:
江西帝经律师事 (略) 汇业(南昌)律师事务所自接受指定为婺源县松风翠 (略) 管理人( 以下简称“ 管理人 ”)以来,为尽快推进重整程序的进程, (略) 的指导下,依法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现将婺源县松风翠 (略) ( 以下简称“ 松风翠公司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表决结果报告如下:
一 、松风翠公司破产重整案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在婺 (略) 顺利召开了线下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二、根据表决规则,由两位债权人现场监票,当场唱票计票,两项决议内容《债权人会议表决方式及表决规则》和《债务人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均经决议顺利通过(详见会议资料),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表:
1、《债权人会议表决方式及表决规则》表决结果
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同意户数为 24 户,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户数的 100.00%, 已超过半数;同意的无财产担保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 86,(略) 元 , 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98.34%, 已超过二分之一,该表决事项通过。
2、《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表决结果
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同意户数为 24 户,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户数的 100.00%, 已超过半数;同意的无财产担保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 86,(略) 元 , 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98.34%, 已超过二分之一,该表决事项通过。
特此公示!
婺源县松风翠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