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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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9,178,*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德阳经开区柳梢堰片区排水防涝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名称) 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 补遗文件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该项目招标进行招标补遗,按招标文件要求,本次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删除原招标文件中 评分办法前附表第2.2.4(5)款项目管理机构中对设计单位人员第4项要求 4、水工负责人: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专业中级工程师的得1分;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二、删除原招标文件评分办法前附表第2.2.4(5)款项目管理机构中对设计单位人员第6项:水文与水资源专业人员:具有水文与水资源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水文与水资源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三、原招标文件中 评分办法前附表第2.2.4(2)款企业资质要求 1、设计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 (略) 防洪)专业*级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级或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级及以上资质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2、施工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注:省外企业参加投标,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应以四川省入川备案登记的承接业务范围为准,提供四川省 (略) 入川企业信息查询页中带有二维码的企业详情查询信息截图。 修改为: 1、设计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 (略) 防洪)专业*级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级或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级及以上资质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 2、施工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省外企业参加投标,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应以四川省入川备案登记的承接业务范围为准,提供四川省 (略) 入川企业信息查询页中带有二维码的企业详情查询信息截图。 四、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9时30分 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日9时30分 五、招标文件中如有以上内容的地方均做相应修改,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晟越 (略) 日期:2024年03月15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