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3年5月29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 (略) 海勃湾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二期填埋场新建工程项目(重大变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5月2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9日-2023年6月2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
通讯地址: (略) 海勃湾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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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1 | (略) 海勃湾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二期填埋场新建工程项目(重大变动) | (略) 海勃湾区东南7km处,京藏高速以东,新西线以北,紧挨现有一期填埋场东厂界 | (略) 海勃湾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 内蒙古中众 (略) | 建设内容: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1座,填埋场总容量为75.94 万m3,平均处理规模为 340t/d,设计年限为 5 年(2023 年-2027 年),占地面积 65730㎡。本项目总投资4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616.6万元,占总投资额的35.14%。 | (1)废气 项目填埋区废气主要为填埋气,成分以 CH4、NH3、H2S 为主,项目共设置25座导气石笼,采用自然导排方式,即在填埋运行期间将导气管直接伸出日覆盖层以上至少2m,并且在管口安装耐燃管帽及点火燃烧器,采用电子监控器,对排出的气体定时监测,当竖井中*烷气体的含量接近 5%时,应点燃废气进行排放处理以防爆炸。项目填埋区边界设置 10m 宽绿化隔离带,填埋区作业时采用分单元作业,分层覆盖,定期喷洒除臭药剂。垃圾运输车辆为专业封闭运输车辆,为了控制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对主要填埋作业道路采用碎石硬化,每天按时洒水降尘,以最大限度的降低垃圾运输过程对环境空气的扬尘污染;覆土场在运行服务期间,通过对堆放的土方表面采取硬化压实处理,并定期洒水降尘减少二次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 (2)废水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填埋区产生的渗滤液,主要污染物 COD、BOD5、NH3-N、SS和重金属等,渗滤液由1座容积 1000m3渗滤液调节池收集,然后进入海勃湾区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全部用于场区四周绿化带绿化和洒水抑尘,不设置废水排放口,无废水排入地表水体。因此,项目产生的废水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在建成后设备正常运行情况下,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同时,本项目在场区附近均设置隔离绿化带以及场界绿化带,不仅可美化环境,也可减少噪声。因此,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轻微。 (4)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渗滤液沉淀池产生的沉淀物,一经产生直接送往现有填埋场库区填埋处置。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