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河南省金太铸造有限公司年加工2万吨金属器件(电机、阀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拟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单位拟对河 (略) 年加工*吨金属器件(电机、阀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受理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单位企业服务部。公示期为2024年3月25日-2024年3月2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94-*
通讯地址:太康县行政服务中心太康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 (略) 年加工*吨金属器件(电机、阀门等)建设项目 | 太康县先进制造业开 (略) (略) 交叉口处(天虹纺织科技园内) | 河 (略) | 河南 (略) | 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平方米,年加工*吨金属器件 | (1)废气:项目废气包含7#厂房废气和8#厂房废气。其中,7#厂房废气包含熔模制作、脱蜡和型壳焙烧有机废气和制壳粉尘。熔模制作、脱蜡均为设备密闭操作,型壳焙烧和制壳工序采取上方设半密闭集气罩。熔模、脱蜡和型壳焙烧产生的VOCs采取“活性炭吸附浓缩+RCO”措施,制壳粉尘采取袋式除尘器,共用1根15m排气筒(DA001)。其中,有机废气NMHC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2017]162号)其他行业要求;脱壳颗粒物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铸造行业A级企业要求。 8#厂房废气包含熔化、浇铸、脱壳、切割、打磨、焊接和抛丸废气。其中,熔炼炉设密闭罩,浇铸采取“固定工位+侧吸罩”措施,脱壳环节设移动式密闭罩,切割、打磨和焊接环节均采取“固定工位+集气罩”措施,抛丸采取密闭操作。8#厂房废气共用1套集中除尘设施(覆膜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2)。颗粒物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铸造行业A级企业要求。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包含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 (略) (略) ,排入太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废:项目固废主要包含废边角料、收尘、次品、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渣、废砂、废机油、废切削液和生活垃圾等。其中,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和废机油为危废,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其它固均为一般固。废边角料、次品返回生产;废包装袋外售废品站;废渣、废砂和收尘外售建材厂;废催化剂和废棕刚玉砂由厂家定期回收利用;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噪声:各类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