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固始分局(*)
电话:0376-* 传真:037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固始县草庙集乡吕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年产*箱包配件建设项目 | 固始县草庙集乡吕岗村 01 号 | 固始县草庙集乡吕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河南鼎诚 (略)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 ,位置为固始县草庙集乡吕岗村 01 号,项目总投资 *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1.9%,面积:2977.28㎡。项目主要生产工艺:外购塑料颗粒-注塑成型/外购铁管-冲孔-组装-成品 | 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成型过程产生有机废气、恶臭和投料、粉碎粉尘。 (1)进料、拌料、粉碎粉尘 进料、拌料工段粉尘:外购袋装的塑料颗粒、色母或色粉通过电子秤计量,各原辅料按照一定的比例通过吸料机密闭输送至混料机中进行混料搅拌,该工段会有产生粉尘采取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2)注塑成型排气筒 DA002:静电+UV 光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 (3)食堂油烟:1 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房顶排放 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水。
2、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 项 目 噪 声 源 主 要 为 生 产 车 间 内 各 类 生 产 设 备 , 设 备 的 噪 声 值 为75~85dB(A) 。项目采取的降噪措施为采用先进的设备,建筑上采取隔声处理措施,设备及基础进行减震处理。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废 UV 灯管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袋、 金属边角料、废模具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塑料边角料回用于注塑工序;设备保养检修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含油废物、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危废暂存间管理措施,应设“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做好分区防渗。设专人定期检查各生产设备及危废暂存间,一旦发现非正常工作或泄漏现象,应立即妥善检修,在确保各设施正常运转后方可继续运行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分区防渗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项目投产前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