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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县爱华镇草皮街的房地产
变卖公告
(2024)云0922执恢76号
(略) (略) 将于2024年7月31日10时至2024年9月29日10时期间(延时除外)在 (略) (略) 上公开变卖活动(网址:http://**),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位于云县爱华镇草皮街的房地产。
(1)拍卖对象1:
不动产权证号 | 滇(2017)云县不动产权第*号 |
权利人 | 云县 (略) |
坐落 | 云县爱华镇草皮街 |
不动产单元号 | * * GB* F* |
权利性质 | 出让/自建房 |
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其他 |
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823.65㎡/房屋建筑面积:1444.57㎡ |
土地使用期限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起至2043年5月21日止 |
权利其他状况 |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房屋总层数:4层,所在层数:1-4层 |
未办理产权证内的建筑物共3幢,位于拍卖对象1的使用权范围内:
序号 | 建筑物名称 | 所在层数/总层数 | 用途 | 结构 | 建筑面积(㎡) | 备注 |
1 | 宾馆前台及休息间 | 1-2/2 | 综合 | 混合 | 92.56 | 砖混结构 |
2 | 阳台雨棚 | 1/3 | 其他 | 钢架棚 | 46.28 | 钢架雨棚 |
3 | 厨房 | 1/1 | 厨房 | 砖木 | 10.46 | 砖墙维护浇灌顶棚 |
合计 | 149.30 |
(2)拍卖对象2:
不动产权证号 | 滇(2017)云县不动产权第*号 |
权利人 | 云县 (略) |
坐落 | 云县爱华镇草皮街 |
不动产单元号 | * * GB* F* |
权利性质 | 出让 |
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743.55㎡ |
土地使用期限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起至2043年5月21日止 |
权利其他状况 |
未办理产权证内的建筑物共3幢,位于拍卖对象2的使用权范围内:
序号 | 建筑物名称 | 所在层数/总层数 | 用途 | 结构 | 建筑面积(㎡) | 备注 |
1 | 临时住房 | 1/1 | 住宅 | 砖木 | 80.90 | 砖墙维护浇灌顶棚 |
2 | 仓库用房 | 1/1 | 其他 | 钢架房 | 14.02 | 彩钢瓦 |
3 | 临时住房 | 1/1 | 住宅 | 砖木 | 60.29 | 砖墙维护浇灌顶棚 |
4 | 仓库用房 | 1/1 | 其他 | 钢架房 | 15.88 | 彩钢瓦 |
5 | 仓库用房 | 1/1 | 其他 | 钢架房 | 44.96 | 彩钢瓦 |
6 | 仓库用房 | 1/1 | 其他 | 钢架房 | 24.13 | 彩钢瓦 |
7 | 门卫室 | 1/1 | 其他 | 混合 | 49.66 | 砖混 |
8 | 临街用房 | 1/1 | 综合 | 砖木 | 70.25 | 砖墙维护浇灌顶棚 |
合计 | 360.09 |
(3)拍卖对象3:
不动产权证号 | 滇(2017)云县不动产权第*号 |
权利人 | 云县 (略) |
坐落 | 云县爱华镇草皮街 |
不动产单元号 | * * GB* F* |
权利性质 | 出让 |
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675.99㎡ |
土地使用期限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起至2043年5月21日止 |
权利其他状况 | 无 |
未办理产权证内的建筑物共3幢,位于拍卖对象3的使用权范围内:
序号 | 建筑物名称 | 所在层数/总层数 | 用途 | 结构 | 建筑面积(㎡) | 备注 |
1 | 仓库及卫生间 | 1/1 | 综合 | 砖木 | 244.47 | 砖墙维护浇灌顶棚 |
混合 | 24.09 | 砖混结构 | ||||
2 | 仓库用房 | 1/1 | 其他 | 钢架房 | 28.76 | 彩钢瓦 |
3 | 临时住房 | 1/1 | 其他 | 砖木 | 19.42 | 砖墙维护浇灌顶棚 |
合计 | 316.74 |
(4)拍卖对象4:
不动产权证号 | 滇(2017)云县不动产权第*号 |
权利人 | 云县 (略) |
坐落 | 云县爱华镇草皮街 |
不动产单元号 | * * GB* F* |
权利性质 | 出让 |
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863.87㎡ |
土地使用期限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起至2043年5月21日止 |
权利其他状况 | 无 |
未办理产权证内的建筑物共5幢,位于拍卖对象4的使用权范围内:
序号 | 建筑物名称 | 所在层数/总层数 | 用途 | 结构 | 建筑面积(㎡) | 备注 |
1 | 汽车维修保养房 | 1/1 | 其他 | 钢架房 | 61.27 | 彩钢瓦 |
2 | 仓库用房 | 1/1 | 其他 | 砖木 | 132.57 | 砖墙维护浇灌顶棚 |
3 | 宾馆套房 | 1/1 | 其他 | 砖木 | 71.71 | 砖墙维护浇灌顶棚 |
宾馆套房 | 1/1 | 其他 | 砖木 | 71.59 | 砖墙维护浇灌顶棚 | |
车库雨 | 1/1 | 其他 | 钢架房 | 66.46 | 彩钢瓦 | |
合计 | 316.74 |
以上构建筑物均由专业测绘人员用专业仪器测量所得数据,以 (略) 出具的《房产分户图》为准。
郑重声明:网络司 (略) (略) 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由参与竞拍。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理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向竞买人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
特别提醒:
1、评估报告作为拍卖文件的附件,竞买人务必在拍卖之前仔细阅读。
2、拍卖标的物以《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面积为准进行拍卖,如竞买人认为与实际面积不符,请自行调查并承担相关费用,法院仅以现状拍卖,不承担面积不符的瑕疵责任担保。
3、经现场查看确定,拍卖对象土地使用权范围内还有多幢不在证载范围内的构建筑物,其相关面积以 (略) 出具的《房产分户图》为准。
4、标的物办理过户手续问题,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或房管部门等相关机构咨询有关限制政策并按政府规定办理。
5、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将标的物的瑕疵披露如下:
(1)拍卖对象2、3有抵押,抵押权人:云县农村 (略) (略) 支行。
(2)以上标的物大部分对外出租,想了解租赁详情的意向竞 (略) 咨询承办法官。
(3)起拍价中已包含房产装饰装潢价值。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的信息。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二、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变卖预缴款:*元,增价幅度:5000元。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 (略)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略)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按国家税法及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应由出卖人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者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前 (略) 联系。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 (略) 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日后七天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 (略) :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云县支行,账号:*8810,银行联号:*)。
2、未成交的,竞 (略) 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咨询电话:*(王)
举报监督电话:0883-*(本院监察室)。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 (略) (略) 。
详细信息可在“ (略) (略) (略) (略) 上(网址http://**)”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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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