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数字化装备场建设物资采购意向公告
为充 (略) 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和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单一性等问题,根据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现结合采购实际公示意向如下:
- 采购单位:徐州某单位
二、采购需求概况:
1、项目内容:综合态势展示大屏(含配件)、视频监控软件、国产服务器、全彩智能球机、业务填报APP、数据自动同步系统、核心万兆交换机、8口接入交换机、防火墙、12芯室凯装光缆、22u机柜、各类线材等。
2、交付时间和地点:预计交付时间2025年3月底,交付地点为江苏 (略) 。
3、项目预算:(略)
三、采购意向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28日。
三、拟定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纪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
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亲关系。
(三)目前未被地方和军队列入黑名单或预警名单;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四)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且未非外资独立或外资控股企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 (略) 》进行反馈,同时以电子邮件(需PDF格式盖章彩色扫描件)方式递交我部(邮箱:*@*q.com,邮箱主题:公司名称+授权代理姓名+联系方式)。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印章。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将作为我们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和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五、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上发布。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略)
监督电话:陈先生
电话:(略)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