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批复链接 |
1 | (略) 挂车河高黄段河道整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宜桐环建函[2024]099号 | |
2 | 关于 (略) 年产8000吨塑料薄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宜桐环建函[2024]100号 | |
3 | (略) (略) 环保型高性能阻燃塑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宜桐环建函[2024]101号 | |
4 | 关于安徽 (略) 年产5000吨包装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宜桐环建函[2024]102号 |
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工作日届满。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科室: (略) 生 (略) 行政许可科
电话:055*-****105
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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