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所属情况 | 单位名称 | (略) 政公用 (略)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类型 | ■房产 |
标 的 量 | ■2704 ㎡ | |
标的地址 | 清河北路南侧,小清河北岸,标山路东侧 | |
标的现状 | ■在用 | |
标的瑕疵 | ■存在瑕疵:1、房屋存在漏雨现象 | |
其他披露事项 | 无 | |
决策及价格核准 | 内部决策情况 | 经营会纪【2022】11-1号 |
上级部门 批准情况 | (略) (略) 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2022】18号(总第107期) | |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 鲁中安估字(2023)ZL006号 | |
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 (略) (略) | |
标的简介 | 林家桥公服设施位于小清河,清河北路南侧,小清河北岸,共四层,本次招租范围一层190㎡,三层2514㎡。 |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 出租期限 | 5年 | 租金标准 | 77.61万元/年 |
租金标准说明 | 一层190㎡,三层2514㎡,每两年涨幅3%。 | |||
付款期限要求 | 季度付 | |||
优先承租情况 | 有 | |||
出租用途要求 | 不得分租或转租 |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1、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主体,其营业状态正常,相关执照、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2、承租方企业资信状况良好、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社会信誉好,无不良经营或违法记录史; 3、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并且有较为成熟的经营案例,可优先考虑。(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
其他标的要求 | 1、承租方负责房屋内部的装修、修缮及安保义务,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物业费每年收取10万由承租方承担。 | |||
保证金额 | 10万元 | |||
保证金 缴纳时间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户行: (略) 济南分行营业部 账 号:*506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如产生三名及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投标保证金 |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 经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 ||
信息披露 公告期 | 自信息披露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 ||
挂牌公示期 | 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22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C、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
交易 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将采用公开招标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 ||
备 注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达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 (略) 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
交易 平台 联系人 | 黄先生、刘女士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