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玉县司法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时期,墨玉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营 (略) 场环境”等内容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抓手,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圆满完成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8号)实施,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学习。二是严格监督管理各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未发现超越法定权限,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也未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经核查未发现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情况。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査、监督管理。我县坚持把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措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政令统一,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利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一是为确保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相一致、相衔接、相配套,5月初,我局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各部门认真对照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进行了严格清理,经清理未涉及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内容。二是根据《关于开展地方性方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及计划生育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和行办〔2021〕118号)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认真清理,经清理未发现涉及计划生育内容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三)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我局将行政规范性文件重点放在备案审查上,重点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每一件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合法性,2021年我局对《墨玉县公共租赁房分配及后期管理实施办法》(墨政办规〔2021〕1号)进行合法性审核,并上报地区司法局备案。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将“三项制度”工作摆在建设法治政府重要位置,把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效能及服务质量的重大事项作为推进”三项制度”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一是监督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落实《墨玉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把“公示、全过程记录、法治审核”作为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有效的重要举措,从而提高了社会的满意度。二是督促各行政执法机关在墨玉政府信息网站及时公示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公开情况,规范事前公示。三是加强规范事中公示。执法区域、执法类型、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亮明身份,在办事大厅、政务服务窗口等固定办事场所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四是加强督促重大行政执法合法性审核。五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共投入45台行政执法记录设备。
(五)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我局对全县的368名执法人员进行登记造册(不包含公安系统)。二是8月份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通知要求,对全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新办理证件的人员进行全面审核,经审查有27个行政部门具有行政执法职权,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有394人,预计年底前通过参加全国行政执法证件系统学习和考试,经通过考试合格的领取执法证件,未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合格的,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因调动、辞职、辞退、退休或者其他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的收回34本,对行政执法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我县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为进一步充实行政执法人员队*,根据司法厅、地区司法局的求文件精神要,对各单位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全县共有27个单位具有行政执法职权,需申领证件的人员有393人。
(六)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规范公正执法。将案卷评查作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长效机制来抓,6月、8月份分别针对行政处罚 (略) 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管理局、文旅局、公安局等部门进行了案卷评查,主要对行政执法主体、案件事实、执法证据、执法依据、执法程序、自由裁量等内容进行评查,在评查中发现绝大部分单位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案件程序合法,依据准确,但有些案件也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向被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书面反馈,并要求即时整改。通过案卷评查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增强行政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实现执法案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七)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为认真贯彻落实《和田行署人民政府办公办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和行办发〔2021〕18号)精神,为持续深化我县“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减证便民”工作, (略) 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积极推行证明事项承诺制,截止目前,经我局汇总全县共有4个单位6项事项实行了承诺制,自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以来,办理了153件。切实减少“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为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奠定基础。
(八)完善行政调解制度机制。健全行政调解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范围,规范行政调解程序,不断完善政府负总责、司法行政机关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经我局汇总2021年全县行政调解案件累计总数150件,涉及人数1033人,金额11906.99万元,成功率100%。
(九)加快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和田地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依委发〔2021〕2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全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一是根据我局制定了《墨玉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墨依委发〔2021〕2号)文件。二是成立了墨玉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三是2021年以来,截止目前,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起,在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终止。
二、2022年的工作计划
1.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深入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座谈会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实现宗教健康发展。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踏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管理效能,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明度、推进法治政府再上新台阶。
2.加强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8号)要求,加强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3.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将“三项制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4.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动态管理。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5.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正确履行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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