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玉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墨玉县法治政府建设在自治区、地区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按照关于尽快完成《自治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实施方案》和《自治区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实施方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现将我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全面做好行政审批制度事项的调整、取消落实工作。我县紧 (略) 、自治区、地区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这个重点,2021年对全县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清查。一是政府及其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部清零,全县无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二是对上级下放的审批项目明确承接部门,承接部门明确实施依据、办理要件和办理时限,不折不扣地做好了承接落实工作。截至目前,我县不存在取消下放不同步、不协调,变相审批,下放事项“接不住、不好接”、暗中审批和已转为审批事项而扔组织实施的情况。
(二)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1.加强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应进必进、进必授权”的原则,强化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对全县所有职能部门和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事项进行梳理,统筹协调共22个单位进驻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同时,为取得工作实效,与各职能部门和窗口工作人员签订了关于服务承诺职责方面的责任状,更好的满足企业和群众的办事需求。
2.为认真贯彻落实《和田行署人民政府办公办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和行办发〔2021〕18号)精神,为持续深化我县“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减证便民”工作, (略) 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积极推行证明事项承诺制。截止目前,全县共有4个单位6项事项实行了承诺制,自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以来,办理了153件。切实减少“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为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奠定基础。
3.优先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动“一体化阳光服务平台”运行工作,大力宣传网上办事大厅线上预约、预审,线下取号、受理;通过政府网、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等方式,实现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
4.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提升服务能力。简化办事程序,窗口工作人员以座签的形式公开姓名、职责、联系电话、服务承诺、办理事项名称等,同时,充分利用各大厅 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办事流程,即办件、承诺件、上报件和超期未办件发送的红牌警告情况以便各职能部门、办事群众了解,优化便民服务,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三) (略) 场监管。一是根据国家、自治区安排,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改革范围,及时制定和发布地区本级改革事项清单和路线图,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被告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二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继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完善“一照多址”登记制度,同一县级区域内快递企业实行“一服多址”登记,可在营业执照中加载除法定住所、经营场所之个多个经营场所。
(四)创新社会治理。一是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规定,制定了《墨玉县委政法委议事制定》,逐级落实“平安墨玉”创建工作责任。着力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根据三定方案明确行业部门分工职责,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二是全面落实我县社会应急管理相关办法,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确定了规范应急值守、夯实应急管理基础、健全工作机制。三是依法加强互联网管理,净化网络环境。
(五)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一是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我县制定了《墨玉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建立和完善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制度和规定。二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将由环境保护部门征收的“排污费”移交税务部门征收“环境保护税”,完成“费改税”工作。三是严格实行环境信息公开保护制度,我县筹资建 (略) 空气环境自动监测站和喀拉喀什河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墨玉空气质量数据和喀河水质数据实时上传国家监测总站平台,实时向社会公布;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积极主动与企业对接,做好全县招商引资、脱贫攻坚和所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已落户的新建项目由环境监察大队进行跟踪监察,强化“三同时”制度落实;实行排污许可制度,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四是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墨玉县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环保责任的红线,实行“一票否决”。五是制定并落实《墨玉县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对重大生态环境危机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管理、科学防治,快速反应、有效处置,严厉查处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合法性审核。一是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8号)实施,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学习。二是严格监督管理各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未发现超越法定权限,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也未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经核查未发现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情况。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査、监督管理。我县坚持把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措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利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一是为确保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相一致、相衔接、相配套,5月初,我县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各部门认真对照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进行了严格清理,经清理未涉及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内容。但其中有1件因时限过期,2件因机构改革职能变动,3件被新文件代替,共计6件拟废止。需要修改1件。截止目前,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有37件,审核完毕后已予向社会公布。二是根据《关于开展地方性方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及计划生育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和行办〔2021〕118号)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认真清理,经清理未发现涉及计划生育内容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完善重大决策法定程序,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要求,把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政府制发文件、签署重要合同,作出其他重大决策事项,均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法制机构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事项不予研究制发。实行法律顾问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提高了政府决策的法治化水平。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将“三项制度”工作摆在建设法治政府重要位置,把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效能及服务质量的重大事项作为推进”三项制度”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一是监督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落实《墨玉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把“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作为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有效的重要举措,从而提高了社会的满意度。二是督促各行政执法机关在墨玉政府信息网站及时公示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公开情况,规范事前公示。三是加强规范事中公示。执法区域、执法类型、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亮明身份,在办事大厅、政务服务窗口等固定办事场所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四是加强督促重大行政执法合法性审核。五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经统计我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共有797台行政执法记录设备(其中照相机37台,摄相机3台,录音笔6支,执法记录仪751个)。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墨玉县人大常委会每年组织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开展2--3次调研视察活动,对政府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政协委员运用提案积极参与墨玉县法治政府建设,召开政协常委会组织委员围绕墨玉法治政府建设开展协商座谈,为法治墨玉建设提供智力支持。支持公、检、司法工作,落实公检法联系会议、受立案制度,尊重并 (略) 生效裁判。
(二)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一是在全县行政执法机关中随机抽调了12个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对案卷中执法主体、违法行为、依据适用、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行情况等内容开展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被评查单位按期整改。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抓好审计监督。
(三)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一是前移监督关口,拓宽监督渠道,建设标准化场所,完成信访网络平台建设,通过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热线电话、张贴监督举报卡、搭建“两员监督”(监督信息员、党风政风特约监督员)平台等监督渠道,延伸监督触角,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二是始终把加强对党员干部做到“两个维护”等政治表现的监督检查作为统领性工作,摆在首要位置来抓,坚决查处“七个有之”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三是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
(四)开展部门预算和政府预算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坚持“依法征收”,切实打破固有“重收入、轻支出”的倾向,推动政府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二是完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专项资金支付工作。三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硬化支出预算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得调整”的原则,严格控制预算追加。
(五)完善纠错问责机制。一是强化监督检查,根据地区纪委《关于在全地区开展公务接待监督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墨玉县制定了《关于在全县开展公务接待监督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督促全县各党(工)委、党组、党支部全面开展自查活动。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采取重点抽查的方式,对全县各单位落实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强化督查。及时制定印发节点期间监督检查相关通知,紧盯“四风”“四气”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坚决整治“四风”“四气”及其隐形变导问题,采取专项检查、暗访抽查、交叉互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及“四风”“四气”等问题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大查处力度。紧盯自治区党委、地委、县委重点工作,以钉钉子精神坚决整治干部作风顽疾,对不落实的人,事,严肃追责问责。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完善并落实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从源头上防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群体性事件发生;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坚持依法行政,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的基础上制定和出台各项政策措施。2021年,我县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重大事故。
(二)加强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应诉工作。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和田地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依委发〔2021〕2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全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一是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墨玉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墨依委发〔2021〕2号)文件。二是成立了墨玉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三是2021年以来,截止目前,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起,在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终止。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入党、干部培训、廉政教育学习内容,通过专题学习、廉政党课、“党纪印我心“、党规党纪进基层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观看了《群众工作督导永远在路上》专题纪录片。在微信、网站等平台于刊登廉政宣传信息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增强廉洁自律和拒腐能力。
(二)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制度和考核机制。把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学法用法考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
八、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社会环境
一是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内涵,通过大力开展法治大讲堂活动;二是结合“八五”普法规划任务,城市法治环境持续改善,法律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全民法律素养逐步提升;三是继续深化“法律六进”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积极开展了“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活动,达到宣传一处、教育一处、发展一处、提高一处的目的,使受教育者自觉形成法治意识,成为法治文化的“代言人”,普法宣传的志愿者。四是 (略) 创建,以“点”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