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白沙镇舒马岭 (略) 建筑用砂采矿权的设置 (略) 在地人民政 (略) ,以及县级人 (略) 门的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略) 关于进 * 步优化矿业权审批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文〔 * 〕 * 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设置该矿权涉及的山林、青苗、坟墓、 (略) 如下:
* 、项目简介
(略) 白沙镇舒马岭 (略) 建筑用砂矿位于白沙镇汪武颈村,占地约0. * 平方公里,拟定 (略) 范围坐标如下( * 国家大地坐标系):
序号 | X | Y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6 | *** | *** |
(略) 面积为0. * 平方公里,开采标高+ * 米至+ * 米。
* 、拟划 (略) 范围涉及的山林、青苗、坟墓、道 (略) 置方案
经充分征求地方人民政府意见,参照《关于 (略) 至阳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阳新段房屋及地面附着(属)物拆迁补偿标准的批复》( (略) 政函〔 * 〕4号),拟定该 (略) 范围涉及的山林、青苗、坟墓、道 (略) 置方案如下:
( * )山林补偿标准。
1.材树类。大材树 * 元/株( * 公分以上)、中材树 * 元/株( * - * 公分)、小材树 * 元/株( * 公分以下)、树苗5元/株。
2.风景树类(含常青树)。大风景树 * 元/株( * 公分以上)、中风景树 * 元/株( * - * 公分)、小风景树 * 元/株( * 公分以下)。
3.果树类。盛果期果树 * 元/株、挂果期果树 * 元/株、未挂果果树 * 元/株、果苗5元/株。
4.经济树类。大油茶 * 元/株、小油茶 * 元/株、油茶苗5元/株、大油桐 * 元/株、小油桐 * 元/株、大棕树 * 元/株、小棕树 * 元/株、大药材(大腊米等) * 元/株、小药材(小腊米等) * 元/株、药材苗(腊米等)5元/株、大楠竹 * 元/株、小楠竹5元/株、把竹2元/株、丛竹1元/株、小竹林 * 元/亩。
5. (略) 类。大花卉 * 元/株、小花卉 * 元/株、苗圃、果圃 * 元/亩、 (略) * 元/亩。
6.杂材林类。 * 元/亩。
( * )青苗补偿标准。
青苗按 * 元/亩标准给予补偿。
( * )坟墓类补偿标准。
宗族祖坟 * 元/座、合茔坟 * 元/座、有碑坟 * 元/座、无碑坟 * 元/座、无主坟墓 * 元/座。
( * )道路补偿标准。涉及的道路按实际施工成本为标准予以补偿。
( * )本补偿标准未列入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略) 情况参照补偿。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经具有评估资质的 (略) 评估,作为补偿的参考标准,共同协商,合理补偿。
( * )其它问题。 (略) 之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作物,在方案公告之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 * 律不予补偿。
* 、公告期限
(略) 期 * 个月,涉及镇、村的实地公示期为 * 日至 * 日。如对本公告涉及的相关事项有异议,请与当地人民政府联系。联系电话: (略) *** 。
(略) 人民政府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