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高邮汽车科创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高邮汽车科创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范围:东侧距离 (略) 120m,南至车八干渠,西至赫旺河,北侧距离赫旺六组庄台110m。规划总面积约为1.61平方公里。
评价范围:根据高邮汽车科创园开发建设情况及规划范围,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东侧距离 (略) 120m,南至车八干渠,西至赫旺河,北侧距离赫旺六组庄台110m,评价范围面积约1.61平方公里。
2016年, (略) 人民政府设立了高邮苏中循环经济产业园,并下发了设立文件——《市政府关于设立高邮苏中循环经济产业园的通知》(邮政发[2016]127号),规划用地面积 4370亩,其中启动区 2544亩(169.6公顷),启动区规划范围东距规划连 (略) 100m, (略) 南侧支渠,西至车逻镇与卸*镇界河一线,北距规划宁盐高速以南100m,并同步组织编制了启动区的规划环评,于2018年5月取 (略) 环境保护局审查意见(邮环[2018]34号)。
2019年,苏中循环经济产业园更名为中汽中心高邮汽车科创园,园区用地范围西以X205县道为界,东侧距离 (略) 120m,南至车八干渠,西至赫旺河,北侧距离赫旺六组庄台110m,用地面积161公顷,该规划环评于2023年3月24 (略) 高邮生态环保局的审查意见(扬环管[2023]?02-1号)。
2024年,园区为引进重点项目扬 (略) 年处置*吨废铅酸蓄电池(含铅废料)及无害化综合利用项目,区内污染物种类及污染物量发生变化,根据环保部《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及江苏省环保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通知》(苏环办[2020]224号)的要求, (略) 卸*县人民政府开展“高邮汽车科创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相关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卸*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书记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南大环境规 (略) (江苏)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联系电话:025-*
联系邮箱:*@*juae.cn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规划实施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落实评价人员、收集资料、现场勘察、规划和原环评及批复初步分析、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规划环评工作方案》→以《规划环评工作方案》为依据,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含规划方案分析、环评批复执行情况调查与分析、区域污染源调查分析、基础设施调查分析、资源生态环境制约因素分析、集中区存在环境问题分析、收集公众意见等)→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专家评审及修订→《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结论以及审查意见。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规划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该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主要内容如下:
(1)您认为高邮汽车科创园的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吗?
(2)您认为高邮汽车科创园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如何?该区域建设对哪些环境要素影响较大?
(3)您认为高邮汽车科创园的建设对地表水资源的影响如何?
(4)您认为高邮汽车科创园的建设对农业生态环境的影响如何?
(5)您认为高邮汽车科创园的建设对社会安定的影响如何?
(6)您对集中区建设的态度是?
(7)你认为区域在后续开发中,在环境保护方面应有何要求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1.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机构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
提取码: btm3
2.在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前,规划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将通过适当方式,向提出意见的公众反馈意见处理情况。
3.规划实施单位将认真考虑公众意见,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