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度脱贫户、监测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汇总表》和《清原满族自治县2024年 (略) 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清委农组发〔2024〕5号)文件安排,本年度需缴纳176.*元医保资金, (略) 级脱贫户和易致贫户医疗保险资金*元不足以支付,需将 (略) 级医保资金结转部分5.*元及中央级原计划用于生产发展的1212.*元中调整出18.*元用于支付差额部分。
现拟将 (略) 以上衔接资金170.*元(中央级18.*元、市级*元)、 (略) 级衔接资金5.*元共计176.*元 (略) 财政局社会保障资金账户。
根据《清原县临时救助实施方案》(清乡振发〔2024〕11号)文件安排,系统内18人符合临时救助资金拨付条件,共计62.*万元,原资金使用计划中预留*元不足以支付,需将2024年中央级生产发展资金中2.*万元调整为临时救助项目用于支付差额部分。
拟将“先诊疗后付费”卡片印刷费2.*万元拨付至高中印刷厂,从2024年省级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元中列支。
公示期:8月28日至9月6日
反馈电话:024-*
清原满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