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配送采购意向公开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配送采购
二、公示时间2024年10月8日-11月7日
三、项目概况:
项目预算(该金额为预估金额,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包1:人民币*元;包2:人民币*元;包3:人民币*元。
货物名称 | 具体品种 | 预计金额 | 服务地点 |
包1 肉及肉制品 禽蛋及蛋制品 水产品 冷链食品(含冻品) | 猪肉、牛肉、牛肉、羊肉、兔肉、鸡肉、鸭肉、鱼、虾、蛋、冷冻青虾仁、冷鲜大黄鱼等(以*方要求为准)。 | * | 主要: (略) 特殊情况需配合*方进行供应 |
包2 蔬菜及蔬菜制品 水果类 食用菌类 | 白菜、包菜、土豆、西红柿、大葱、冬瓜、西兰花、圆葱、油菜、豆角、花菜、黄瓜、胡萝卜、尖椒、豆芽、莲藕、蘑菇、南瓜、芹菜、茄子、姜、蒜、橙子、火龙果、苹果、葡萄、圣女果、西瓜、香蕉等(以*方要求为准)。 | * | |
包3 牛奶及乳制品 干货类 调味类 预包装食 饮料 食用油 豆类及制品 粮食及粮食加工品 糖类 | 牛奶、酸奶、八角、红枣、木耳、紫菜、酱油、鸡精、料酒、醋、发糕、蛋挞、汤圆、雪碧、椰汁、大豆油、白糖、豆瓣酱、酵母、五谷杂粮、淀粉、粉丝粉条、挂面、酱菜、月饼、面包粉、奶粉、黄油等(以*方要求为准)。 | * | |
备注: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4.本项目副食品分为肉类(含冻品);蔬果类;干调及牛奶饮品类共3个包,供应南昌11个食堂。 5.各包按下浮比例进行投标报价。 6.每个包遴选一家中标供应商,供应商可以多投,但最多中两个包,如三包全中,则需要选择放弃一个包,本次副食品采购招标招标人对中标供应商不承诺采购数量,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
1、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地点与方式。
1.服务期:1年,连续3个季度总评满意度达 90%以上的, (略) 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可续约一年,总计不超过2年。
2.服务(配送)地点:为各伙食单位指定地点。院内位于 (略) ;院外指定地点: (略) 、 (略) 、江 (略) 、赣南闽西等。
3.服务要求:供应商每日上午6时15分前以各伙食单位分装形式送至集中验收点,验收合格后送达各食堂。如遇临时性保障任务,需要临时增加采购任务时,供方要全力保障。配送车辆符合食品卫生运输相关要求。配送人员相对固定,符合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相关要求。
4.服务内容: (略) 本部13个食堂及野外教学期间生鲜肉类、干货调料等供应。
(二)询价基准。 (略) (略) (略) (略) 场平均价格(询价当 (略) 发展和改革委 (略) 站最 (略) (略) 场平均价)为基准价, (略) 未覆盖的以周边 (略) ( (略) 吾悦广场店、旺中旺洪兴店、天虹朝阳九州店)的正价商品最低价作为基准价,若以上均无法查询,以 (略) 场( (略) ) (略) 场价格(含税)为参考价。
江西省内野外教学伴随保障中不单独询价,使用当期 (略) 询价结果结算。
(三)定价方式。
询价每半月组织一次,对于价格相对稳定的牛奶、饮品、调味料、冻品等预包装品牌食品,每季度进行一次价格调查;因自然灾害、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物价突变的,由中标人提出申请,采购人可以视情针对性组织补充调查。
结算价=(官网平均价/( (略) 1、超市2、超市3三家最低价)/ (略) 场采购价)*(1-优惠率),最终按此计算得出副食品供应结算价。
(四)付款及结算方式。配送公司于供应次月5日前开具结算单,10日前**双方对上月供应情况进行账款核对,经确认无误后,*方在收到*方提供的税务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结算上月货款,遇节假日顺延。结算时,供应商开具的发票明细必须与配送清单明细一致,否则不予结算。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十)涉及军地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问题线索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十一)投标人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
(十二)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一个军队单位或党政机关或学校或企事业单位的食堂副食品供应合同。
(十三)3年内与我方签订副食品供应保障合同的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提前中止合同或被我方执 (略) 罚的供应商及法人禁止参与此项目投标。
(十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填写采购意向意见反馈表(附件)向我单位书面提出(*@*q.com),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下一步论证和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对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http://**)上发布。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附件:1.采购需求文件
2. 采购意向意见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