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建设单位:江西全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编制单位:赣州兰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1年6月
江西全南工业园区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发布令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保、安全法律法规,在强化园区风险管理,有效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概率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园区环境应急管理体系,规定环境应急响应措施,对突发环境事件作出有序响应,及时组织有效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江西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并结合园区实际情况,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编制了《江西全南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部门、各企业应按照本预案的内容与要求,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演练,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以便在重大事故发生后,能及时按照预定方案进行救援,在短时间内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江西全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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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年????月????日
编制说明
该编制说明主要分为三部分:编制背景、编制过程概述、重点内容说明。
1、编制背景
江西全南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位于赣州市全南县境内,于2001年开园,2006年3月,经省政府《关于设立江西赣州沙河工业园区等13个省级开发区的批复》(赣府字[2006]16号)文件批准为省级开发区,2008年9月全南工业园区成功入选全省10个首批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试点单位之一,2011年1月经省政府批准正式命名为省级生态工业园区。2012年12月以赣发改外资函[2012]351号文件同意江西全南工业园区开展扩区调区前期工作。
江西全南工业园区由县城片区、含江片区两个片区组成,其中县城片区分为二个地块,含江片区一个地块,最终形成“一园两区三地块”的布局。
本预案以县城片区和含江两个片区组成的江西全南工业园区为主。县城片区规划面积351.28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金龙镇立新村田心组、松山村南山组;南至东风渠道、绕城公路;西至全扬线公路、幸福家园小区和丽景花园小区;北至金龙镇黄金村老屋组、新屋组,东风村沙丘组、秀塅组,金龙镇木金油茶场及桃江河。
含江片区规划面积为28.93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金龙大道、东风渠道,南至金龙镇含江村江屋坝组、桐梓岗组、河边组、西至桃江河,北至桃源一品小区。
县城片区功能定位:县城北面布局新材料、现代轻纺产业;南海大桥南侧布局新材料、电子信息等产业;中部桃江以南松山片区布局新材料等产业;桃江下游、规划区东部布局商贸物流中心。
含江片区功能定位:主要布局稀土新材料、电子信息及现代轻纺产业。为保证园区在开发、建设、运营的过程中不致使当地环境质量显著恶化,最大限度减少对区域环境和资源的不利影响,促进区域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江西全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园区管委会”)于2014年6月23日委托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承担江西全南工业园区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2015年8月15日取得了《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江西全南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赣环评函[2015]127号)。
为建立健全江西全南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保护区域环境、保障周围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江西全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赣州兰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江西全南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编制过程概述
为积极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规范园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防范突发环境事件能力,防止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环境监测、人员疏散、清洁净化、污染跟踪和信息通报等活动,将事故损失和社会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江西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2021年5月,我公司成立了以项目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预案的编制目的和依据、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计划,对环境风险、环境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分析、现有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应急管理差距分析、制定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划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等步骤,广泛征求了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各企业负责人、各企业现场操作人员的意见与建议并采纳,编制了《江西全南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表1 ?相关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序号 | 意见及建议 | 采纳情况 | 措施 |
1 | 园区应完善环境事故隐患定期排查机制与相应台帐记录 | 采纳 | 完善建有环境事故隐患定期排查机制及相应台帐记录 |
2 | 有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岗位的责任人,有定期巡检和维护责任制,但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制度建设不全 | 采纳 | 建议园区管委会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制度 |
3 | 在园区显著位置建立公示牌,标识环境信息 | 采纳 | 建立公示牌,标识环境信息,标识紧急避难路线及场所 |
2021年6月6日,江西全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召开了《江西全南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技术审查会,审查小组由3名专家组成,参加技术审查会的还有赣州市全南生态环境局、企业代表等人员。审查小组听取了我公司关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汇报,结合现场考察并充分讨论后,形成具体修改意见。
3、编制工作程序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程序如下图。
图1 ?编制工作程序图
4、重点内容说明
本预案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江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对预案要求编制完成的,各章的主要内容见预案。在此仅就有关问题进行说明。
(1)关于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江西全南工业园区地域范围内所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以及园区内企业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影响超出企业范围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2)关于事件分级和响应分级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江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赣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全南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分级依据基本相同,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四个级别,适用于各级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本预案的编制单位为江西全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园区实际情况,将响应级别分为三级更加符合实际。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园区及企业应及时将事件造成的伤亡情况、影响情况上报上级部门,由上级部门根据事件情况确定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然后启动相应的政府部门环境应急预案。企业的响应分级与政府部门的响应分级相互协调、相互支持。
(3)关于预案关系分析
江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江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综合预案),各省辖市、县(市)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与全南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赣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江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园区其它企业事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成为上下衔接关系。
(5)根据园区实际情况,确定预案编制工作的重点内容如下:
①园区基本情况;
②应急队伍的建设情况;
③现有环境风险源调查;
④现有风险应急措施调查;
⑤园区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⑥应急事故如何预警和应急处置;
⑦环境风险指数计算方法;
⑧园区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⑨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分析;
⑩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差距分析。
预案编制小组
2021年6月
为建立、健全江西全南工业园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增强区域及区域内企业环境风险意识,切实加强江西全南工业园区环境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特别是重、特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提高区域及区域内企业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故能力。事故发生时,能迅速有效的开展人员疏散施救、现场清洁净化、环境监测、污染跟踪、信息通报和生态环境影响评估与修复行动,将事故损失和社会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3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法律、法规,园区管委会特组织编委会编制本预案,编委会在接受任务委托后,组建工作小组进行现场详细勘察,多方收集资料,并结合实际管理和生产情况,编制完成了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1.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2015年1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订,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并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2020年9月1日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修订通过, 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4月23日修订通过;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通过,2019年1月1日施行;
1.2.2 部门规章
(1)《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2006年6月15日起实施;
(2)《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352号令),2002年5月12日实施;
(3)《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1月8日起实施;
(4)《国家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安监总局),2006年10月实施;
(5)《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
(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
(7)《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2013年10月25日;
(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2013年12月4日修订通过,2013年12月7日施行;
(10)《关于发布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环办【2014】33号;
(11)《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2014年4月3日;
(12)《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2014】119号),2014年12月29日起实施;
(13)《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国家安监总局公告第5号),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1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保部第34号令,2015年6月5日实施;
(15)《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
(1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2015年7月1日修改实施;
(17)《关于印发<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的通知》(环办应急【2018】9号);
(18)《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3月19日;
(19)《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2020年5月30日实施;
(20)《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5号),2021年1月1日施行;
(21)《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
(22)《江西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赣府厅发【2014】1号;
(23)《江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赣府厅字【2020】93号;
(24)《赣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市环监字【2018】6号);
(25)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19年赣州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市环监字【2019】5号);
(26)《赣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7)《赣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1年3月16日;
(28)《全南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2.3 有关技术标准与方法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3)《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5)《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19);
(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GB 298-2019);
(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095-1996);
(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1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1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12)《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
(13)《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Z/T 12801-2008);
(14)《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
(1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10);
(16)《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13);
(1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18)《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物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13);
(19)《应急保障重点物资分类目录(2015年)》(发改办运行【2015】825号);
(2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5年5月1日实施,2018年修订;
(21)《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30000.2-2013~GB30000.29-2013);
(22)《化学品毒性鉴定技术规范》(卫监督发【2005】272号);
(23)《水体污染事故风险预防与控制措施运行管理要求》(中国石油企业标准Q/SY1310-2010);
(24)关于发布《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
(25)《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
(26)《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
(27)《危险货物品分类和品名编号》(GB12268-2012);
(28)《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
(29)《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
(30)《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GB15603-1995);
(31)《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
(32)《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
(33)《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
(34)《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
(35)《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
(36)《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GB30077-2013)。
1.2.4 其他资料
(1)《江西全南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年3月;
(2)《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南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赣环评函【2015】127号);
(3)园区管委会的管理制度、入驻企业基本情况、入驻企业环评文件及其批复、入驻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资料;
(4)《江西全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近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赣环评字[2015]145号);
(5)江西全南工业园区及园区内企业其他相关资料。
1.3 适用范围及修订1.3.1 适用范围
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在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在指导事发企业开展应急处置的同时,重点围绕事件造成的园区内企业与企业外周边环境影响的应急响应与处置。本预案适用于江西全南工业园区地域范围内所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以及企业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影响超出企业范围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1)因自然灾害影响而导致的危及环境安全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
(2)危险化学品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大面积泄漏、燃烧、爆炸等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其污染事故在企业外的公共区域发生;
(3)影响周边水体水质安全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4)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其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5)其它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故;
(6)安全事件发生时带来的次生、衍生的环境污染事故。
(7)园区内企业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影响范围超出企业界限时适用本预案。
本预案范围内在建、拟建企业和已经搬迁、停产关闭的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不在本预案范围内。江西全南工业园区在今后改扩园区导致本预案范围变化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不在本预案范围内。
1.3.2 需要修订的情形
在下列情况下,应对应急预案及时修订:
(1)由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化,需要对预案中的应急组织及其相应的管理做出适当的调整和修改;
(2)由于园区扩建、规划调整等,导致现有应急预案无法满足实际需要需作修改;
(3)园区内拟建或在建的环境风险企业投产后或园区内重大危险源发生变化的,需作出修改;
(4)由于应急机构相关人员或单位的通讯联系方式发生较大变化,需作修改;
(5)根据日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习和已处理的突发环境事件中取得的经验,进一步补充和完善本预案;
(6)预案已颁布实施三年。
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预案应及时修订,预案修订间隔不得超过三年。预案修订由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会同其他成员单位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相关部门批准。
1.4事件定义及分级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者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者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本预案不包括放射性物质污染事件。
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与《江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赣府厅字【2020】93号)文中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做出分级,具体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重大环境事件、较大环境事件和一般环境事件,具体见表1.4-1。
表1.4-1??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情况
等级 | 序号 |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列为对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分级 |
特 别 重 大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 1 |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
2 | 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 |
3 | 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 |
4 | 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 |
5 | 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 |
6 | 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 |
7 | 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 |
重 大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 1 |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
2 | 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 |
3 | 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 |
4 | 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 |
5 | 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 |
6 | 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 |
7 | 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 |
较 大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 1 |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
2 | 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 |
3 | 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 |
4 | 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 |
5 | 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 |
6 | II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 |
7 | 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 |
一 般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 1 |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
2 | 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 | |
3 | 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 |
4 | 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 |
5 | IV、V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污染后果的;铀矿冶、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 | |
6 | 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 |
根据环境风险评估,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难以达到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条件,全盘采用国家事件分级方法不利于园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因此,本预案按突发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Ⅰ级,区域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Ⅱ级,园区级)和一般突发环境事件(Ⅲ级,企业级)三个等级。Ⅰ级突发环境事件为可能或已经对园区外环境造成污染情形(凡符合表1.4-1中特别重大与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情形之一者)。Ⅱ级突发环境事件可控制在园区范围内的情形(凡符合表1.4-1中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情形之一者),Ⅲ级突发环境事件可控制在事故企业厂区范围内的情形(凡符合表1.4-1中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情形之一者)。具体突发环境事件情形见下表。
表1.4.2 ?突发环境事件情形及分级表
等级 | 序号 |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列为对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分级 |
Ⅰ级区域级 | 1 | 园区内企业易挥发有毒有害化学品物质和气体泄漏挥发影响超过园区进入园区外环境; |
2 | 园区内企业或公共区域易燃物质火灾、燃烧、爆炸烟气超过园区范围进入园区外环境; | |
3 | 园区内企业发生泄漏的危险化学品、危废和大量未经预处理消防废水通过园区的雨水系统及区域地表水体进入到园区外的地表水体; | |
4 | 园区内企业发生泄漏的危险化学品、危废和大量未经预处理消防废水通过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区域地表水体进入园区外的地表水体; | |
5 | 园区内企业或公共区域危化品或危废运输车辆在运输、装卸过程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损坏引发泄漏的危化品、危废和危化品及危废火灾爆炸引发的次生污染进入园区外的地表水体; | |
6 | 园区内企业或公共区域固废运输、装卸、储存未妥善处理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进入园区外的地表水体; | |
7 | 园区应急指挥中心接到企业或其他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排查中发现环境环境安全隐患的报告,预计要发生Ⅰ级突发环境事件 | |
Ⅱ级园区级 | 1 | 园区内企业易挥发有毒有害化学品物质和气体泄漏挥发影响超过企业进入园区内公共区域或其他企业; |
2 | 园区内企业或公共区域易燃物质火灾、燃烧、爆炸烟气超过企业范围进入园区内公共区域或其他企业; | |
3 | 园区内企业发生泄漏的危险化学品、危废和大量未经预处理消防废水进入园区的雨水系统及区域地表水体,但未进入园区外的地表水体; | |
4 | 园区内企业发生泄漏的危险化学品、危废和大量未经预处理消防废水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区域地表水体,但未进入园区外的地表水体; | |
5 | 园区内企业或公共区域危化品或危废运输车辆在运输、装卸过程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损坏引发泄漏的危化品、危废和危化品及危废火灾爆炸引发的次生污染进入雨水系统,但未进入园区外的地表水体; | |
6 | 园区内企业或公共区域固废未妥善处理引发的次生污染进入地表水但未进入园区外的地表水体; | |
7 | 园区应急指挥中心接到企业或其他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排查中发现环境环境安全隐患的报告,预计要发生Ⅱ级突发环境事件 | |
Ⅲ级企业级 | 1 | 园区内企业易挥发有毒有害化学品物质和气体泄漏挥发影响不超过企业 |
2 | 园区内企业易燃物质火灾、燃烧、爆炸燃烧烟气未超过企业范围 | |
3 | 园区内企业环保设施发生故障 | |
4 | 园区内企业固废运输、装卸、储存未妥善处理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未出厂区 | |
5 | 园区应急指挥中心接到企业或其他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排查中发现环境环境安全隐患的报告,预计要发生Ⅲ级突发环境事件 |
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立即启动企业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园区应急救援指挥部,若事故发生在园区内公共区域,第一发现人应立即上报园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园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灾难范围及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
1.5工作原则园区在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系统及其响应程序时,贯彻如下原则:
(1)以人为本,环境优先
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救人第一、环境优先”的原则,在人员生命、健康受到威胁的时候,要本着“救人第一”的原则,最大程度地保障公司人员和周边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坚持环境优先,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之后,救环境优先于救财物,迅速有效采取先期处置,尽量消除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加强对环境事件危险源的监测、监控,降低对环境的污染。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的中长期影响。
(2)预防为主,先期处置
加强环境危险源监控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做好思想、预案、应急机制等工作准备,防患于未然。平时应按规定组织演练,演练尽可能按照实战要求进行,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确保一旦有事能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出现时,为成功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赢得先机,减少失误,防止危害扩大。
园区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定期开展应急培训与演练,在事件可能发生或将要发生,能及时到达现场,及时收集事件信息和及时报告,利用有利空间控制事态,保证相关人员安全;要以最短时间、最快速度组织各方面力量,防止事态扩大。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
建立健全园区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明确各应急组织的职责及应急工作程序。发生应急突发环境事件时,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应急处置指挥工作。所有的应急活动必须在园区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进行,统一口令、步调一致、有令则行,有禁则止,按照本应急响应程序的流程处置突发事件。
(4)系统联动、科学救援
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衔接,积极配合当地政府的应急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工作。同时依靠当地政府的医疗、消防队伍,增强应急能力;鼓励事故应急相关科研工作,加大投入,重视专家在事故应急工作中的作用,借助当地企业等外部力量,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等日常准备工作,强化预防、预警工作,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
1.6 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应形成体系,针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险源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明确事前、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个人的职责,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本应急预案为综合应急预案,主要包括总则、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能力建设、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与发布、应急响应与措施、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及附则等内容。
应急预案体系结构图如下。
图1.6-1 ?应急预案体系结构图
1.6.1与上级应急预案的衔接
《江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赣府厅字【2020】93号)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由其他突发事件引发环境污染且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上升为主要处置目标,应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牵头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环境应急指挥部)是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的指挥机构,在省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现场指挥、应急处置、督促指导等工作。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时,由省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指挥,省人民政府分管生态环境负责同志担任副总指挥;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时,由省人民政府分管生态环境负责同志担任总指挥,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负责同志、省政府协助联系工作的副秘书长、省应急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省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生态环境厅,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生态环境厅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负责同志担任。研究、决定和部署全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赣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1年3月16日)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由其他突发事件引发环境污染、且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上升为主要处置目标、应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牵头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当发生其他突发事件引发环境污染且环境污染应急处置为次要处置目标、应由其他主责部门牵头处置时,启动其他相应的应急预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全力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环境应急指挥部)是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应对工作的指挥机构,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现场指挥、应急处置、督促指导等工作。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时,由市人民政府分管生态环境负责同志担任总指挥;由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市政府协助联系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总指挥。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省委、省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环境应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评估和修订;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工作;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向市环境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办理和督促落实市环境应急指挥部的决定等。
全南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国家相关规定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了分级,明确了相应级别的响应行动与信息报告等程序。
本次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信息报告、分级响应、指挥协调、应急监测、信息发布、应急保障等方面与地方应急预案衔接。
本预案涉及园区公共区域、园区内各企业以及多个上级组织与相关部门,特别是突发环境事件不可能立即完全确定其属性时,使应急救援行动充满变数,如遇特殊情况下,应急救援行动都必须寻求内部与外部力量的救援。因此,园区管委会与各相关救援单位、政府部门间的联动就显得尤为重要,本预案上与《全南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衔接,下与园区内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衔接,增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能力。
(1)应急组织机构的联动
发生园区Ⅰ级突发环境事件时,启动一级响应,由园区管委会的应急指挥部负责临时指挥,先行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全南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或赣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立时,园区应急指挥部移交全南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或赣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并介绍事故情况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配合协助应急指挥与处置。
发生园区Ⅱ级级突发环境事件(园区内部可控),园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及时将环境事件发生情况及最新进展向赣州市全南生态环境局、全南县应急管理局通报。
发生园区Ⅲ级突发环境事件(企业内部可控),企业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及时将环境事件发生情况及最新进展向园区应急指挥中心汇报及赣州市全南生态环境局、全南县应急管理局报告。
(2)预案分级响应的联动
①一般事件:应急指挥小组在接到事故报警后,经园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研究确定,启动本应急预案Ⅲ级响应,并向赣州市全南生态环境局等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处理结果。
②较大或重大事件:应急指挥小组在接到事故报警后,启动本应急预案Ⅱ级或Ⅰ级响应,并及时向赣州市全南县人民政府应急事故领导办公室应急处理指挥部报告,并请求支援;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进行紧急动员,适时启动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迅速调集救援力量,指挥各成员单位、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应急预案各个应急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责和现场救援具体方案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协助园区内应急小组在园区应急事故现场指挥部的领导下进行应急救援。污染事故基本控制稳定后,应急指挥中心将根据专家意见,迅速调集后援力量展开事故处置工作。
(3)应急救援保障的联动
①公共援助力量:江西全南工业园区还可以联系赣州市全南生态环境局、全南县应急管理局、全南县消防大队、全南县人民医院、全南县公安局、赣州市消防支队、赣州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联络救援力量、设备的支持。
②专家援助:应与应急专家组内专家加强日常联络,应急演练及紧急情况下可以寻求技术支持,事件发生第一时间请求技术支持。
(4)应急培训计划的衔接
园区在开展培训计划的同时,还应积极配合全南县人民政府和赣州市全南生态环境局等开展应急培训计划。
(5)公众教育的衔接
对园区内和周边边地区公众开展教育、培训时,应加强与周边公众和社会团体等相关单位交流,如发生事故可及时有效的疏散、防护。
(6)应急联动机制图
图1.6-2 ?应急联动机制图
园区启动应急预案后,若事故不能有效控制有扩大、发展的趋势,并影响到周边环境时,则由应急总指挥请求上级部门给予支援,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上级应急救援队伍未到达前,总指挥负责指挥应急救援行动,上级应急救援队伍到达后,总指挥负责向上级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移交指挥权,并交代现场情况,服从上级应急救援队伍的指挥。
本预案联动机制如下:
1)与各应急救援联动单位保持联系,安排和落实专门值班人员,并确保24h通讯畅通。一旦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密切联系各应急救援联动单位迅速出动,赶赴现场实施应急处置;
2)园区应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并请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演练或者指导,提高应急联动的融合度和战斗力,以便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环境事故;
3)园区各救援小组根据应急处置流程和职责的要求,熟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6.2与园区内企业应急预案的衔接
本应急预案为江西全南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下与园区内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消防应急预案等相衔接。
园区内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一般采用三级防控体系,即车间级、厂区级和园区级。企业发生车间级突发环境事件,如污染物泄漏至车间地面、围堰、罐区防火堤等事件时,启动企业Ⅲ级响应,由企业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处置;企业发生Ⅱ级突发环境事件,如污染物泄漏至车间外厂区内,可以被控制在应急事故池、拦污坝及配套设施等,不会对厂区外环境造成影响时,企业启动企业Ⅱ级应急相应,由企业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处置,同时上报园区应急指挥中心启动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已无法控制在厂区范围内,即将或已经泄漏至厂区外时,企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上报园区应急指挥中心,启动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启动Ⅱ级或Ⅰ级应急响应。
园区污水处理厂环境风险防控采用三级防控体系,即车间级、厂区级和园区级。园区内企业或公共区域内发生突发水环境事件,污染物进入污水处理厂且已无法控制在污水处理厂范围内,污水处理厂启动Ⅰ级(园区级)应急响应,同时园区应急指挥中心启动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启动Ⅱ级或Ⅰ级响应。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等工作应接受园区应急指挥中心指导;园区内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应将本预案作为编制依据;园区内企业应及时将应急信息(环境风险源、风险防范措施、应急管理体系、应急处置队伍、应急物资信息等)上报园区应急指挥中心;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分级参考本预案分级原则;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预警行动、响应行动应与本预案一致;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式应依照本预案的原则进行,并细化企业各应急队伍的职责和工作程序;企业应急演练和培训接受园区指导,并纳入园区应急演练和培训计划;企业应急结束后应向园区应急指挥中心汇报。
1.6.3与企业、政府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
图1.6-3??本预案与企业、政府应急预案衔接关系图
1.7 编制程序和内容1.7.1编制程序
本预案编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的规定进行,其编制程序如下图。
表1.7-1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程序图
1.7.2编制内容
本预案的编制的主要内容共分为九个部分,即基本情况调查、环境风险评估、应急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和职责、保障措施、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和措施、后期处置、附则等,具体见图1.7-2。
图1.7-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内容
环境应急组织体系的建立是为了降低或避免特殊情况下突发环境事件所造成的损失,确保有组织、有计划、快速地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及时地组织抢险和救援,且遵循应急机构人员职能不交叉原则。园区管委会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全面负责本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的领导和指挥,制订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方针、编制应急预案和管理以及日常预案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情况。
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为:以江西全南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中心为核心,与地方政府(上级)和企业(或事业)单位(下级)应急救援中心形成联动机制的三级应急救援管理体系;救援队伍的组建整合生态环境、公安、消防、医疗卫生、应急管理、社会事务、新闻通讯等救援力量,在应急响应时,根据事件实际情况,联合成立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流程如下图2.1-1所示。
图2.1-1 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流程图
2.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指挥机构和工作机构两大部分组成。指挥机构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包括总指挥、副总指挥和应急办公室。工作机构为应急救援专业组,包括警戒疏散组、事件侦察组、通讯联络组、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物资保障组、信息发布组、医疗救护组等。园区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结构示意图如图2.2-1所示。
图2.2-1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结构示意图
2.3 组织体系运行2.3.1 指挥关系
一般(Ⅲ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指挥,原则上由园区环境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企业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当发生超出园区应急处置能力的突发环境事件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报请县环境应急指挥机构派出工作组,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较大(Ⅱ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指挥,原则上由县环境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园区应做好先期处置,待县环境应急指挥机构到位后,配合做好后续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重大(Ⅰ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指挥,原则上由市环境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县环境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先期应急处置,待市环境急指挥机构到位后,配合做好后续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2.3.2 运行机制
发生突发环境事故,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时,整个应急组织体系运行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如下:
1、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园区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人员对事故进行侦查,并由应急监测组联系应急监测单位对事发地污染状况实施监测、分析和汇总,判断污染性质,并联系专家提出事故的处置意见,并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
2、报警
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会商,分析判断突发环境事件的范围和程度,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涉事企业应急指挥部开展应急工作。必要时报上级部门批准,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实施报警。
3、各级响应
接到通知后,各级各部门根据事件性质和状况,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分头行动,协同处理,立即投入应急响应工作。有关情况应当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具体问题由其根据实际情况协调解决。
4、结束和善后
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处置过后,由应急指挥部牵头,各级各部门共同做好善后和总结工作。一是做好生态环境恢复和事后重建工作;二是修复各类生产设备、设施和受损市政工程;三是检查总结,找出应急过程中各个环节上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各项措施,以利今后更好地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
2.4应急救援指挥组织职责2.4.1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挥机构人员组成
应急指挥机构具体人员组成及联系方式见表2.4-1。
表2.4-1 ?指挥机构人员组成及联系方式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 姓名 | 联系电话 | 日常职务 |
总指挥 | 伍国忠 | 13576746195 | 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委书记 |
副总指挥 | 罗书文 | 15970065180 | 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
指挥成员 | 李涛 | 13970708357 | 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
高勇 | 13879765277 | 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 |
刘汉明 | 13979728830 | 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 |
应急办公室 | 值班室电话 | 7169686 | / |
2.4.2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主要职责
总指挥在接到事件发生企业(或事业)单位的报警后,决定启动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通知应急救援的相关部门(环保、消防、急救、公安、应急管理、交通、通讯、宣传、社会事务部门等)做好应急准备,并负责应急救援的统一指挥。根据事件发生、发展的情况决定是否请求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给予支援,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组织机构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环境安全的方针、政策及规定;
(2)调查、统计园区内危险物质和重点环境风险源,负责建设并维护园区危险物质和环境风险源等信息管理库;
(3)监督制定、审定园区及园区内各企业(或事业)单位的两级应急预案,要求企业(或事业)单位针对重大环境风险源制定完善的相应环境应急预案,并与相关部门共同评估企业(或事业)单位是否有足够的资源来实施应急预案,以确保环境应急预案所需的各种资源(人、财、物)能够及时、迅速到达和供应;
(5)负责园区应急设施(备)(如堵漏器材、围堰、环境应急池、应急监测仪器、防护器材、救援器材和应急交通工具等)的建设,以及应急救援物资,特别是处理泄漏物、消解和吸收污染物的化学品物资(如活性炭、木屑和石灰等)的储备;检查、监督园区内各企业(或事业)单位应急救援设施(备)的日常维护和应急物资的储备;
(6)负责组织预案的外部评审、备案与更新;
(7)定期配合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组织园区及园区内各企业(或事业)单位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模拟演练,在演练中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有计划地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培训,向周边企业、居民点提供本园区有关危险物质特性、救援知识等的宣传材料;
(8)发动组织环境应急志愿救援组织,并制定与周围具有一定环境应急能力的大型企业、其他工业园等的区域联防方案。汇总社会各种志愿援助组织以及区域联防组织的名称、电话、规模等;
(9)密切关注当地的气候条件、天气预报等情况,为生态环境部门作出正确的预测以及指挥中心科学安排救援行动提供依据;
(10)在事件发生时,根据指挥中心指令,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确定现场指挥人员,协调事件现场有关工作;
(11)负责事件信息的收集整理,全面准确地掌握事件状况,提供动态信息,经总指挥同意后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和园区各级领导报告事件和应急救援进展情况,并负责可能受影响区域的通报工作;
(12)负责传达落实园区应急指挥中心、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关于应急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13)负责应急队伍的调动和资源配置;
(14)负责应急状态下请求外部救援力量的决策;
(15)负责保护事件现场及相关数据;
(16)接受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和调动,协助事件的处理;配合相关部门对环境进行修复、事件调查及总结。
2.4.3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挥机构人员职责
(1)总指挥职责
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挥园区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的运作协调,应急策略,随时掌握事故发展变化状况,决定抢险与救护方案;向上级领导或管理部门报告事故的一系列情况,以及请求外部应急救援机构支援。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2)副总指挥职责
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具体指挥协调工作,总指挥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不能出现在指挥现场时,按序全权代理总指挥执行职责。
(3)指挥部成员职责
具体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布置、组织、检查、落实;事故时协助总指挥具体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4)应急办公室
协助总指挥/副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理工作;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负责及时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报告各部门主管。
2.4.4 应急工作机构组成
应急工作机构人员组成及联系方式见下表。
表2.4-2 应急工作机构人员组成
姓名 | 电话号码 | 日常职务 | ||
应急指挥部成员 | ||||
总指挥 | 伍国忠 | 13576746195 | 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委书记 | |
副总指挥 | 罗书文 | 15970065180 | 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 |
成员 | 李涛 | 13970708357 | 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 |
高勇 | 13879765277 | 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 ||
刘汉明 | 13979728830 | 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 ||
应急办公室 | 值班室电话 | 7169686 | / | |
应急工作机构成员 | ||||
警戒疏散组 | 组长 | 叶兴灵 | 17379761974 | 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
组员 | 钟志军 | 13870785576 | 工业园区管委会一级科员 | |
组员 | 谢文聪 | 19970856692 | 工业园区管委会职员 | |
事件侦查组 | 组长 | 罗书文 | 15970065180 | 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
组员 | 朱亮亮 | 18679785516 | 工业园区管委会九级职员 | |
组员 | 陈琛 | 18779770933 | 工业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干事 | |
通讯联络组 | 组长 | 高勇 | 13879765277 | 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
组员 | 刘雨珍 | 15297869072 | 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 |
应急处置组 | 组长 | 李涛 | 13970708357 | 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
组员 | 黄文峰 | 13979785003 | 工业园区管委会一级科员 | |
组员 | 欧阳金米 | 13767716998 | 工业园区管委会职员 | |
应急监测组 | 组长 | 刘苏昆 | 13767755766 | 工业园区管委会四级 主任科员 |
组员 | 何华 | 18070260606 | 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建干事 | |
物资保障组 | 组长 | 刘雨珍 | 15297869072 | 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
组员 | 李洁梅 | 15979757314 | 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文员 | |
医疗救护组 | 组长 | 张小玲 | 13807075931 | 工业园区管委会四级主任科员 |
组员 | 谭倩 | 15083717760 | 工业园区管委会扶贫干事 | |
信息发布组 | 组长 | 刘汉明 | 13979728830 | 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
组员 | 谢文聪 | 19970856692 | 工业园区管委会职员 |
2.4.5应急工作机构职责
应急指挥部根据园区内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的类型、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成立相应的应急工作组,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快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以尽快处置事故,使事故的危害降到最低。
根据突发事故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的需要,设立8个应急救援响应小组,分别是警戒疏散组、事件侦查组、通讯联络组、应急处置组、物资保障组、应急监测组、信息发布组、医疗救护组。各小组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应急响应与处置要求,履行相应的职责。
各应急预案功能小组责任人在事发之时因客观因素不在现场或不能及时到位,则按职级排列由在位最高职级排列顺序接替对应的应急职务,并履行职责与权力。
对应职务人员离职,由继任者承接其应急预案中的职级,并履行职责与权力。
事发在夜间或假日,由当值最高职级的职员暂代现场指挥官之职,指挥协调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官到位后职责移交并协助现场指挥官进行后续的应急预案指挥协调工作。
隶属于应急预案职务的成员,手机需要24小时处于开启状况,以应对紧急事故的联系需求。
各组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别如下:
(1)警戒疏散组
①迅速对事件灾难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实行交通管制,维护事故灾难现场交通秩序,保障道路畅通;
②与现场事件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配合,指挥环境风险源现场人员撤离;
③负责事故灾难现场群众的防护指导,引导群众有序撤离到安全区域,组织好特殊人群(如学生)的疏散安置,维护安全区域内的稳定和治安。
(2)事件侦查组
负责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污染物种类、污染范围、污染程度、伤亡程度、损失程度,并标定事件中心区、危险区及影响区的范围。
(3)应急处置组
①执行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命令、决定,对突发环境事件直接和潜在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评价,按照有关环保安全规程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处理方案和救援措施,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协调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风险源;
②当发现事故蔓延扩大,判定靠自身的力量无法控制和消除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事态发展的严重程度,并提出请求外援施救建议或意向,配合外援力量进行应急处理和救援;
③提出落实抢险救灾及装置、设备抢修所需物资;
④及时报告事故处理情况;
⑤参与事故调查。
(4)应急监测组
①负责联系联系、组织和协调全南县环境监测中心和环境应急监测单位,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的种类、性质以及当地的气象、自然、社会环境等状况,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制定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
②配合环境监测机构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跟踪事件的发展,确定污染区域范围;
③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的方式,预测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情况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的依据,跟踪事件的发展和污染范围。
(5)物资保障组
①负责调动环境应急救援处置行动所需的人员、资金、通信以及交通、处置工具、救护设备和救灾物资等工作,园区储备救援物资作为补充;
②负责做好应急物资、应急装备的准备工作,保证应急物资、应急装备的保质足量的准备;
③根据现场反馈的信息,确定相应事故处理的物资需求;及时负责应急车辆的调度及应急物资调运;
④负责抢险物资的供应运输及其它后勤保证工作。在紧急情况下根据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指示做好应急物资的采购工作。
(6)通讯联络组
①负责应急值守,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现场事故信息,协调各专业组有关事宜;
②向周边单位社区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③负责对内、外联络电话的定期公告和更新。
(7)信息发布组
按总指挥指示,负责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以及新闻媒体发布有关事件和事件应急救援情况。
(8)医疗救护组
负责在事件现场附近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组织、协调附近医疗机构,协助其对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
2.4.6 企业应急救援组织
发生在企业内的突发环境事故的应急救援主要依托各企业的应急救援队伍,事故发生后事发企业应及时成立企业级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园区管委会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到达现场前进行一定应急救援工作,园区管委会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到达现场接管现场指挥权后,所有参加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其他企业也应服从指挥,派出本企业的应急救援队伍进行支援或提供应急救援物资援助。
园区内各企业应急管理负责人联系方式见下表。
表2.4-3 ?园区内各企业应急管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序号 | 企业名称 | 建设地点 | 负责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县城片区 | ||||
1 | 全南县彬彬卡通服装厂 | 县城片区 | 叶文彬 | 15970038276 |
2 | 全南县笠金雨具制品厂 | 县城片区 | 黄兴华 | 13479943898 |
3 | 全南县海昇制衣厂 | 县城片区 | 李海根 | 15979758187 |
4 | 全南县恒升制衣厂 | 县城片区 | 陈泉群 | 13766332210 |
5 | 赣州市华杰电子五金加工厂 | 县城片区 | 钟文杰 | 13928857893 |
6 | 全南县嘉美悦内衣加工厂 | 县城片区 | 徐剑英 | 17770123655 |
7 | 全南县金源泰制衣厂 | 县城片区 | 郭地军 | 13317973288 |
8 | 全南康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县城片区 | 李长青 | 18923470480 |
赖艳红 | 18170762853 | |||
9 | 全南县茜维诗内衣厂 | 县城片区 | 张翠芳 | 15770795680 |
10 | 全南倾城制衣厂 | 县城片区 | 利建华 | 18681069520 |
11 | 全南万宜制衣厂 | 县城片区 | 朱炳炎 | 13576751068 |
12 | 全南县月月红家具加工厂 | 县城片区 | 钟明财 | 15279701768 |
13 | 全南大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县城片区 | 黄日平 | 13767737368 |
谭爱国 | 13620225509 | |||
14 | 登峰科技(江西)有限公司 | 县城片区 | 罗勇 | 13316550398 |
15 | 赣州千祥木业有限公司 | 县城片区 | 陈经理 | 18079767985 |
16 | 赣州市艺佳兴陶瓷有限公司 | 县城片区 | 叶小青 | 13576767498 |
17 | 赣州中瓷科技有限公司 | 县城片区 | 何纪生 | 13923456853 |
陈冬萍 | 19170777265 | |||
18 | 国电精密电子(全南)有限公司 | 县城片区 | 朱艳 | 13367076780 |
19 | 合隆(全南)制衣有限公司 | 县城片区 | 曾小姐 | 18779081685 |
刘纯 | 18779081912 | |||
20 | 华霖电线制品(全南)有限公司 | 县城片区 | 陈万万 | 13970115869 |
陈广玉 | 13387073755 | |||
21 | 江西华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县城片区 | 周先春 | 15920093055 |
22 | 江西晶晖锆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县城片区 | 黄日平 | 18170735792 |
谭主任 | 13361777283 | |||
23 | 江西晶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县城片区 | 杨瑞红 | 13538497614 |
24 | 江西科昂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 | 县城片区 | 谢国茂 | 13676016977 |
梁洛梅 | 18562000806 | |||
25 | 江西美缤电子有限公司 | 县城片区 | 黄斌 | 15797671664 |
26 | 江西秦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县城片区 | 陈功文 | 19876867686 |
伍福生 | 13424128688 | |||
27 | 江西全新建材有限公司 | 县城片区 | 沈建国 | 18720719668 |
徐莉嵟 | 15970751698 | |||
28 | 江西省行之成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 县城片区 | 赖建全 | 15979029383 |
29 | 江西省铭鑫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县城片区 | 罗婵娟 | 15770790500 |
崔健 | 13266636019 | |||
30 | 江西省全南县国宝化工有限公司 | 县城片区 | 张和生 | 13479914890 |
吴秀珠 | 18907074518 | |||
31 | 杰友(赣州)电器配件有限公司 | 县城片区 | 任庚申 | 15015103032 |
黄子龙 | 13766373706 | |||
32 | 金刚钻包装科技(赣州)有限公司 | 县城片区 | 张总 | 15970750532 |
张光辉 | 19914740599 | |||
33 | 逻辑电子(江西)有限公司 | 县城片区 | 徐友信 | 18970704518 |
34 | 明扬(全南)服装有限公司 | 县城片区 | 李先生 | 13763986608 |
35 | 全南百得工业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县城片区 | 陈天佑 | 13684802391 |
袁昌发 | 13097337057 | |||
36 | 全南包大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县城片区 | 李金强 | 15350443989 |
李金梅 | 17379753768 | |||
37 | 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 | 县城片区 | 缪银芳 | 15170163047 |
姚成毅 | 13904726031 | |||
38 | 全南大裕华鼎电子有限公司 | 县城片区 | 董民 | 18929112858 |
王华林 | 15390895995 | |||
39 | 全南富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 县城片区 | 金刚 | 18273066003 |
邓万鹏 | 18170121700 | |||
40 | 全南海旭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 县城片区 | 黄榜根 | 18720883286 |
袁玉 | 18720882180 | |||
41 | 全南晶鑫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县城片区 | 王越红 | 13576654296 |
谭志容 | 15970006672 | |||
42 | 全南龙田灯饰发展有限公司 | 县城片区 | 杨智明 | 13824266228 |
43 | 全南美威电子有限公司 | 县城片区 | 刘彩芬 | 13600195386 |
邱超 | 19979772910 | |||
44 | 全南群英达电子有限公司 | 县城片区 | 赖永权 | 15970751899 |
梁志吉 | 15970752176 | |||
45 | 全南三扬电子有限公司 | 县城片区 | 施声杨 | 13766373508 |
钟冬梅 | 15170162200 | |||
46 | 全南县超亚科技有限公司 | 县城片区 | 杨佳平 | 18970710723 |
47 | 全南县捷利玩具厂 | 县城片区 | 胡洪曲 | 19979780886 |
巫总 | 13803583029 | |||
48 | 全南县瑞隆科技有限公司 | 县城片区 | 黄欣 | 19970788255 |
许运彬 | 15083748158 | |||
49 | 全南县裕泰纸品厂 | 县城片区 | 廖喻 | 13677079353 |
50 | 全南英创电子有限公司 | 县城片区 | 戴小兵 | 18970710868 |
51 | 全南永能不锈钢有限公司 | 县城片区 | 宋先生 | 18170786576 |
52 | 全南宇通电子有限公司 | 县城片区 | 周运金 | 13631957086 |
张小辉 | 19979816709 | |||
53 | 时尚美印刷有限公司 | 县城片区 | 李泼平 | 19970823589 |
文员 | 19970823589 | |||
54 | 江西璇林科技有限公司 | 县城片区 | 袁换林 | 13530588083 |
55 | 全南县中睿盛清洁用品有限公司 | 县城片区 | 谢建胜 | 13870785807 |
56 | 全南县尚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县城片区 | 苏欢迎 | 15216159972 |
黄甲明 | 13763959230 | |||
57 | 全南德源化工有限公司 | 县城片区 | 杜春梅 | 13361777163 |
58 | 全南县华佳电子有限公司 | 县城片区 | 黄一新 | 18970704086 |
含江片区 | ||||
59 | 更新科技(全南)电子有限公司 | 含江片区 | 吴鸿山 | 15970750566 |
曹清妹 | 18270071520 | |||
60 | 骏宏(全南)塑胶有限公司 | 含江片区 | 罗国新 | 13500010699 |
陈红梅 | 18079767985 | |||
61 | 江西大江南纺织有限公司 | 含江片区 | 郑祥喜 | 15970752872 |
钟细娇 | 15970752872 | |||
62 | 全南县新资源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含江片区 | 黄正荣 | 15979757822 |
陈素平 | 15180283229 |
2.4.7 外部指挥与协调
园区建立与上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统筹配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和物资,共享区域应急资源,提高共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当突发环境事件公司难以控制,应迅速请求周边单位和消防等部门救援,并及时报告生态环境局寻求救援和技术支持。园区外部救援机构及联系方式详见下表。
表2.4-4 外部救援机构、相关方及周边居民点联系方式
序号 | 名称 | 支持方式/能力 | 联系方式 |
1 | 赣州市全南生态环境局 | 环境污染处理、事故调查 | 0797-2608831 |
2 | 全南县应急管理局 | 事故的现场管理 | 0797-7217639 |
3 | 全南县消防大队 | 火灾事故的现场处理 | 0797-2606122 |
4 | 全南县公安部门 | 现场治安、刑事调查 | 0797-2608080 |
5 | 全南县人民医院 | 伤员救治 | 0797-2632070 |
6 | 全南县交警大队 | 事故的现场处理 | 0797-2608101 |
7 |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 环境污染处理、事故调查 | 0797-8685033 |
8 | 赣州市应急管理局 | 事故的现场处理 | 0797-8391176 |
9 | 赣州市消防支队 | 火灾事故的现场处理 | 0797-8158805 |
10 | 赣州市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 事故的现场处理 | 0797-8391111 |
11 | 全南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 供水 | 0797-2605109 |
12 | 全南县供电公司 | 供电 | 0797-3683719 |
13 | 江西全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 废水处理 | 徐莉颖15870708188 |
14 | 龙南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龙南市供水 | 0797-3522799 |
15 | 赣州市龙南生态环境局 | 环境污染处理 | 0797-3512073 |
16 | 报警电话 | / | 110 |
17 | 急救电话 | / | 120 |
18 | 火警电话 | / | 119 |
19 | 交通报警电话 | / | 122 |
20 | 环保举报热线 | / | 12369 |
表2.4-5园区周边居民点联系方式
序号 | 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1 | 员山村 | 徐海标 | 19970717132 |
2 | 松山村 | 刘奎元 | 18070365188 |
3 | 立新村 | 邱志敏 | 13979728873 |
4 | 陂头村 | 钟财娇 | 18170735885 |
5 | 黄金村 | 黄忠民 | 18720719038 |
6 | 木金村 | 黄房清 | 13970117080 |
7 | 岗背村 | 张美洪 | ?13970127617 |
8 | 田心村 | 郭雄敏 | 15270695828 |
9 | 镇仔村 | 曾强 | 18279768585 |
表2.4-6 应急处置场所和人群避难场所等环境应急场所调查
场所名称 | 所处位置 | 备注 |
百年广场 | 全南县金龙大道 | 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具备救灾指挥、应急医疗救护、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棚宿区、应急厕所、应急供电供水消防和应急垃圾与污水处理等主要应急避险功能及配套设施。 |
以本次园区应急预案为基础,督促园区内重点和主要环境风险企业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断完善园区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园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制度及日常监管理制度等风险制度,从源头控制风险。
3.1.1 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本次应急预案为第一次编制园区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园区应急预案修订由园区管委会提出并负责实施。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的变化,或者在应急过程中产生新的问题、新的情况,园区管委会应会同其他成员单位及时修订、更新本预案,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原则上园区应急预案每3年修订一次。园区应急预案的管理应由园区管委会专职管理人员进行管理。
3.1.2 园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制度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联合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对园区内的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定期开展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及演练。
(1)定期开展对环境风险源的调查评估工作,对园区内各企业生产、贮存、运输、销毁各个环节的风险进行普查,掌握园区内环境风险源的种类、分布和规模,了解各环境风险源、风险物质的技术信息和理化特性,对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进行公开公示;
(2)日常建立风险源管理制度,落实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园区各项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和责任制度,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建立环境风险意识;
(3)通过日常巡回检查、专项检查、定期检查及领导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将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检查重点为园区企业各种危险品的储存设施;
(4)日常结合风险源评估和发生的案例,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场景假设和模拟分析,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5)每年度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培训,每年组织2~3次应急演练,并保存文字记录及影像资料;指导和监督企业制定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存档企业报送的演练记录及照片;
(6)根据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开展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工作,禁止园区企业及其他单位或个人利用渗坑、渗井、裂隙等排放污水和其它有害废弃物;实行人工回灌地下水时不得污染地下水源。
3.1.3 园区环境风险日常监管制度
园区环境风险日常监管制度主要包含:园区企业环境应急检查制度、园区环境风险信息申报管理制度、园区及企业应急演练管理制度、园区环境风险宣传管理制度、园区环境风险培训制度等。以上各项制度由园区管委会负责制定,各项制度涵盖的主要内容如下:
(1)园区企业环境应急检查制度,主要包括:园区环境应急检查的人员、职责、检查频率、工作程序等。检查的对象为园区各企业,检查的项目主要是风险源检查、应急物资检查、应急队伍检查等。对重点环境风险防控企业的检查,每季度应不少于1次,对其他企业,原则上每年一次。
(2)园区环境风险信息申报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园区环境风险信息申报管理责任人、企业环境风险信息申报的职责、申报的程序、时限等。申报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环境风险物质信息、环境风险源信息、环境应急物资和设备、应急救援力量信息、企业环境应急管理人员信息等。
(3)园区及企业应急演练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园区及企业应急演练组织者及职责、应急演练的频次要求、组织演练的程序等。重点环境风险防控企业应急演练为每年至少一次,园区级应急演练为每年一次,重点环境风险防控企业主要负责人或环境管理专员均需参加。
(4)园区环境风险宣传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园区环境风险宣传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及职责、环境风险宣传的资金来源、资金的使用程序、宣传的内容、形式、对象等。
(5)园区环境风险培训制度,主要包括:园区环境风险培训管理人员及职责、培训的组织实施程序、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频次等。培训为每年一次。
3.2 数据集成依托《江西全南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对园区内环境风险管理相关数据进行集成管理,形成了集成数据库。
应急数据内容及集成数据库形式主要包括:
(1)园区内企业基本情况、环境风险物质、重点风险源、移动风险源等动态管理信息库。具体数据见《风险评估报告》相关内容。
对园区内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定期统计;采取企业申报和不定期抽查等形式,对各企业环境风险物质的购入、生产、消耗、外售等环节进行动态管理。企业在涉及环境风险物质的生产经营活动之前,应向园区管委会与生态环境局进行申报,对环境风险物质的名称、性质、数量进行登记;园区管委会应对园区内企业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的重点是环境风险物质的名称、数量以及使用和储存情况,以及企业环境风险源和移动风险源运行管理情况。
(2)园区内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建立了园区内企业应急预案库。对企业预案编制时间、审批部门、生效时间等信息进行了记录,各应急预案相应内容及相关信息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更新。具体数据见《风险评估报告》相关内容。
(3)建立园区内外应急救援力量动态管理信息库。
对园区内企业救援力量进行动态跟踪,与园区外部救援力量(医疗救护、应急消防、治安和应急环境监测、社会专业救援队等)进行保持定期联络,对园区内外救援力量的联系方式、救援力量的储备状态进行动态管理。具体数据见《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相关内容。
(4)建立园区及园区各企业应急救援物资和设施(备)数据库。
数据库应包括应急救援物资和设施(备)名称、数量、型号大小、存放地点、负责人和调动方式。在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及应急预案演练过程中进行核查,采取不定期抽查等形式进行检查,落实应急救援物资和设施(备)数量及状态,并进行动态管理。具体数据见《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相关内容。
(5)建立园区内主要风险源示意图
示意图中注明存放大量危险物质的地点,重大危险源的位置与周边地区的关系等。
3.3 应急队伍建设园区应急队伍是园区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执行机构。应急队伍主要包括:警戒疏散组、事件侦查组、通讯联络组、应急处置组、物资保障组、应急监测组、信息发布组、医疗救护组等。各小组的职责和人员构成以及联系方式详见表2.4-2。
3.4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建设(1)监督、指导园区内企事业单位对本单位主要环境风险源进行实时监控,建立健全监控值班制度,责任到人,严格要求,认真执行;
(2)不定期到各企业检查风险源的监控情况,防止企业和相关负责人懈怠;明确24小时有效的内外部联络手段和方式;
(3)园区管委会须认真执行值班制度,对环境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园区重点风险企业安装风险源监控装置(包括污水在线监测设备、废气在线监测设备),并进行日常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5)根据园区内各企业风险源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企业应急队伍组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要求;
(6)经对园区内交通、疏散路线的调查,确定应急避难场所,绘制交通网络图及疏散路线和集合地点位置图;
(7)要求园区与各企业建设“三级防控”等风险防控设施,防止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建设导流、拦截、降污等措施;
(8)根据园区内雨、清、污水收集管网清查结果,绘制园区排水管网图;在桃江雨水排水口处设置闸门及在线监控系统;
(9)园区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监控系统对园区内重点区域及公共区域进行监控,实现对园区的多方位、全角度监控。
表3.4-1 ?风险源监控方式表
类别 | 风险源监控方式 |
重点和主要风险企业 | 1、企业每月向园区应急办公室汇报一次风险源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2、园区应急中心不定期对企业风险源,环保设施、污染物排放进行检查。 |
园区污水处理厂 | 1、配备在线监测系统,方便园区实时了解污水处理系统运行情况; 2、园区应急中心不定期对污水处理厂、管网进行检查。 |
一般风险企业 | 企业每年向园区应急办公室汇报一次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
新入园企业 | 园区应急中心根据新入园企业风险等级纳入相应的风险管理体系 |
1、防患未然,引入企业充分考虑应对可能的环境风险
首先,园区管委会应当从园区入驻企业建设入手,指导入园企业按要求建设,可组织专家对入园企业建筑物及设备应对所在地地震、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进行评估,从而降低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的次生环境灾害风险。其次,园区管委会要将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化学品等作为防范环境风险的重点,预先考虑企业入园过程中环境安全保障问题,维护环境安全。
园区管委会还应加强事故管理,由于园区内企业多使用危险化学品,在运输、储存、使用的过程中可能引发环境风险事故,要求这些企业应严格执行《公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划》和《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要加强管理,预防危险品运输事故发生和控制突发事故事态的扩大。联合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对企业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理都要执行严格的监管。生产过程中各企业必须严格按相关规程进行安全生产,防止由于操作不当导致设备故障引发突发环境事件。
同时必须保证园区内风险应急措施的可行,园区管委会应监督涉及危险化学品等排放的各企业应根据建筑格局、物料性质及贮存方式、建筑耐火等级、建筑体积等,严格遵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等有关规定,按照同一时间内火灾次数、灭火时间及最大用水量确定消防用水量,设置足够容积的消防水收集池。按照当地暴雨强度强度特点,对初期雨水量进行合理计算,确定足够容积的初期雨水收集池。
涉及危险化学品等排放的各企业的风险工序应通过导流系统连接事故池,要求事故池平时必须是空置的。
2、预防为主,引入企业提前完善应急准备工作
各企业在建成投产中,应当大力培养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狠抓安全生产,将环境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各企业需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企业应急队伍,并向园区管委会报备。入驻园区的各企业定期对企业员工进行相关培训,对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隐患进行自我检查和排查。各企业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及应急队伍情况见《江西全南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及《江西全南工业园区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可以看出,园区各小区内部分企业未按规定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且部分企业应急资源配置不足。
3、监管排查,对入园企业环境风险源进行有效监控
园区管委会对入园企业开展环境风险源调查,对产生、使用、运输、储存环境风险源的数量和分布进行有效的监控,不定期对高环境风险等级企业的环境风险源进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每年不少于3次。同时还应联合高环境风险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的各种环境风险假设、分析与评估,以不断完善高环境风险企业的“安全生产细则”和“环境应急预案”,要求每年不少于1次。
4、加强管理,建立区域应急数据库
园区管委会指挥中心对园区内企业环境风险源及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储备及周边可借助的应急力量进行调查,建立园区应急数据库,包括园区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园区应急能力数据库、园区应急物资贮备数据库。各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上报信息,情况有变时应及时通知园区管委会应急救援指挥部对数据库进行更新。通过区应急数据库,可以在事故发生后迅速的调配区域应急物资及力量。具体数据库见《江西全南工业园区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4.2预防措施4.2.1信息监测
应急办公室应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对园区内(外)环境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应急办公室会同赣州市全南生态环境局及其相关部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以及预警信息监控。
4.2.2预防工作
(1)开展污染源调查
园区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生态环境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公安消防部门对园区内各企业存在的环境污染风险的污染源和风险物质开展调查统计工作,掌握全区存在环境污染风险的污染源和危险物,强化日常风险管理,筛选和控制对环境构成主要危害的重点污染源。对居民集中区、江河区域沿岸及水源地上游污染事故隐患企业提出相应的监管对策和意见。
(2)加强环境事件风险核查和信息库建设
园区管委会应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价管理和事故防范、处置的宣传教育。园区管委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该会同赣州市全南生态环境局,要求园区内所有存在环境危险源的企业进行企业环境风险核查。
应急指挥部负责监督、审定与园区内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要求企业针对重大环境风险源制定完善相应的环境应急预案,并组织专家对企业应急预案进行评审,通过后由企业报送对应的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保存,并督促园区内各企业单位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加强园区风险分析和动态监测、预测工作
园区应急指挥机构应整合信息监测、预测资源,依托管委会办公自动化系统及相关网络,建立健全环境突发事件监测、预测、预警系统,收集区内和区外对本区域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环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加强风险分析和动态监测、预测,对环境突发公共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园区应急指挥机构应定期开展风险防范检查工作,依法组织对容易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周边环境保护目标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检查、监控,并责令园区内企业落实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园区应急指挥机构应统筹协调与突发环境事件有关的其他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措施,防止因其他突发事件次生或者因处置不当而引发突发环境事件。
园区应急指挥机构应统筹安排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所必须的物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
园区应急指挥机构应对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件进行科研研究,预测、评估园区存在的环境风险事件源强和事故风险值,并对园区发生风险事件的影响等级和影响范围进行预测和评估。
4.2.3 应急准备措施
针对园区内存在的诸多环境风险,需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1)系统评估各种环境风险,科学评估各种风险程度及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制定环境风险防控对策,建设环境风险防控工程;
(2)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培训、演练、相关知识培训、应急平台建设等;
(3)统筹安排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所必须的物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
(4)配备手机、对讲机、应急监控平台等应急通讯设备设施,保障通讯畅通;
(5)建立园区风险防控设施体系,为积极防范园区内环境风险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推动建设企业级、园区级、区域级环境风险防控设施体系;
(6)设置应急计划区,主要为园区内及周边村庄、河流等环境保护目标,在应急计划区内宣传园区环境风险及预防和安全防范措施,开展疏散和撤离演练。
(7)建立预警支持系统
①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赣州市全南生态环境局负责建立重点污染源排污状况实时监控信息系统,加强协助环境监测数据传输与信息综合分析系统建设,实现环境监测的自动化、网络化和信息化。充分利用生态环境局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平台,通过实时监控掌握河流、水库、环境空气的污染因子的实时监控数据,加强对重点地区的土壤重金属污染水平监测,全面提升园区环境监测预警预报水平。
②建立环境应急资料库。赣州市全南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数据库系统、生态安全数据库系统、突发事件专家决策支持系统、环境恢复周期检测反馈评估系统,并做好与全市应急平台体系的衔接。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的准备工作、应急监测、应急防护等活动,建立相应的应用子系统,提供准确丰富的专业知识资源。建立环境应急数据共享机制,实现环境应急资料库与其他政府部门相关业务系统的信息资源共享。
③建立应急指挥技术平台系统。园区管委会根据需要并结合实际,建立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协调指挥中心及通讯技术保障系统,承担区域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综合研判、辅助决策、指挥调度、异地会商、事后评估等功能。加强“一网五库”建设,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联络网、救援专业队伍库、救援物资库、应急管理专家库、应急管理法规库、突发公共事件典型案例库。
(8)园区内预防与预警工作图如下:
图4.2-1 ?预防和预警工作框架图
4.3 预警行动预警即是预测未来可能发生的危机和灾难,并预先对其进行准备和预防。实现预防胜过事后补救,可以最大限度减少生命财产的损失,提高人们的生存能力。事故预警的目标是通过对生产活动和安全管理进行监测与评价,警示生产过程中所面临的危害程度。事故预警需要完成的任务是针对各种事故征兆的监测、识别、诊断与评价,及时报警,并根据预警分析的结果对事故征兆的不良趋势进行矫正、预防与控制。
园区管委会应急指挥中心及其有关部门、环境风险企业接到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根据事故信息可能影响的范围,立即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确定应急方案,通知有关部门或涉事企业采取优先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当应急救援指挥部认为事故较大,有可能超出本级处置能力时,应立即向全南县人民政府报告,及时启动与上一级预案相衔接的预案,采取预警行动。在进行通知时要把事故企业、具体位置、事故发生时间、简单过程、抢险情况等说清楚。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各部门采取的防范措施和发布机关等,主要发布途径有内部电话、紧急通知、张贴告示等。
4.4预警分级根据江西全南工业园区内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控制事态的能力以及需要调动的应急资源,将在园区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可分为三级(企业级、园区级、区域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颜色依次为黄色、橙色、红色。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者解除,应急预警分级详见表4.4-1。
表4.4-1 ?应急预警分级表
预警级别 | 突发环境事件 | 预警级别特征 | 预警标识 |
Ⅰ级 区域级 | (1)园区内企业易挥发有毒有害化学品物质和气体泄漏挥发影响超过园区进入园区外环境 (2)园区内企业或公共区域易燃物质火灾、燃烧、爆炸烟气超过园区范围进入园区外环境; (3)园区内企业发生泄漏的危险化学品、危废和大量未经预处理消防废水通过园区的雨水系统及区域地表水体进入到园区外的地表水体; (4)园区内企业发生泄漏的危险化学品、危废和大量未经预处理消防废水通过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区域地表水体进入园区外的地表水体; (5)园区内企业或公共区域危化品或危废运输车辆在运输、装卸过程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损坏引发泄漏的危化品、危废和危化品及危废火灾爆炸引发的次生污染进入园区外的地表水体; (6)园区内企业或公共区域固废运输、装卸、储存未妥善处理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进入园区外的地表水体; (7)园区应急指挥中心接到企业或其他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排查中发现环境环境安全隐患的报告,预计要发生Ⅰ级突发环境事件; (8)发现异常情况,事件导致的影响满足园区Ⅰ级突发环境事件情形。 | 园区内企业或园区内公共区域发生发生或可能突发环境事件,事故扩大超出园区范围 | 红色预警 |
Ⅱ级 园区级 | (1)园区内企业易挥发有毒有害化学品物质和气体泄漏挥发影响超过企业进入园区内公共区域或其他企业; (2)园区内企业或公共区域易燃物质火灾、燃烧、爆炸烟气超过企业范围进入园区内公共区域或其他企业; (3)园区内企业发生泄漏的危险化学品、危废和大量未经预处理消防废水进入园区的雨水系统及区域地表水体,但未进入园区外的地表水体; (4)园区内企业发生泄漏的危险化学品、危废和大量未经预处理消防废水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区域地表水体,但未进入园区外的地表水体; (5)园区内企业或公共区域危化品或危废运输车辆在运输、装卸过程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损坏引发泄漏的危化品、危废和危化品及危废火灾爆炸引发的次生污染进入雨水系统,但未进入园区外的地表水体; (6)园区内企业或公共区域固废未妥善处理引发的次生污染进入地表水但未进入园区外的地表水体; (7)园区应急指挥中心接到企业或其他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排查中发现环境环境安全隐患的报告,预计要发生Ⅱ级突发环境事件; (8)发现异常情况,事件导致的影响满足园区Ⅱ级突发环境事件情形。 | 园区内企业或园区内公共区域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事故扩大超出企业自身应急能力,对自身以外的园区范围内的企业或公共区域造成影响,未超过园区区范围;园区范围内的公共区域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但未超过园区的范围 | 橙色预警 |
Ⅲ级 企业级 | (1)园区内企业易挥发有毒有害化学品物质和气体泄漏挥发影响不超过企业; (2)园区内企业易燃物质火灾、燃烧、爆炸燃烧烟气未超过企业范围; (3)园区内企业废气处理系统发生故障; (4)园区内企业固废运输、装卸、储存未妥善处理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未出厂区。 (5)园区应急指挥中心接到企业或其他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排查中发现环境环境安全隐患的报告,预计要发生Ⅲ级突发环境事件发现; (6)异常情况,事件导致的影响满足园区Ⅲ级突发环境事件情形。 | 可能或已经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影响控制在企业内部,或有可能扩散至企业外部,但不是很紧迫,有足够时间进行准备的情况 | 黄色预警 |
根据事故发生的级别不同采取的预警级别不同,应确定相应级别的现场负责人,进行指挥应急救援和人员疏散安置等工作。各预警级别可能会由于现场形势的发展而发生改变,应急指挥小组具体需根据事故态势变化及时预测与调整。
4.5预警发布预警信息发布按照“政府统一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对外统一发布”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进行。预警信息发布可通过网络、有线电视、广播系统、报纸、对讲机、电信短信等渠道进行,必要时采取人工手段传递预警信息。为迅速告知受突发环境事件影响的社会群体,区内各传媒应配合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免费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园区管委会应急指挥部采取24h值班制度。应急办公室值班电话为:0797-7169686。
黄色预警信息发布:可能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时,由园区应急指挥部作为Ⅲ级应急管理指挥机构,设置应急办公室作为管委会常设机构,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负责第一时间与事故企业(或单位)取得联系,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事故情况,提出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建议,由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总指挥:伍国忠13576746195)或其授权的负责同志批准发布,并报县应急指挥部备案。
橙色预警信息发布:由园区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申报,县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研判可能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全南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建议,由指挥部负责人或其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发布。
红色预警信息发布:由园区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申报,县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研判可能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及时向赣州市市应急指挥部报告,由赣州市应急指挥部向省应急指挥部提出发布红色或橙色预警信息建议。
预警信息经批准后,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相关部门,应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当面告知等渠道或方式向本行政区域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并通报可能影响到的相关地区。
图4.5-1 预警发布程序
4.6 预警的报送方式首先发现事故(或事故先兆)的人员,按各种信息发布的规定,发布事故信息(或信号),并立即报告园区应急管理办公室,若自身力量不能控制、处置时,立即向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相关事故专业处理机构报告,请求前来支援。
报送方式可以是现场呼喊、对讲机呼叫、拨打手机、启动报警装置等。
预警报送语言必须简洁、清晰、易懂,避免使用冗长、晦涩的专业性语言。警报内容一定要表述清楚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将会带来的威胁和影响,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响应措施和建议。警报发布的对象应仅限于可能受到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区域的员工,避免警报造成恐慌的现象。
4.7 发布预警园区应急指挥中心收集到有关信息证明突发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按照预案进入预警状态。应急指挥中心应即时进行研判,并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和预警条件发布预警内容。发布预警内容如下:
(1)下达启动应急预案的命令;
(2)由相关机关发布相应级别对应颜色的预警公告;
(3)对可能造成或已造成污染的源头加强监控或进行控制;
(4)指令各应急救援队伍等相关人员进入应急状态并做好应急准备,应急检测组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明确在应急人员未抵达事故现场时,事故现场负责人需根据不同的事故情景,组织对事态进行先期控制,核实可能造成污染的风险物质、种类和数量,避免事态进一步加剧;
(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的物质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7)做好事故信息上报和通报或相关准备工作;
(8)做好协助政府疏散周边敏感受体准备工作;
(9)做好开展应急监测的准备。
4.8 预警措施预警信息发布后,园区应急指挥中心应会同发生事故的企业采取以下措施:
(1)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根据预警发布权限,在有权限的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门授权和指导下,应急指挥部指令信息发布组在相关权限和范围内发布预警公告,宣布进入预警期,并将预警公告报送至县政府及赣州市全南生态环境局;能够预警突发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园区应急指挥中心应当及时向市政府及市生态环境局上报,经上级政府授权向社会公开发布响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宣布相关地区进入预警期;
(3)指令警戒疏散组转移、撤离、疏散并妥善安置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同时做好安抚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进一步判断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5)指令应急处置组协调指挥现场应急处置人员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件苗头。
(6)警戒疏散组立即在涉险区域设置注意事项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告知公众避险和减轻危害的常识、需采取的必要的健康防护措施。
(7)指令各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物资保障组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加强环境监管。
(8)应急监测组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及时报告污染物扩散和可能造成的危害情况。
(9)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园区应急指挥中心在无法甄别环境事件等级的情况下,应立即上报上级政府,由上级政府负责甄别环境事件等级。
对污染危害不大,影响范围小,尚未达到预警级别的环境事件,由各部门按照企业应急预案自行处置,并按时上报园区应急指挥部。
4.9?建立警戒区划定警戒区范围时,结合预警事件可能情形,依据环境污染事件物质的易燃易爆及有毒特性、可能的泄漏量、当时的风速、关注风向标确定风向、周边地形。若发生火灾事故,同时还要考虑可能的火焰辐射热及生成烟的波及范围。
警戒范围确定后,同时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1)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
(2)警戒区域的边界设警示标志并有专人警戒;
(3)迅速将警戒区内与事故应急处置无关的人员撤离,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4)除应急处置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
(5)警戒区域内严禁火种,包括手机、打火机等。
4.10?预警级别调整发布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的县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当事故并没有预期的影响范围那么大,或者当事故得到控制,由园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确认并同意后降级,方式有召开会议、下发文件通知、电话通知等形式,当判断不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危险已经消除时,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4.11?预警解除1、预警解除条件
预警情况得到相应的控制后,预警解除遵循“谁批准发布、谁决定解除”的原则执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预警解除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2、预警解除程序
(1)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
(2)现场救援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根据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
指挥机构具体人员组成及联系方式见表2.2-1,工作机构人员组成及联络方式见表2.2-2所示。园区内各企业应急管理负责人联络方式见表2.2-3。
5.2 报告时限和程序(1)园区内部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所在企业单位一旦掌握突发环境事件征兆或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应迅速向园区应急救援办公室通报事件相关情况,并采取应急措施先行处置。
园区应急救援办公室在收到事件报告信息时,须对报告信息进行登记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事件发生具体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救援措施等,以便事故后进行查阅总结。
(2)信息上报
园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并搜集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初步判断警情、确定预警级别,立即向赣州市全南生态环境局汇报,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园区应急指挥中心在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授权和指导下,立即开展应急先期救援工作。
在上级应急指挥力量到达前,园区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事故应急的现场指挥,由园区通讯联络组专人负责通讯联系,与上级指挥机构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汇报事故发展和应急处置情况。
5.3 报告方式和内容1、信息报告内容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起30分钟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及时上报。
(1)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2)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传真),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续报的格式和内容见附件。
(3)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传真),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主要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污染的范围和程度、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具体报告信息见下表所示。
表5.3-1 ?信息上报具体内容一览表
上报类型 | 报告时间 | 报告内容 | 报告方式 | 次数 |
初报 | 在发现或者得知突发环境事件后首次上报(10分钟内) | 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等 | 可用传真、电话、网络等直接报告 | 一次 |
续报 | 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事件发展情况后随时上报 | 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主要污染物和数量、监测数据、人员受害情况、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受污染状况等、事件处置情况、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 必须是书面报告,可通过网络或者传真等报告 | 可多次 |
处理结果报告 | 应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报送 | 在初报与续保的基础上明确 1.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及结果 2.事件的危害、损失、社会影响、遗留问题、责任追究等 | 一次 |
表5.3-2 ?信息报告分级一览表
上报机构 | 报告时间 | 报告程序 | 报告内容 | 报告方式 |
园区内部事件信息传递 | 在发现或者得知突发环境事件后第一时间上报 | 事故发生企业→园区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救援单位 | 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物质、简要经过、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污染情况、已采取的措施等等 | 电话、短信、邮件等 |
向当地政府及其环保部门报告 | 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事件发展情况后随时上报 | 园区应急指挥中心→通讯联络组组长→当地政府及其环保部门 | 企业及周边概况、事件的时间、地点、涉及物质、简要经过、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污染情况、已采取的措施、请求支持的内容等 | 书面报告,可通过网络或者传真等报告 |
向周围可能受影响的居民报告 | 应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报送 | 园区应急指挥中心→通讯联络组组长→周围居民 | 事件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污染情况、居民或单位避险措施等 | 电话通知社区,或采用广播的方式通知周围居民 |
2、通报可能影响的区域
园区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根据现场应急情况,及时发现事故可能受影响的企业及周边居民的安全时,由通讯联络组与企业及周边社区紧急联系,通报当前污染事故的状况,通知群众做好应急疏散准备,听候园区应急救援指挥的指令,并强调在撤离过程中注意事项,积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
5.4 特殊情况信息处理(1)突发环境事件的伤亡、失踪和被困人员中有港澳人员或外国人,需要向港澳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进行通报时,按《江西省涉外涉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办理。
(2)需要国际社会援助时,由市人民政府提请省政府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需要得到援助的国际机构、事项内容、时机等,按照信息发布有关规定由指定机构向国际社会发出求助信息。
5.5 信息通报当突发环境事件可影响到周边居民时,园区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通知应急指挥小组通过电话、广播、公示及新闻等方式及时向公众发出警报或公告,告知事故性质、自我防护措施、疏散事件和路线、随身携带物品、交通工具及目的地、注意事项等,并进行检查,以确保公众了解有关信息;并将伤亡人员情况、损失情况、救援情况以规范格式向媒体公布,必要时可以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向公众及媒体公布,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全面。
5.6 报警、通讯联络方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在及时采取救援行动的同时将事故有关情况报园区应急救援指挥部,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救援路线)、初步判定的伤亡情况、导致伤亡的因素、尚存在的危险因素、需要哪一类的救援队伍、联络人、联络电话等。事故报告采用电话报告和传真相结合的方式,由园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先期采取救援行动、及时同时受影响的居民进行撤离,必要时请求外部援助。
事故发生与报警程序图如下。
图5.6-1 ?事故发生与报警程序图
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通过对可能存在的突发环境事件及危险性的分析,结合园区应急特点,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和Ⅲ级三个等级,突发环境事件响应等级划分见下表。
表6.1-1 ?应急预警分级表
事件级别 | 预警 等级 | 响应等级 | 突发环境事件 | 突发环境事件可能或已经导致的后果 |
Ⅰ级 (区域级) | Ⅰ级 | Ⅰ级 | (1)易挥发有毒有害化学品物质和气体泄漏挥发影响超过园区进入园区外环境 (2)易燃物质火灾、燃烧、爆炸烟气超过园区范围进入园区外环境; (3)污染物进入园区的雨水系统和地表水体,进入到园区外的地表水体; (4)企事业单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泄漏的危险化学品、危废和大量未经预处理消防废水通过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区域地表水体进入园区外的地表水体; (5)危化品或危废运输车辆在运输、装卸过程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损坏引发泄漏的危化品、危废及其火灾爆炸引发的次生污染进入园区外的地表水体; (6)固废运输、装卸、储存未妥善处理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进入园区外的地表水体; (7)园区应急指挥中心接到企业或其他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排查中发现环境环境安全隐患的报告,预计要发生Ⅰ级突发环境事件; (8)发现异常情况,事件导致的影响满足园区Ⅰ级突发环境事件情形。 | 园区内企业或园区内公共区域发生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可能或已经对园区以外环境造成污染 |
Ⅱ级 (园区级) | Ⅱ级 | Ⅱ级 | (1)易挥发有毒有害化学品物质和气体泄漏挥发影响超过企业进入园区内公共区域或其他企业; (2)易燃物质火灾、燃烧、爆炸烟气超过企业范围进入园区内公共区域或其他企业; (3)污染物进入园区的雨水系统和地表水体,但未进入园区外的地表水体; (4)企事业单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泄漏的危险化学品、危废和未经处理的事故废水进入园区污水管网及区域内地表水体,但未进入园区外地表水体; (5)危化品或危废运输车辆在运输、装卸过程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损坏引发泄漏的危化品、危废和危化品及危废火灾爆炸引发的次生污染进入雨水系统,但未进入园区外的地表水体; (6)园区固废未妥善处理引发的次生污染进入地表水但未进入园区外的地表水体; (7)园区应急指挥中心接到企业或其他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排查中发现环境环境安全隐患的报告,预计要发生Ⅱ级突发环境事件; (8)发现异常情况,事件导致的影响满足园区Ⅱ级突发环境事件情形。 | 园区内企业或园区内公共区域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对园区内环境造成影响,但可控制在园区范围内 |
Ⅲ级 (企业级) | Ⅲ级 | Ⅲ级 | (1)易挥发有毒有害化学品物质和气体泄漏挥发影响不超过企业; (2)易燃物质火灾、燃烧、爆炸燃烧烟气未超过企业范围; (3)园区内企业环保治理设施发生故障; (4)固废运输、装卸、储存未妥善处理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未出厂区。 (5)园区应急指挥中心接到企业或其他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排查中发现环境环境安全隐患的报告,预计要发生Ⅲ级突发环境事件发现; (6)异常情况,事件导致的影响满足园区Ⅲ级突发环境事件情形。 | 园区内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可控制在企业厂区范围内 |
下列情况下,启动本预案:
(1)园区内发生企业级、园区级、区域级突发环境事件;
(2)接到园区企业关于突发环境事故救援增援请求;
(3)接到上级关于突发环境事故救援增援的指示;
(4)为了控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进一步恶化(III级事件有可能升级为II级、I级事件时),园区应急救援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启动;
(5)执行区域其他应急预案时需要启动本预案的。
6.3 应急响应机制应急响应的流程分为:接到异常警报→事件预警→确认事件发生→判定响应级别→启动分级响应→现场应急处置→应急恢复→应急终止。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突发环境事件,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重大(Ⅰ级响应)、较大(Ⅱ级响应)和一般(Ⅲ级响应)三级。不同级别响应程序和内容不同。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确定不同级别的现场负责人,指挥调度应急救援工作和开展事件应急响应。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易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或重要时段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的突发环境事件不受分级标准限制,园区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做好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
(1)Ⅰ级响应
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园区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上报全南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提请启动上级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此同时,园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下设的应急小组应立即奔赴事件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先行开展应急救援指挥与协调工作,等待上级政府派遣应急救援队伍增援。上级政府应急救援队伍抵达现场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移交上级政府指挥部人员指挥,并介绍事故情况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园区应急救援中心配合协助上级应急指挥部进行应急指挥与处置。
在启动《全南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赣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江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上级应急预案视情况由赣州市应急指挥中心提请启动。
(2)Ⅱ级响应
Ⅱ级响应为突发环境事件可控制在园区范围内的情形。
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时,事件发生企事业单位应立即启动企业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上报园区应急指挥中心,提请园区应急指挥中心启动应急预案。园区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赶赴事件现场指导和支援。同时,事件发生企事业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应先行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等待园区应急救援队伍增援。园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抵达现场后,企事业单位现场应急指挥部应移交园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挥,并介绍事故情况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企事业单位应急救援队伍配合协助应急指挥与处置。
在启动企业应急预案、本预案的基础上,《全南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赣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上级应急预案视情况由与园区应急总指挥提请启动。
(3)Ⅲ级响应
Ⅲ级响应为突发环境事件可控制在事故企业厂区范围内的情形。
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时,事件发生单位立即启动本单位相应应急预案,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园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由企业组织指挥本单位各方面力量处置救援,必要时,报请园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给予支援。
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确定后,相应应急指挥机构应当立即启动环境应急预案。启动高级别应急预案时,低级别应急预案应先启动。各级环境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部门、单位应同时启动具体行动方案。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易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或重要时段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6.4 响应程序6.4.1 企业车间内部响应
企业现场工作人员发现装置或储存场所事故,发现人员立即报告当班负责人,当班负责人按照企业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人员采取工艺控制措施,如已发生火灾、爆炸事故,要及时报出火警,并立即报告车间负责人和企业调度室;车间负责人接报后立即启动车间风险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各应急救援小分队进行初期救援抢险工作。
6.4.2 园区内部响应
园区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园区应急指挥部获知预警信息时立即按下列程序响应:
(1)事故发现者或事发单位应立即报告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接警情况;
(2)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应在最短时间内派人到事故现场,核实事故情况和发展态势,根据情况向全南县政府、赣州市全南生态环境局及有关部门报告现场情况;
(3)应急指挥部得到信息后,要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疏散撤离周边人员至集合点,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必要时封闭园区,请求交通管制;
(4)现场工作组指导并协助发生事件的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先期处置,关停事故设备,切断泄漏源;
(5)调出企业及应急指挥部储存的与事件有关的资料,启动并实施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资料,报告事故情况和发展态势;
(6)会同涉事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实施现场指挥调度,按照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终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7)通知各应急小组进入指定地点,配合应急救援队伍进行救援、处置等工作,配合应急监测单位开展应急监测工作;
(8)事故企业应急物资短缺时,联系并调配园区或周边企业可用应急物资,协助救援;
(9)根据事件严重程度请求外部支援和向上级报告,必要时配合县应急领导机构扩大应急响应;
(10)遇险、受伤人员全部获救,事故得到控制,现场环境恢复,事故隐患消除,应急状态解除。
应急响应流程见下图。
图6.4-1 ?应急响应程序
6.5?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措施根据污染物的性质,事件类型、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结合事件发生企业(或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响应工作。
(1)应急设施(备)和应急物资的启用调度程序
图6.5-1 ?应急设施(备)和应急物资的启用调度程序
(2)园区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方式
图6.5-2 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方式
6.6 扩大响应原则当事故发生时,应急指挥中心和现场处置小组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判断响应级别,按照相应级别分别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当在事故处置过程中,应急指挥中心发现事故不能控制时,企业及园区管委会必须及时扩大应急响应级别,采取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
发生下列事故,启动上一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突发事故,园区管委会自身力量一时无法控制的;
(2)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现场情况恶化,事态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的。
(3)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企业及园区管委会应急处置力量、资源不足的。
(4)上级机关认定的其它重(特)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5)其它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污染物泄漏量多,企业及园区管委会应急救援不能有效控制的重(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或事件。
6.7 事故报警江西全南工业园区内的环境事故事故报警方式采用部门内部电话和外线电话(包括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工具)线路向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报警。对量大或灾害性事故应及时报警,园区的环境污染事故报警电话为“12369”,火警电话为“119”,医疗急救电话为“120”。一旦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通讯组通过手机、座机等联络方式向园区管委会有关部门以及周边单位发送警报消息,并根据事故影响范围由专业指挥小组负责人组织人员的撤离或疏散,随时保持电话联系。应急救援机构成员之间采用手机、座机等通讯工具线路进行联系。应急救援机构成员的电话必须24小时开机。特殊情况下,电话号码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之日起48小时内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必须在24小时内向各成员和部门发布变更通知。园区管理委员会内部、外部应急人员联系方式见《江西全南工业园区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报告和报警内容: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点、事故发生的时间、事故性质(泄漏、爆炸、火灾)、事故发生原因、事故危害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报警人姓名、单位与联系电话。
接报人由园区应急办公室值班人员担任。登记报告人的姓名、单位部门和联系电话;问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性质、事故发生原因、危害程度、已采取的措施;按救援程序报应急救援指挥部。
6.8 前期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事故单位及相关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管委会、赣州市全南生态环境局、全南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报告,若有需要,可及时向赣州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汇报,同时,根据应急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园区管委会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应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先期处置机制,应急指挥中心应在第一时间组织相应应急机构人员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抢险等基础处置工作。第一响应责任事故单位应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及时向园区应急指挥中心和赣州市全南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报告。
园区应急指挥中心根据事故单位等有关单位报送的初步情况和事件级别,应在30分钟内快速做出综合分析,按照分级响应权限通知相关单位,并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前往事发现场。先期处置程序如下。
(1)启动预案
接到突发环境事故报告后,经应急指挥小组决定,启动本应急预案,由园区管委会综合协调机构通知各成员单位及专业指挥组赶赴事故现场,按照本级应急预案和企业应急预案实施应急救援。
(2)设立现场指挥部
应急指挥小组在事故现场设置现场指挥部以统一指挥、协调现场的救援工作。事故单位负责人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汇报情况,各专业组到达现场后向现场指挥部报到,以了解情况接受任务,并在靠近现场后部的地方设点,随时与指挥部联系。
(3)设置警示标志
现场指挥部、现场医疗急救点均应设置醒目的标志,以便于识别。
(4)各专业救援队伍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要尽快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6.9 信息报告与通报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园区管委会应急办公室报告,同时向上一级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报告程序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1)初报
事故发生后,应秉着逐级上报的要求进行上报。
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向园区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类型(火灾、泄漏、爆炸等),风险物质的种类,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已污染的范围,可能受影响区域及采取的措施,是否有人员伤亡。
园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在接到报告后,派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情况进行充分的了解,并必须在接到报告后的1小时内向区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越早越好。报告的内容同上,可增加: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及趋向,需要增援和救援的需求,以及管委会应急救援指挥部发布的预警级别和判断警情,并采取后续的应急响应措施。
园区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上报事故汇报后,视事件的等级决定是否上报。如需上报的,必须在1小时内向上一级政府部门或环保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类型和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已污染的范围,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及趋向,可能受影响区域及采取的措施,需要增援和救援的需求。
(2)续报
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核实、确认的数据,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受害程度、应急救援、处置效果、现场监测、污染物危害控制状况等基本情况。
(3)处理结果报告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单见附件。
6.10 指挥和协调6.10.1指挥与协调机制
根据需要,江西全南工业园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成立环境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环境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通知有关企业、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全南县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应急机构接到事件信息通报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和紧急处置行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必须在事发单位的协调指挥下坚决、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应急状态时,专家组组织有关专家迅速对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指挥部领导决策参考。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做出科学预测,为环境应急领导机构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对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指导各应急分队进行应急处理与处置;指导环境应急工作的评价,进行事件的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估。
发生环境事件的有关企业、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应急指挥小组提供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有关部门提供事件发生前的有关监管检查资料,供应急指挥小组研究救援和处置方案时参考。
6.10.2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应急指挥小组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包括: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2)协调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急指挥工作;
(3)协调、指挥区内各企业、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4)协调、指挥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5)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6)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返回时间;
(7)及时向上级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发生环境事件的企业应立即启动企业级应急预案,企业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同时向园区应急办公室报告。
园区应急指挥小组的现场处置程序如下:
(1)接警。接警时应明确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的单位、地址、事故引发物质、事故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等。
(2)配合隔离事故现场,建立警戒区。事故发生后,配合企业建立警戒区,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若发生的为园区类事件,园区应急指挥小组协调其他位于警戒区内的企业迅速停工撤离。
(3)人员疏散。事故发生后,园区应急指挥小组应根据专家的预测和建议,配合事故发生企业指挥事故影响范围内的非应急救援人员疏散,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4)现场控制。根据事故特点和事故引发物质的不同,应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和急救方法。园区应急指挥小组调动区内和周边可用应急救援物资、防护物资,提供物资保障,根据需要联系消防队、医疗机构。
(5)事故处理。根据事故类型,联系区内对应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周边的专家、技术人员,为事故处理提供专业意见。
7.2 现场处置方案的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由环境应急现场指挥部组织责任部门和专家组制订,通过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现场处置要依靠科技和专家力量,立足于彻底消除污染危害,尽可能控制和缩小已排出污染物扩散、蔓延范围,将突发环境事件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1、由企业生产装置或设备泄漏、火灾或爆炸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企业单位生产装置或设备泄漏、火灾或爆炸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由园区管委会领导、县应急管理局、赣州市全南生态环境局、园区公安分局等部门汇同专家组制订现场处置方案,方案应主要包括污染源排查和切断、污染范围及趋势确定、减轻与消除污染等内容。
(1)污染源排查和切断
对未知排污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应急救援小组迅速赶往现场,在事故发生地开展应急监测,确定污染因子及污染范围。根据监测结果排查区域及区域内可能导致污染的企业,确定污染源后,要求企业启动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切断污染源。
对已知排污单位:园区应急指挥中心要求企业启动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切断污染源。
(2)确定污染范围及趋势
应急监测组配合监测单位应做好事件现场的应急监测,并定期将监测结果上报至环境应急现场指挥部。周围情形复杂时,及时组织专家组开展污染物扩散规律分析,明确污染程度与范围,确定拦截、洗消范围,判断污染物发展趋势。
(3)减轻与消除污染
针对污染物扩散情况,可采用拦截、稀释、吸附、吸收等措施防止污染物扩散;采用中和、固化、沉淀、降解、清理等措施减轻或消除污染。
2、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由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园区管委会领导、赣州市全南生态环境局等部门会同专家组制订现场处置方案,方案应主要包括排查事故原因和污染源、切断和控制污染源、确定污染范围、减轻与消除污染等内容。
(1)污染源排查和切断
污水处理厂主要环境风险为废水事故排放,原因主要为废水处理装置发生故障。通过询问车间工作人员查找事故原因,第一时间关闭进水泵及尾水的切断阀,要求企业启动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确定污染范围
应急监测组配合监测单位应做好事件现场的应急监测、扩散规律分析,明确污染边界。
(3)减轻与消除污染
关闭进水泵及尾水的切断阀后,将事故废水泵入事故池中,待废水处理装置故障消除后,将事故废水再次泵入废水处理装置中进行处理。
3、由企业在危化品或危废贮存过程中的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由企业在危化品或危废贮存过程中的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由园区管委会领导、全南县应急管理局、赣州市全南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汇同专家组制订现场处置方案,方案应主要包括污染源排查和切断、污染范围及趋势确定、减轻与消除污染等内容。
(1)污染源排查和切断
对未知排污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应急救援小组迅速赶往现场,在事故发生地开展应急监测,确定污染因子及污染范围。根据监测结果排查区域及区域内可能导致污染的企业,确定污染源后,要求企业启动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切断污染源。
对已知排污单位:园区应急指挥中心要求企业启动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切断污染源。
(2)确定污染范围及趋势
应急监测组配合监测单位应做好事件现场的应急监测,并定期将监测结果上报至环境应急现场指挥部。周围情形复杂时,及时组织专家组开展污染物扩散规律分析,明确污染程度与范围,确定拦截、洗消范围,判断污染物发展趋势。
(3)减轻与消除污染
针对污染物扩散情况,可采用拦截、稀释、吸附、吸收等措施防止污染物扩散;采用中和、固化、沉淀、降解、清理等措施减轻或消除污染。
4、由企业在危化品或危废运输过程中的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由企业在危化品或危废运输过程中的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由园区管委会领导、全南县应急管理局、赣州市全南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汇同专家组制订现场处置方案,方案应主要包括污染源排查和切断、污染范围及趋势确定、减轻与消除污染等内容。
(1)污染源排查
园区应急救援小组立即进行现场勘查,通过向当事人询问、查看运载记录或利用应急监测设备等方法迅速判明危险化学品种类、危害程度、扩散方式。
(2)确定污染范围
根据事故点地形地貌、气象条件,依据污染扩散模型,确定污染范围和合理警戒区域。在现场勘察的同时,迅速查明事故点周围的敏感目标,包括:1km范围内的居民区(村庄)、公共场所、河流、水库、水源、交通要道等。以防止污染物进入水体造成次生污染,并为群众转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3)减轻与消除污染
在环境应急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专家的现场指导下,根据危化品的种类、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泄漏、燃烧、爆炸等),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通过对污染物进行分段阻隔、洗消,并采用拦截、稀释、吸附、吸收等措施防止污染物扩散;通过采用中和、固化、沉淀、降解、清理等措施减轻或消除污染。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公路桥上或水源地附近时,应采取导流等措施,避免对水体造成影响,防止发生二次污染。若危化品已经进入雨水管网,应该立即通知雨污管网截流阀负责人员,及时关闭截流阀,防止污水进入桃江,污染桃江水体。同时对雨水管网中已受污染水体进行合理处置。
5、由于突发事故引发的次生/伴生突发环境事件
由于突发事故引发的次伴生突发环境事件,由园区管委会负责,会同全南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赣州市全南生态环境局等部门会同专家组制订现场处置方案,方案应主要包括控制污染源、确定污染范围、减轻与消除污染等内容。
(1)控制污染源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园区应急指挥中心、全南县气象局、赣州市全南生态环境局等应迅速赶往现场,并通过采取对相关单位有关人员(如管理、技术人员、操作工人等)调查询问,或利用快速监测设备等方式确定污染源,要求企业启动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切断污染源。
(2)确定污染范围
应急监测组配合监测单位应做好事件现场的应急监测、扩散规律分析,明确污染边界。
(3)减轻与消除污染
根据污染物的特征,通过对污染物进行分段阻隔、洗消,并采用拦截、稀释、吸附、吸收等措施防止污染物扩散;通过采用中和、固化、沉淀、降解、清理等措施减轻或消除污染。
6、由于园区天然气管道火灾爆炸事故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园区应急救援小组做好事故现场人员向应急疏散集中点的疏散、周边警戒和交通疏导工作。园区应急救援中心迅速组织急救人员开展受伤人员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园区应急组织机构配合组织县监测中心站等部门应迅速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判断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
环境应急现场指挥部汇总现场信息后,立即将人员、环境受影响最新情况、事件重大变化情况、采取应对措施的效果等及时上报全南县人民政府。
(1)控制污染源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园区应急指挥中心、全南县应急管理局、赣州市全南生态环境局、消防队等应迅速赶往现场,关闭输气管道,同时通过采取对县天然气公司的有关人员(如管理、技术人员、操作工人等)调查询问,要求企业启动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确定污染源
如果发生火灾事故,应急监测组配合监测单位应做好事件现场的应急监测、扩散规律分析,明确污染边界,确定拦截、洗消范围。
(3)减轻与洗消污染
发生火灾后,消防队做好消防、灭火工作,同时采取设立隔离带等措施防止火势的进一步蔓延。
7.3 现场应急救援的优先原则(1)保障所有应急人员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2)稳定和控制事件状态,尽量减轻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
(3)保护国家基础设施;
(4)保护公私财产和环境;
(5)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7.4危险区的隔离(1)事件现场隔离区划定方式、方法
事件现场隔离区的划定要考虑影响污染物扩散的主要因素:如风向、风力和主要危险源地点等。
对于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要根据事件的特性来划分事件中心区域(事件波及区域)和受影响区域,在有风的条件下,适当调整警戒范围。根据泄漏物质特性以及当时风向和厂区内地面环境状况,由应急指挥部划定紧急隔离区域,除污区域和支援区(见图7.4-1),以便及时开展抢险和救援。
图7.4-1事故处理管制区域划分示意图
(2)事件现场隔离方法
警戒区域的边界应设有警示标志并有专人警戒。除消防、应急处置人员及必须坚守岗位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
事故发生后园区管委会应急指挥小组应在警戒线周围设置警戒标志或画警戒线。
事件现场周边区域的道路隔离或交通疏导办法:
事件发生后,应根据污染泄漏的扩散情况,所波及到的范围设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件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并且迅速请求当地政府及有关专业部门进行事件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以便救援人员能够迅速的到达事件现场开展工作。
在发生紧急事故时,园区应急指挥小组应根据事故状态划分出危险区、安全区。根据危险物质泄漏情况建立警戒区,对污染危险区采用拉警戒线、挂警示牌等方式隔离,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
(3)隔离和疏散距离
疏散距离分为二种:紧急隔离带是以紧急隔离距离为半径的圆,非事故处理人员不得入内;下风向疏散距离是指必须采取保护措施的范围,即该范围内的居民处于有害接触的危险之中,可以采取撤离、密闭住所窗户等有效措施,并保持通讯畅通以听从指挥。由于夜间气象条件对毒气云的混合作用要比白天来得小,毒气云不易散开,因而下风向疏散距离相对比白天的远。夜间和白天的区分以太阳升起和降落为准。
疏散距离还应结合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如泄漏量、泄漏压力、泄漏形成的释放池面积、周围建筑或树木情况以及当时风速等)进行修正;如泄漏物质发生火灾时,中毒危害与火灾/爆炸危害相比就处于次要地位,如有数辆槽车、储罐或大钢瓶泄漏,应增大泄露的疏散距离;如泄漏形成的毒气云从山谷或高楼之间穿过,因大气的混合作用减小,疏散距离应增加,白天气温逆转或在有雪覆盖的地区,或者再日落时发生泄漏,或伴有稳定的风,也需要增加疏散距离;对于液态化学品泄漏,如果物料温度或室外气温超过30℃,疏散距离也应增加。
具体隔离距离和疏散距离见下表。下表中少量泄露指小包装(<200L)泄漏或者大包装少量泄露;大量泄漏指大包装(>200L)泄漏或多个小包装同时泄漏。
表7.4-1 ?部分化学品泄漏隔离距离和疏散距离参考值
序号 | UN号 | 化学品名称 | 少量泄露 | 大量泄漏 | ||||
紧急隔离 | 白天疏散 | 夜间疏散 | 紧急隔离 | 白天疏散 | 夜间疏散 | |||
1 | 1005 | 氨(液氨) | 30m | 0.2km | 0.2km | 60m | 0.5km | 1.1km |
2 | 1016 | 一氧化碳 | 30m | 0.2km | 0.2km | 125m | 0.6km | 1.8km |
3 | 1016 | 一氧化碳压缩气体 | 30m | 0.2km | 0.2km | 125m | 0.6km | 1.8km |
4 | 1023 | 煤气 | 30m | 0.2km | 0.2km | 60m | 0.3km | 0.5km |
5 | 1023 | 煤气,压缩的 | 30m | 0.2km | 0.2km | 60m | 0.3km | 0.5km |
6 | 1050 | 无水氯化氢 | 30m | 0.2km | 0.6km | 185m | 1.6km | 4.3km |
7 | 1051 | 氰化氢 | 60m | 0.2km | 0.5km | 400m | 1.3km | 3.4km |
8 | 1067 | 氮氧化物 | 30m | 0.2km | 0.5km | 305m | 1.3km | 3.9km |
9 | 1071 | 压缩石油气 | 30m | 0.2km | 0.2km | 30m | 0.3km | 0.5km |
10 | 1079 | 二氧化硫 | 30m | 0.3km | 1.1km | 185m | 3.1km | 7.2km |
11 | 1831 | 发烟硫酸(硫酸雾) | 60m | 0.3km | 1.1km | 305m | 2.1km | 5.6km |
图7.4-2 ?泄漏隔离距离和疏散距离参考图
7.5?人员紧急撤离和疏散在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天然气泄漏及火灾爆炸等严重威胁现场人员生命安全的环境事件时,园区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有权做出与事故处理无关人员的撤离,或全部人员撤离的命令,并指挥协调各企业完成本企业内的人员疏散活动。
在发生严重的泄漏事故时,应依据当时的风向选择确定上风向的一侧作为紧急集合地点,等待进一步的指令。当经过积极的灾害急救处理后,灾情仍无法控制的,由事故应急指挥小组下达撤离命令后,现场所有人员按自己所处位置,选择特定路线撤离,并引导现场其他人员迅速撤离现场。
当发生企业类突发环境事件时,根据本企业内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及严重程度,决定是否需要对厂区内的人员进行疏散。当发生园区类突发环境事件时,需要对影响区域内人员进行疏散。
7.5.1 危险区、安全区的设定
危险区和安全区的设定要根据不同类型的污染事件以及和园区环境保护目标的距离进行划定。
(1)水环境突发事件
对于水环境突发事件危险区的划定,主要根据危险化学品以及重金属废险废物排入水体的量、排放时间和纳污河水文地质情况等参数,可以初步判定污染区域和危险区域的范围。当突发环境事件比较紧急需要快速判定污染区域时,也可根据经验初步判定大致范围,由此确定危险区的范围。
(2)危险化学品泄漏突发环境事件
对于危险化学品泄漏突发事件的危险区的划定,主要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毒性、排放量、排放时间、事故现场周边地形和当时大气环境情况等参数有关。
(3)危险品火灾突发环境事件
对于危险品泄漏导致的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的危险区的划定,主要根据危险品的排放量、排放时间、事故现场周边地形和当时大气环境情况等参数有关。
7.5.1事故现场人员清点、撤离方式、方法
事故发生时,危险区内人员应急避难方式选择过程见图7.5-1。
图7.5-1危险区、安全区的设定,事件现场隔离程序
确定避难方式是“就地避难”还是疏散主要考虑两个因素:
(1)避难地所处区域空气中有毒物质浓度,如果避难地所处区域有毒物质浓度高于临界浓度值,则采取就地避难是危险的,应考虑应急疏散。
(2)允许的疏散时间和需要的疏散时间
园区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有权做出实施紧急疏散、撤离命令。事故区域所有员工必须执行紧急疏散、撤离命令。企业应急救援对应设立警戒区域,在疏散和撤离的路线上可设立指示牌,指明方向,指导警戒区内的员工有序的离开。警戒区域内的负责人应清点撤离人员,检查确认区域内确无任何人滞留后,向指挥部汇报撤离人数,进行最后撤离。人员不要在低洼处滞留;要查清是否有人留在泄漏区或污染区。如有没有及时撤离人员,应由配戴适宜防护装备的抢险队员两人进入现场搜寻,并实施救助。
7.5.2 撤离路线
应根据现场设施及周围情况、化学品的性质和危害程度,以及当时的风向等气象情况向应急指挥小组作详细报告后确定疏散、撤离路线。疏散警报响起,首先判断风向,原则上往上风处疏散,若气体泄漏源为上风处时,宜向与风向垂直之方向疏散(以宽度疏散)。沿道路有序疏散,尽量选择主要交通干道通行,防止人员过多堵塞道路。
为使疏散计划执行期间人员能从容撤离灾区,警戒疏导负责人要随时了解撤离人员状况,采取必要之应变措施,根据应急疏散路线按照指示迅速撤离、疏散至集合地点并清点人数。
园区各区内各企业撤离路线详见《环境风险评估报告》附图16~18。
7.5.3人员在撤离、疏散后的报告
事故现场、非事故现场和周边区域的人员按指挥中心命令撤离、疏散至安全地点集中,由相关负责人清点、统计人数后,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
7.5.4 相关人员临时安置措施
(1)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通过广播、媒体等第一时间告知周边和公众,告知具体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点、事件控制现状、可能产生的影响程度、公众疏散路线及避难场所等内容;
(2)及时给安置的受影响区域单位、人员提供必要的避难场所。园区应急避难场所情况如下;
(3)及时给安置的受影响区域单位、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设施和物品,保证在相应的时间内生活得到基本保证;
(4)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对伤势较重的要及时送至相关医院治疗;
(5)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工作。
7.6?现场应急措施突发环境事故发生后,必须迅速展开应急救援工作,采取一定现场应急措施。企业级事故影响范围局限于企业车间内,应急救援以企业自救为主;企业级事故影响范围局限于企业产区内,即为Ⅲ级事件,由园区应急救援指挥小组进行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协调。若影响范围蔓延出企业厂区,则事件升级为园区类(Ⅱ级)事件,需由园区应急救援指挥小组进行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协调。若发生移动类事件,首先运输人员必须积极自救,同时应通知园区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由园区应急指挥中心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本次应急预案着眼于区域层面,不分析企业级事件的应急措施,主要分析园区级事件的现场应急措施。
公共区域发生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消防废水泄漏可能进入污水、雨水管网,沿管网扩散至外环境;企业内发生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消防废水泄漏,首先应通过雨水、污水管网收集于企业应急事故池中,未收集部分可能沿管网扩散至外环境。若进入污水管网,应立即通知园区污水处理厂(负责人:徐莉颖15870708188),收集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如若在公共区域或企业危险品泄漏超出企业范围进入雨水管网,应将该区域雨水导入该片区应急事故池。避免沿雨水管网就近排至附近水体。
7.6.1 园区大气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1、易燃物质火灾、燃烧、爆炸应急处置措施
(1)撤离周围易燃可燃物品等控制火势。火灾蔓延扩大,企业或园区公共区域及周围人员应该撤离至安全区域;
(2)穿好消防服和口罩利用厂区或园区公共区域的消防灭火设施消防水带、消防车、灭火器等设施进行灭火,另通知当地的消防部门进行灭火;
(3)利用自身污水处理设施对消防废水进行处理或利用槽罐车将消防废水拖至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外排,将火灾过程中产生的沉渣进行清运或无害化处理。
表7.6-1??园区易燃物质火灾、燃烧、爆炸应急处置措施
序号 | 污染物 | 现场处理措施 |
1 | 油类:煤油、柴油 | ①及时寻找泄漏点,对储罐进行堵漏,切断泄漏源; ②利用储罐区的围堰将泄漏的油类进行收集,将围堰内收集的泄漏液态物料导至空罐内,能回收利用的进行相应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③切断火源关闭手机及其它明火,采取相应的堵漏和抢修措施,加强冷却,撤离周围易燃可燃物品等办法控制火势,用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同时对储罐进冷却,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④对消防废水进行拦截、引流处置。将消防废水引入至消防废水收集池、事故池,待事后抽走处置,若厂区没有设置消防废水收集池,在其排出厂区前设置拦截、引流设施处置,待事后用槽罐车将消防废水送至向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⑤将消防废水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剩余少量的残液用活性炭、棉纱、吸油毡、沙土等惰性材料对泄漏物料进行吸附,对吸附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棉纱、吸油毡沙土等惰性材料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机构依法处理处置; ⑥如消防废水进入雨水管网,则用沙袋堵住雨水进入区域地表水系统排放口,对污染物进行拦截,用应急泵将消防废水抽回企业事故池或污水处理站处理。 |
2 | 气态物质:天然气、石油气 | 切断火源。戴自给式呼吸器,穿一般消防防护服。合理通风,禁止泄漏物进入受限制的空间(如下水道等),以避免发生爆炸。切断气源,喷洒雾状水稀释,抽排(室内)或强力通风(室外)。漏气容器不能再用,且要经过技术处理以清除可能剩下的气体。 |
3 | 油漆、稀释剂胶水、油墨等有机易燃液体 | ①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呼吸器,穿消防防护服; ②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③用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等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将消防废水送至向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
表7.6-2?易燃物质火灾、燃烧、爆炸典型事件应急卡
(汽油、柴油等油类风险物质泄漏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应急卡)
事故特征 | (1)风险物质:柴油、煤油等油类物质。 (2)风险单元:柴油、煤油储罐或仓库。 (3)风险特征:①高度易燃,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高浓度吸入汽油蒸气引起急性中毒,表现为中毒性脑病,出现精神症状、意识障碍。极高浓度吸入引起意识突然丧失、反射性呼吸停止。误将汽油吸入呼吸道可引起吸入性肺炎;②柴油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对眼睛、皮肤、粘膜和上呼吸道具有强烈刺激作用。吸入后,可引起喉、支气管的火症、水肿、痉挛、化学性肺炎或肺水肿。接触后可引起燃灼感、咳嗽、喘息、气短、头痛、恶心和呕吐等。 |
(1)事件确认:园区应急办收到发生油类风险物质泄漏事故的报告后,值班员向企业核实事件发生地点、事故类型及事故风险物质。 (2)事件确认后,值班员应立即电话报告应急救援指挥小组主要成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事故的大小及发展态势分级启动应急响应程序,采取相应的现场处置措施,另通知当地的消防部门进行灭火,有需要的联系社会救援力量请求支援。 | |
报告程序:第一发现人立即向事故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判断事故后向园区管委会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联系电话:园区应急办:0797-7169686 报告内容: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事件、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向趋势等。 | |
应急处置措施 | (1)确认发生油罐火灾爆炸事件后,据现场着火的能量、面积、风向等情况设立隔离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事发区域。 (2)切断火源关闭手机及其它明火,采取相应的堵漏和抢修措施,加强冷却,撤离周围易燃可燃物品等办法控制火势,对着火罐附近的储罐进行冷却,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用企业现有的消防设施进行灭火。 (3)将灭火过程中产生的消防废水,利用储罐区围堰、应急处理池对消防废水进行储存,将消防废水切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外排,如消防废水量过大,不能及时处理,将消防废水送至向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剩余少量的残液用活性炭、棉纱、吸油毡、沙土等惰性材料对泄漏物料进行吸附,对吸附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棉纱、吸油毡沙土等惰性材料委托有资质的机构依法处理处置。 (5)如消防废水进入污水管道,应第一时间通知园区污水处理厂(负责人:徐莉颖15870708188),提醒其做好监测及应对工作,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保证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 (6)如消防废水进入雨水管网,则用沙袋堵住雨水进入区域地表水系统排放口,对污染物进行拦截,用应急泵将消防废水抽回企业事故池或污水处理站处理; |
应急监测方案 | 大气监测要点如下: 监测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 大气监测因子:CO; 大气监测布点:发生油品储罐火灾爆炸点的上、下风向200m处。 监测频次:两次监测浓度均低于同等级空气质量标准值或已接近可忽略水平为止。 |
防火服、挖机、防爆组合工具、空气呼吸器、可燃气体报警器、风向标、堵漏工具、砂土、围油栏、吸油棉、吸油垫、拦油绳、撇油器、消油剂等。 | |
窒息救治方法:将伤员抬到空气新鲜流通的地方静息,尽量远离火源。同时解开衣服、裤带,放低头部,冬天注意保暖。并立即作口对口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以复苏心肺功能,然后给氧吸入,以高压氧气为最好。迅速与医生联系送往医院救治。 中毒救治方法:将伤员抬到空气新鲜流通的地方静息,尽量远离火源。同时解开衣服、裤带,放低头部,冬天注意保暖。若伤员呼吸停止,应立即作口对口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以复苏心肺功能。也可采用针刺、掐压人中、十宣等穴位促醒。有条件的立即给氧吸入,以高压氧气为最好。中毒症状较轻的伤员,迅速与医生联系送往医院救治。 烧伤救治方法:尽快脱去着火或沸液浸渍的衣服,特别是化纤衣服。以免着火衣服和衣服上了的热液继续作用,使创面加大加深。热力烧伤后及时冷疗可防止热力继续作用于创面使其加深,并可减轻疼痛、减少渗出和水肿。将烧伤创面在自来水笼头下淋洗或浸入水中(水温以伤员能忍受为准,一般为15~20℃,热天可在水中加冰块),后用冷水浸湿的毛巾、纱垫等敷于创面。时间无明确限制,一般掌握到冷疗之后不再剧痛为止,多需0.5~1 小时。冷疗一般适用于中小面积烧伤,特别是四肢的烧伤。对于大面积烧伤,冷疗并非完全禁忌,但由于大面积烧伤采用冷水浸泡,伤员多不能忍受,特别是寒冷季节。为了减轻寒冷的刺激,如无禁忌,可适当应用镇静剂。 |
表7.6-3?易燃物质火灾、燃烧、爆炸典型事件应急卡
(园区及企业天然气管道、乙炔等泄漏及火灾爆炸事故应急卡)
(1)风险物质:天然气、丁烷 (2)风险单元:园区及企业天然气管道、丁烷储罐。 (3)风险特征:风险物质泄漏扩散至外环境,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燃烧爆炸会产生燃烧废气,燃烧的废气主要为CO。 | |
(1)事件确认:园区应急办收到发生风险物质泄漏、火灾爆炸事故的报告后,值班员向报告人核实事件发生地点、事故发生原因。 (2)事件确认后,值班员应立即电话报告应急救援指挥小组主要成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事故的大小及发展态势分级启动应急响应程序,采取相应的现场处置措施,另火灾状态下通知当地的消防部门进行灭火,有需要的联系社会救援力量请求支援。 | |
报告程序:第一发现人立即向事故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判断事故后向园区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联系电话:园区应急办:0797-7169686 报告内容: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事件、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向趋势等。 | |
风险物质泄漏,未发生火灾爆炸时: (1)发生事故,第一时间关闭泄漏气源,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应急指挥中心,指挥人员到达现场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自救,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消防机构报火警,并派人接应消防车辆,以及向园区应急办、全南县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报告,请求支援; (2)应急疏散组人员立即通知周边居民、社区,并通知停用一切明火,组织人员紧急从上风向撤离,到指示地点进行集合,清点人数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确保没有人员被困(或滞留)在生产区域。以泄漏源1000米为半径设立警戒线,现场主要出入点设人员把守,禁止一切与救援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域; (3)安排人员在入厂道路上引导外部救援单位车辆进入厂区。公安消防到来后,由公安等部门组织抽调力量负责组织实施,并维持员工集合点的治安秩序。 (4)应急人员要穿戴好防火服,使用防爆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泄漏并着火: (1)确认发生易燃气体泄漏并发生火灾爆炸事件后,据现场着火的能量、面积、风向等情况设立隔离区,疏散隔离区内人员并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2)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如使用干粉灭火器、链接消防栓水带直接灭火,天然气管道不能用水灭火,并迅速报告负责人; (3)现场指挥人员通知各救援小组快速集结投入灭火行动,就近请求调动消防力量用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材进行灭火。救援人员应佩戴正压式呼吸器开展应急灭火行动。若事故现场继续蔓延扩大,按应急指挥人员要求,协调请求消防部门和社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支援; (4)若火势太大,人员无法靠近且不在手提干粉灭火器的灭火距离范围内时,抢险灭火人员向上风向退出,保持距离并用消防水冷却相邻建筑或设备。 | |
监测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 大气监测因子:甲烷、丁烷等,发生火灾则加测CO; 监测布点:以事故地点为中心,在主导风向下风向影响区域等位置设监测点位,按50m~100m水平间隔布点采样;距事故发生地最近的居民住宅区或其他敏感区域也应布点采样;并在上风向设对照点。必要时可视情况增加点位数量。且采样过程中应注意风向的变化,及时调整采样点位置; 监测频次:两次监测浓度均低于同等级水质标准值或已接近可忽略水平为止。 | |
(1)实施堵漏人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并配备专门的堵漏器材和工具,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静电、防中毒等安全技术要求; (2)佩戴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穿全密封阻燃防化服; (3)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堵漏方案、如现场情况变化,应重新制定方案,不得随意蛮干; (4)事故救援应以人员安全为首要任务,在必要的情况下,应迅速撤离事故现场。 | |
可燃气体检测仪、泡沫、二氧化碳灭火器、正压式呼吸器、警戒线等 | |
窒息救治方法:将伤员抬到空气新鲜流通的地方静息,尽量远离火源。同时解开衣服、裤带,放低头部,冬天注意保暖。并立即作口对口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以复苏心肺功能,然后给氧吸入,以高压氧气为最好。迅速与医生联系送往医院救治。 中毒救治方法:将伤员抬到空气新鲜流通的地方静息,尽量远离火源。同时解开衣服、裤带,放低头部,冬天注意保暖。若伤员呼吸停止,应立即作口对口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以复苏心肺功能。也可采用针刺、掐压人中、十宣等穴位促醒。有条件的立即给氧吸入,以高压氧气为最好。中毒症状较轻的伤员,迅速与医生联系送往医院救治。 烧伤救治方法:尽快脱去着火或沸液浸渍的衣服,特别是化纤衣服。以免着火衣服和衣服上了的热液继续作用,使创面加大加深。热力烧伤后及时冷疗可防止热力继续作用于创面使其加深,并可减轻疼痛、减少渗出和水肿。将烧伤创面在自来水笼头下淋洗或浸入水中(水温以伤员能忍受为准,一般为15~20℃,热天可在水中加冰块),后用冷水浸湿的毛巾、纱垫等敷于创面。时间无明确限制,一般掌握到冷疗之后不再剧痛为止,多需0.5~1小时。冷疗一般适用于中小面积烧伤,特别是四肢的烧伤。对于大面积烧伤,冷疗并非完全禁忌,但由于大面积烧伤采用冷水浸泡,伤员多不能忍受,特别是寒冷季节。为了减轻寒冷的刺激,如无禁忌,可适当应用镇静剂。 |
表7.6-4??易燃物质火灾、燃烧、爆炸典型事件应急卡
(有机易燃态风险物质泄漏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事故特征 | (1)风险物质:涂料、稀释剂、油墨、胶水等有机易燃液体; (2)风险单元:各生产车间、仓库; (3)风险特征:易燃,蒸气可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
应急程序 | (1)事件确认:园区应急办收到发生易燃液态物质泄漏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的报告后,值班员向企业核实事件发生地点、事故类型及事故风险物质; (2)事件确认后,值班员应立即电话报告应急救援指挥小组主要成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事故的大小及发展态势分级启动应急响应程序,采取相应的现场处置措施,另通知当地的消防部门进行灭火,有需要的联系社会救援力量请求支援。 |
报告程序:第一发现人立即向事故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判断事故后向园区管委会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联系电话:园区应急办:0797-7169686; 报告内容: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事件、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向趋势等。 | |
(1)确认发生有机易燃液体火灾爆炸事件后,在事发点附近区域设立警戒区,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事发区域; (2)现场指挥人员通知各救援小组快速集结投入灭火行动,若事故现场继续蔓延扩大,按应急指挥人员要求,请求消防部门和社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支援; (3)消防部门和社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及时到达时,根据消防部门和社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专业人员的指示和安排,配合开展灭火或污染防治行动;救援人员应佩戴正压式呼吸器、隔绝式空气面罩开展应急灭火行动: ①灭火:采用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进行灭火,在没有风险情况下,应将容器转移出火灾现场。 ②消防废水的处置处理:对消防废水进行拦截、引流处置。将消防废水引入至废水收集池、事故池,待事后抽走处置,若厂区没有设置消防废水收集池,在其排出厂区前设置拦截、引流设施处置,待事后用槽罐车将消防废水送至向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4)消防废水进入污水管道,应第一时间通知园区污水处理厂(负责人:徐莉颖15870708188),提醒其做好监测及应对工作,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保证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 (5)如消防废水进入雨水管网,则用沙袋堵住雨水进入区域地表水系统排放口,对污染物进行拦截,将该片区雨水切换至区域应急事故池,待事后用应急泵将消防废水抽回企业事故池或污水处理站处理。 | |
应急监测方案 | 监测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 大气监测因子:挥发性有机物等,发生火灾则加测CO; 监测布点:以事故地点为中心,在主导风向下风向影响区域等位置设监测点位,按50m~100m水平间隔布点采样;距事故发生地最近的居民住宅区或其他敏感区域也应布点采样;并在上风向设对照点。必要时可视情况增加点位数量。且采样过程中应注意风向的变化,及时调整采样点位置; 监测频次:两次监测浓度均低于同等级水质标准值或已接近可忽略水平为止 |
应急 物资 | 堵漏工具、活性炭、呼吸器、防化服等 |
后勤 保障 | 窒息救治方法:将伤员抬到空气新鲜流通的地方静息,尽量远离火源。同时解开衣服、裤带,放低头部,冬天注意保暖。并立即作口对口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以复苏心肺功能,然后给氧吸入,以高压氧气为最好。迅速与医生联系送往医院救治。 中毒救治方法:将伤员抬到空气新鲜流通的地方静息,尽量远离火源。同时解开衣服、裤带,放低头部,冬天注意保暖。若伤员呼吸停止,应立即作口对口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以复苏心肺功能。也可采用针刺、掐压人中、十宣等穴位促醒。有条件的立即给氧吸入,以高压氧气为最好。中毒症状较轻的伤员,迅速与医生联系送往医院救治。 烧伤救治方法:尽快脱去着火或沸液浸渍的衣服,特别是化纤衣服。以免着火衣服和衣服上了的热液继续作用,使创面加大加深。热力烧伤后及时冷疗可防止热力继续作用于创面使其加深,并可减轻疼痛、减少渗出和水肿。将烧伤创面在自来水笼头下淋洗或浸入水中(水温以伤员能忍受为准,一般为15~20℃,热天可在水中加冰块),后用冷水浸湿的毛巾、纱垫等敷于创面。时间无明确限制,一般掌握到冷疗之后不再剧痛为止,多需0.5~1小时。冷疗一般适用于中小面积烧伤,特别是四肢的烧伤。对于大面积烧伤,冷疗并非完全禁忌,但由于大面积烧伤采用冷水浸泡,伤员多不能忍受,特别是寒冷季节。为了减轻寒冷的刺激,如无禁忌,可适当应用镇静剂。 |
3、园区内企业废气处理系统发生故障典型事故分析及处置措施
(1)园区内企业废气处理系统值班人员发现废气处理系统出来的烟气明显异常或嗅到烟气有异味,应第一时间通知当值班长,并做好相关记录;
(2)当值班长和应急救援人员佩戴好防护措施,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排查,查找有问题部位,通知班长依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相应的废气处理设备参数或调整废气处理相关药剂的量应对废气处理系统废气的突发情况,组织维修人员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维修,直至废气处理系统废气的污染因子浓度在达标的前提下保证稳定。
(3)如短时间内难以排除故障,应立即紧急停机寻找出现故障的原因,进行相应的修理,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后恢复生产。
表7.6-5废气事故排放应急卡
(1)风险物质:废气; (2)风险源:废气排放单元。 | |
(1)事件确认:园区应急办收到发生废气事故排放事故的报告后,值班员向报告人核实事件发生地点、事故发生原因。 (2)事件确认后,值班员应立即电话报告应急救援指挥小组主要成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事故的大小及发展态势分级启动应急响应程序,采取相应的现场处置措施。 | |
报告程序:第一发现人立即向事故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判断事故后向园区管委会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联系电话:园区应急办:0797-7169686 报告内容: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事件、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向趋势等。 | |
(1)立即停车,停止反应,关闭进出料口,避免更多的废气产生; (2)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寻找出现故障的原因,立即组织人员对进行维修,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后恢复生产; (3)现场人员防护进入现场的人员必须穿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或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等,做好相关防护措施。 (4)查看废气处理设施的工艺参数,若发现设备故障,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 (5)若处理设施内的药剂加量不够,应及时投加药剂; (6)若风机故障,废气不能及时排出,应启动备用风机或及时对风机进行检修; (7)现场处置人员需跟踪事故处理情况,待废气处理装置正常运行后,方可正常生产。 | |
(1)监测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 (2)监测因子:颗粒物、SO2、NOx、挥发性有机物等; (3)监测方法:气相色谱法仪或其他便捷的快速检测仪器。应当确定好采样的流量和采样的时间,同时记录气温、气压、风向和风速,采样总体积应换算为标准状态下的体积; (3)监测布点:泄漏点上风向以上30m设对照点,在下风向最近居民点或企业等人口聚集点设监控点(至少3个)。 (4)监测频次:两次监测浓度均低于同等级空气标准值或已接近可忽略水平为止。 | |
防毒面具、呼吸器、化学防护装备等 | |
后勤 | 随时做好停产准备 |
7.6.2 园区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污染物进入雨水系统视突发环境事件发展趋势采取的通用应急处置措施如下:
(1)切断突发环境事件产生污染物的污染源,人员应首先做好自身的防护工作,穿戴好相关的防护装置,如是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启动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立即对发生泄漏的生产设备、储罐、初期雨水排口等污染物泄漏源进行堵漏,对于设备、储罐、初期雨水排口局部的泄漏,立即对剩余的污染物进行倒料或处理,尽可能减少流失。必要时采取全厂临时紧急停车措施,如是公共区域对污染物产生点四周进行围堵;
(2)园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总指挥宣布立即启动园区应急预案,布置协调现场应急指挥部的各专业处置小组组长指挥企业各自专业小组成员按各自的职责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如泄漏的危险化学品,根据事故点地形地貌、气象条件,依据污染扩散模型,确定合理警戒区域,划定紧急隔离带;
(3)通过污染物的产生量或存在量、污染物泄漏量、泄漏时间、泄漏去向的地形、受纳水体规模进行综合判断污染物的泄漏范围,无法判断时以最大可能污染物的泄漏范围为准。根据查明泄漏污染物的去向,对污水流经途径的关键节点位置进行截断,用沙包封堵污染物进入雨水系统周围的沟渠或雨水井,尽可能将污染物限制在园区附近低洼处或园区雨水管网内,防止或减少污染物进入附近地表水的量;
(4)根据园区的雨水分区情况和雨水进入区域地表水系统排放口分布情况,用沙袋堵住雨水进入区域地表水系统排放口,对污染物进行拦截,将区域雨水排放切换至区域应急事故池,应急事故池设置于园区雨水管网入河口处;
(5)根据污染物通过区域地表水系统排放口进入区域地表水系统,则在水体(桃江)中通过下游水电站拦截废水,以减轻对下游水体的污染;
(6)根据不同污染物种类的性质对截留在雨水系统的污染物进行应急处置,必要时利用槽罐车将污水系统的污染物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或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7)对污染物进入园区雨水排放口进入地表水排入口的上下游进行水质环境监测;
(8)如地表水环境监测结果出现超标或发现污染物已经进入地表水体,应根据污染物的性质按园区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的步骤对污染物进入的水体进行应急处置,防止污染物进一步扩散。还应及时通知周边居民,禁止使用相关水资源,并在水体周边醒目位置设置临时警示牌;
(9)对应急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妥善处置。
表7.6-6??酸、碱类风险物质泄漏事故应急卡
(1)风险物质:各类酸、碱类风险物质; (2)风险单元:各类酸碱储罐或危化品仓库; (3)风险特征:酸、碱类风险物质大多不燃;进人水体后,将严重影响pH值,可能对水生生物和地泥微生物产生致命影响;盐酸、硫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钡具有强腐蚀性,接触可致人体严重灼伤,对皮肤和黏膜有强刺激性和腐蚀性,眼和皮肤接触引起化学性灼伤。 | |
应急程序 | (1)事件确认:园区应急办收到发生酸、碱类风险物质泄漏事故的报告后,值班员向企业核实事件发生地点、事故类型及事故风险物质; (2)事件确认后,值班员应立即电话报告应急救援指挥小组主要成员,应急救援指挥小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事故的大小及发展态势分级启动应急响应程序,采取相应的现场处置措施,有需要的联系社会救援力量请求支援。 |
报告程序:第一发现人立即向事故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判断事故后向园区管委会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联系电话:园区应急办:0797-7169686 报告内容: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事件、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向趋势等。 | |
应急处置措施 | 酸、碱类风险物质泄漏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通知可能受影响的周边居民以及单位; (2)切断泄漏源 ①堵漏:现场应急处理人员查询风险源,根据查到的污染源进行处置。根据泄漏情况采取适当的切断泄漏源的措施,若是罐体泄漏形式(砂眼、裂缝、孔洞和裂口)采用木楔、外封式堵漏袋等方式进行堵漏,关闭或堵塞厂区雨水总排口阀门。酸类物质泄漏用石灰封堵企业泄漏口; ②泄漏液的处置处理:少量泄漏时,采用干土、干砂或者其他不易燃物质吸收,阻止扩散或者与雨水混和。对陆域范围的酸类泄漏物采用石灰覆盖,并清洗。清洗水送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3)如酸、碱类风险物质及消防废水流入雨水管网,用沙袋堵住雨水进入区域地表水系统排放口,对污染物进行拦截; (4)如酸、碱类风险物质进入污水管道,应第一时间通知园区污水处理厂(负责人:徐莉颖15870708188),提醒其做好监测和应对工作,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保证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 (5)如酸、碱类风险物质及消防废水进入就近水体时,量少的可以自然稀释,如果污水泄漏至就近水体中的量很大,应采取拦截筑坝方式拦截废水并应及时通知下游停止使用等; |
应急监测方案 | 监测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 水质监测布点:废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排放口地表水上游500m断面、排放口地表水下游1000m断面、排放口地表水下游5000m 断面(削减断面)。 监测因子:pH、SS、COD、氨氮等。 监测频次:事故刚发生时,采样频次可适当增加,待摸清污染物变化规律后,可减少采样频次。 |
应急物资 | 堵漏工具、生石灰、碳酸钠、碳酸氢钠、砂土、呼吸器、防化服、耐酸、碱手套等。 |
后勤 保障 | 保持应急事故池的空置状态,以便随时可以使用 |
表7.6-7 有机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卡
事故特征 | (1)风险物质:各类有机化学品 (2)风险单元:各企业有机化学品储存、使用单元。 |
应急程序 | (1)事件确认:园区应急办收到发生有机化学品泄漏事故的报告后,值班员向企业核实事件发生地点、事故类型及事故风险物质。 (2)事件确认后,值班员应立即电话报告应急救援指挥小组主要成员,应急救援指挥小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事故的大小及发展态势分级启动应急响应程序,采取相应的现场处置措施,有需要的联系社会救援力量请求支援。 |
应急报告 | 报告程序:第一发现人立即向事故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判断事故后向园区管委会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联系电话:园区应急办:0797-7169686 报告内容: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事件、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向趋势等。 |
应急处置措施 | (1)确认发生有机化学品泄漏事件后,在事发点附近区域设立警戒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事发区域,事故中心禁止一切火源,现场指挥人员通知各救援小组快速集结投入堵漏行动,并使用专用防护服、隔绝式空气面罩;若事故现场持续蔓延扩大,请求消防部门和社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支援; (2)切断泄漏源 ①堵漏:现场应急处理人员根据泄漏情况采取适当的切断泄漏源的措施,采用木楔、外封式堵漏袋等方式进行堵漏; ②泄漏液的处置处理: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大量泄漏时,根据事故发生点的地形、地势等实际情况构筑围堤或挖沟槽收容泄漏物,防止进入水体或土壤中,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③消防废水的处置处理:对消防废水进行拦截、引流处置。将消防废水引入至消防废水收集池、事故池,待事后抽走处置,若厂区没有设置消防废水收集池,应确定废水排放路线,在其排出厂区前进行拦截、引流设施处置,待事后用槽罐车将消防废水送至向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如有机化学品及消防废水进入雨水管网,则用沙袋堵住雨水进入区域地表水系统排放口,对污染物进行拦截,待事后用槽罐车将消防废水送至向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4)如有机化学品进入污水管道,应第一时间通知园区污水处理厂(负责人:徐莉颖15870708188),提醒其做好监测及应对工作,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保证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 (5)如有机化学品及消防废水流入就近水体时则应采取拦截筑坝方式拦截废水,以减轻对下游水体的污染,并通知下游停止使用。 |
应急监测方案 | 地表水水质监测要点如下: 监测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 水质监测布点:废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排放口地表水上游500m 断面(对照断面)、排放口地表水下游1000m断面(控制断面)、排放口地表水下游5000m断面(削减断面)。 监测因子:pH、COD、氨氮、特征有机物等。 监测频次:事故刚发生时,采样频次可适当增加待摸清污染物变化规律后,可减少采样频次。 |
应急 物资 | 堵漏工具、活性炭、呼吸器、防化服等。 |
表7.6-8 ?油类风险物质泄漏事故应急卡
事故特征 | (1)风险物质:柴油、煤油等油类物质。 (2)风险单元:各企业油类存储单元。 (3)风险特征: ①高度易燃,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高浓度吸入汽油蒸气引起急性中毒,表现为中毒性脑病,出现精神症状、意识障碍。极高浓度吸入引起意识突然丧失、反射性呼吸停止。误将汽油吸入呼吸道可引起吸入性肺炎; ②柴油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对眼睛、皮肤、粘膜和上呼吸道具有强烈刺激作用。吸入后,可引起喉、支气管的火症、水肿、痉挛、化学性肺炎或肺水肿。接触后可引起燃灼感、咳嗽、喘息、气短、头痛、恶心和呕吐等。 |
应急程序 | (1)事件确认:园区应急办收到发生油类风险物质泄漏事故的报告后,值班员向企业核实事件发生地点、事故类型及事故风险物质。 (2)事件确认后,值班员应立即电话报告应急救援指挥小组主要成员,应急救援指挥小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事故的大小及发展态势分级启动应急响应程序,采取相应的现场处置措施,有需要的联系社会救援力量请求支援。 |
报告程序:第一发现人立即向事故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判断事故后向园区管委会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联系电话:园区应急办:0797-7169686 报告内容: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事件、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向趋势等。 | |
应急处置措施 | (1)确认发生油类风险物质泄漏事件后,在事发点附近区域设立警戒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事发区域,现场指挥人员通知各救援小组快速集结投入堵漏行动;若事故现场持续蔓延扩大,请求消防部门和社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支援;社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到达后,根据应急救援队伍专业人员的指示和安排,配合开展堵漏或污染防治行动。 (2)堵漏:现场应急处理人员根据泄漏情况采取适当的切断泄漏源的措施,采用木楔、外封式堵漏袋等方式进行堵漏。 (3)泄漏液的处置处理:大量泄漏时,根据事故发生点的地形、地势等实际情况构筑围堤或挖沟槽收容泄漏物,防止进入水体或土壤中;可用泡沫覆盖泄漏物,减少挥发。如果油类物质泄漏留存在地面,可用木屑、麻袋、砂土或其他不燃材料吸收泄漏物,应急结束后作危废处理; (4)如果油类物质随雨水管网进入附近水体中(桃江),应在雨水管网排放入纳污水体的排放口布放围油栏吸油毡、拦油绳引导或遏制溢油,并根据事故大小在下游不同距离多级设置围油栏等,防止溢油扩散,并使用撇油器、吸油棉或消油剂清除水面油污。 (5)如油类物质进入污水管道,应第一时间通知园区污水处理厂(负责人:徐莉颖15870708188),提醒其做好监测及应对工作,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保证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 (5)注意事项:消除所有点火源(泄漏沿线附近禁止吸烟,消除所有明火、火花或火焰)。 |
应急监测方案 | 监测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 水质监测布点:废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排放口地表水上游500m断面(对照断面)、排放口地表水下游1000m 断面(控制断面)、排放口地表水下游5000m 断面(削减断面)。 监测因子:石油类。 监测频次:事故刚发生时,采样频次可适当增加待摸清污染物变化规律后,可减少采样频次。 |
应急 物资 | 堵漏工具、砂土、围油栏、吸油棉、吸油垫、拦油绳、撇油器、消油剂、油槽车、挖掘机、移动储油泵等 |
表7.6-9 园区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污染物进入
(园区污水处理厂造成的废水非正常排放事件应急处置卡)
事故 特征 | (1)风险物质:园区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事故废水; (2)风险单元:园区企业废水处理设施; (3)风险特征:园区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污染物非正常排放对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 |
应急 程序 | (1)事件确认,园区应急办收到发生废水事故排放的报告后,值班员向报告人核实事件发生地点、事故发生原因; (2)事件确认后,值班员应立即电话报告应急救援指挥小组主要成员,应急救援指挥小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事故的大小及发展态势分级启动应急响应程序,采取相应的现场处置措施。 |
应急 报告 | 报告程序:第一发现人立即向事故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判断事故后向园区管委会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联系电话:园区应急办:0797-7169686 报告内容: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事件、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向趋势等。 |
应急 处置 措施 | 含化学品等废水经排污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厂后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园区管委会应急指挥小组确认发生废水非正常排放事故后,启动区环境应急响应程序,组织各应急小组展开环境应急工作; (2)扩大应急时园区管委会应急指挥小组上报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3)应急救援总指挥通知生产企业将废水排入企业自建的事故池或停止生产; (4)现场查明废水事故排放情况(排放口、水量、去向、起因); (5)通知园区污水处理厂(负责人:徐莉颖15870708188),不可处理后水质未达标的废水排入外环境。若已进入外环境,调整各污水处理厂工艺运行参数和药剂投加量等,直到调整系统运行出水达标; (6)如超标污水进入桃江时,污水泄漏至桃江中量少的可以自然稀释,如果污水泄漏至桃江中的量很大,则应及时通知下游; (7)展开应急监测,必要时请求第三方监测机构增援。 (8)根据桃江水质监测数据决定进一步应急措施。 |
应急 监测 方案 | 若泄漏废水进入外界水体中,则应对废水入桃江的上下游河段进行监测,监测要点如下: (1)监测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 (2)监测因子:pH、COD、氨氮及涉及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等。 (3)监测布点:污水处理厂总排污口上游500m及下游1000m。 (4)监测频次:事故刚发生时,采样频次可适当增加待摸清污染物变化规律后,可减少采样频次。 |
7.6.3 交通事故引发物质泄漏的应急处置措施
(1)划定紧急隔离带。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废物运输车辆泄漏事故,首先应由交警部门对道路进行戒严,在未判明危险化学品种类、性状、危害程度时,严禁半幅通车。
(2)判明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废物种类。立即进行现场勘察,通过向当事人询问、查看运载记录、利用应急监测设备等方法迅速判明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废物种类、危害程度、扩散方式。根据事故点地形地貌、气象条件,依据污染扩散模型,确定合理警戒区域。
(3)处置措施
①气态污染物
气态物质泄漏一般使用中和剂。本园区可能在运输过程中的气态物质是乙炔,乙炔泄漏后产生乙炔气体。乙炔泄漏后,机动车辆就地熄火。由消防部门在在下风向喷水雾洗消,消防水收集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②液态污染物
修筑简单围堵收集围堰,防止进入水体和下水管道,利用消防泡沫覆盖或就近取用黄土覆盖,收集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利用防爆泵进行倒罐处理。酸性物质泄漏后应急处置人员应穿着防化服,佩戴消毒面具。如液态污染物进入水体,应首先切断污染源,对下游居民进行警示,禁止取水活动。在水体中投加中和药剂。待事发地及水体下游水质恢复后应急处置结束。
③固态污染物
固态污染物在运输过程中泄漏,处置人员应在上风向进行处置操作,防止固态物质吸入,对泄漏物质进行收集,收集过程中应轻拿轻放,减少扬尘。固态物质泄漏进入水体,参考液态污染物泄漏的处置措施。
表7.6-10 ?公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卡
(1)风险物质:危险化学品; (2)风险单元:运输车辆; (3)风险特征:园区内的化学品和危废运输车辆在园区内发生事故,造成危化品和危废泄漏直接进入路面,部分进入周围地面,造成路面及周围地面的土壤污染;危化品和危废泄漏挥发气体和危化品泄漏发生火灾的燃烧烟气进入周围的大气环境中会造成周围的大气的污染;泄漏的危化品、危废和危化品及危废火灾爆炸产生的消防废水可能进入雨水管网,由周围的雨水管网进入附近的水体,造成周围水体水质的污染。 | |
(1)事件确认:园区应急办收到发生公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后,值班员核实事件发生地点、事故类型及事故风险物质; (2)事件确认后,值班员应立即电话报告应急救援指挥小组主要成员,应急救援指挥小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事故的大小及发展态势分级启动应急响应程序,采取相应的现场处置措施,有需要的联系社会救援力量请求支援; | |
报报告程序:第一发现人立即向事故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判断事故后向园区管委会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联系电话:园区应急办:0797-7169686 报告内容: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事件、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向趋势等。 | |
1、风险物质泄漏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确认发生风险物质泄漏事件后,根据泄漏风险物质性质、事故点地形地貌、气象条件,依据污染扩散模型,确定合理警戒区域,划定紧急隔离带。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事发区域,实行交通管制。 (2)堵漏:现场应急处理人员根据泄漏情况采取适当的切断泄漏源的措施,若为运输车辆侧翻导致的泄漏,应利用吊车将运输车辆扶正后采用木楔、外封式堵漏袋等方式进行堵漏。 (3)泄漏液的处置处理:根据查明泄漏污染物的去向,对污水流经途径的关键节点位置进行截断,用沙包封堵污染物进入雨水系统周围的沟渠或雨水井,尽可能将污染物限制在园区附近低洼处或园区雨水管网内,防止或减少污染物进入附近地表水的量; (4)环境风险物质及消防废水流入雨水管网,根据园区的雨水分区情况和雨水进入区域地表水系统排放口分布情况,用沙袋堵住雨水进入区域地表水系统排放口,对污染物进行拦截; (5)对截留在雨水系统的污染物进行应急处置,必要时利用槽罐车将污水系统的污染物送至污水处理厂或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6)如污染物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系统,则通知园区污水处理厂(负责人:徐莉颖15870708188),调整各污水处理厂工艺运行参数和药剂投加量,直到调整系统运行出水达标; (7)如未妥善处理污染物通过雨水管网流入到外环境水体,量少的可以自然稀释,如果污水泄漏量很大,应及时通知下游等,并在地表水体布置处理措施。如油类物质泄漏至就近地表水体,应在下游不同距离多级设置围油栏等。 2、火灾爆炸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确认发生火灾爆炸事件后,在事发点附近区域设立警戒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事发区域;现场指挥人员通知各救援小组快速集结投入灭火行动,若事故现场继续蔓延扩大,按应急指挥人员要求,通知当地消防部门进行灭火,并派人接应支援; (2)消防部门及时到达时,根据消防部门专业人员的指示和安排,配合开展灭火或污染防治行动,救援人员应佩戴正压式呼吸器,开展应急灭火行动。 (3)根据事故发生地地形地势,判断消防废水流动方向,将消防废水引至附近较低洼地带,待事后抽走处置。 | |
应急监测方案 | 地表水水质监测要点如下: 监测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 水质监测布点:废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排放口地表水上游500m断面(对照断面)、排放口地表水下游1000m断面(控制断面)、排放口地表水下游5000m断面(削减断面); 监测因子:pH、COD、氨氮与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等; 监测频次:事故刚发生时,采样频次可适当增加待摸清污染物变化规律后,可减少采样频次。 大气监测要点如下: 监测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 监测因子:涉及的危险化学品; 监测方法:气相色谱法仪或其他便捷的快速检测仪器。应当确定好采样的流量和采样的时间,同时记录气温、气压、风向和风速,采样总体积应换算为标准状态下的体积; 监测布点:厂界、泄漏点下风向550m、附近居民点,并在上风向30m设置参照点; 监测频次:两次监测浓度均低于同等级空气标准值或已接近可忽略水平为止。 |
7.6.4 园区固废未妥善处理引发的次生污染突发环境风险应急处置措施
①园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总指挥宣布立即启动园区应急预案,布置协调现场应急指挥部的各专业处置小组组长指挥各自专业小组成员按各自的职责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②对固废和污染的土壤进行清理,集中后送资质单位处理;
③如固废运输、装卸、储存未妥善处理污染物进入园区的雨水系统和地表水体的应急处置按污染物进入园区的雨水系统和地表水体应急处置措施进行。
表7.6-11危险废物泄漏事故应急卡
(1)风险物质:危险废物(废机油等液态危废); (2)风险单元:危废暂存间; | |
(1)事件确认:园区应急办收到发生危险废物泄漏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后,值班员核实事件发生地点、事故类型及事故风险物质; (2)事件确认后,值班员应立即电话报告应急救援指挥小组主要成员,应急救援指挥小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事故的大小及发展态势分级启动应急响应程序,采取相应的现场处置措施,有需要的联系社会救援力量请求支援; | |
报告程序:第一发现人立即向事故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判断事故后向园区管委会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联系电话:园区应急办:0797-7169686 报告内容: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事件、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向趋势等。 | |
1、危险废物泄漏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确认发生危险废物泄漏事件后,应立即进行收集处理,转移至完好的收集容器,吸油毡吸附残余漏液。 (2)堵漏:现场应急处理人员根据泄漏情况采取适当的切断泄漏源的措施。 (3)泄漏液的处置处理:根据查明泄漏污染物的去向,对污水流经途径的关键节点位置进行截断,用沙包封堵污染物进入雨水系统周围的沟渠或雨水井,尽可能将污染物限制在园区附近低洼处或园区雨水管网内,防止或减少污染物进入附近地表水的量; (4)环境风险物质及消防废水流入雨水管网,根据园区的雨水分区情况和雨水进入区域地表水系统排放口分布情况,用沙袋堵住雨水进入区域地表水系统排放口,对污染物进行拦截; (5)对截留在雨水系统的污染物进行应急处置,必要时利用槽罐车将污水系统的污染物送至污水处理厂或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7)如污染物进入园区污水管网系统,则通知园区污水处理厂(负责人:徐莉颖15870708188),调整各污水处理厂工艺运行参数和药剂投加量,直到调整系统运行出水达标。 (7)如未妥善处理污染物通过雨水管网流入外环境水体,量少的可以自然稀释,如果污水泄漏量很大,则应及时通知下游等,并在地表水体布置处理措施。如油类物质泄漏至就近地表水体,应在下游不同距离多级设置围油栏等。 | |
地表水水质监测要点如下: 监测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 水质监测布点:废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排放口地表水上游500m 断面(对照断面)、排放口地表水下游1000m 断面(控制断面)、排放口地表水下游5000m 断面(削减断面)。 监测因子:pH、COD、氨氮与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等。 监测频次:事故刚发生时,采样频次可适当增加待摸清污染物变化规律后,可减少采样频次。 | |
应急 物资 | 堵漏工具、呼吸器、防化服等 |
7.6.5 园区污水处理厂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1、事故类型
园区污水处理厂事故一般包含药剂泄漏、出水水质超标、进水污染事故、污水处理系统故障导致大量污水未经处理外溢污染环境等。
(1)药剂泄漏事故
本厂设置药剂储存间1间,有明显标识,室外设有消防系统,室内放置消防应急物资。主要试剂有氢氧化钠、PAC、PAM等。
氢氧化钠,粉尘或烟雾刺激眼或呼吸道,腐蚀鼻中隔;皮肤和眼直接接触可引起灼伤;误服可造成消化道灼伤,粘膜糜烂,出血和休克。与酸发生中和发应并放热,遇潮时对铝、锌和锡有腐蚀性,并放出易燃易爆的氢气。本品不会燃烧,遇水和水蒸气大量放热,形成腐蚀性溶液,具有强腐蚀性。
PAM无毒性,易燃,遇高温或明火,易引发火灾,导致次生环境污染事故。
(2)出水水质超标事故
出水水质是验证污水处理厂是否正常运行的重要指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超标将对排入桃江造成严重的危害,如果影响是短期的,通过河水的稀释、自然净化等作用后,危害会逐步减小,如果是长期的,将严重污染桃江,造成严重的经济和环境损失。
(3)进水污染事故
由于生物处理是利用微生物的作用处理污水,因此必须满足微生物在反应器内连续繁殖的条件。如果进水的水质满足不了微生物的最佳生存条件,可能会导致生化池内微生物大量失活,从而降低污水处理效率与效果,影响出水水质。当进水指标单项超过设值的10%时,就已经会对处理系统的处理效果造成一定的影响;当进水指标单项超过设值的10%~50%时,就已经对处理系统造成一定的冲击,如果相应的应急措施未能得到及时的实施,直接导致回用水超标排放;当进水指标单项超过设计值的50%时,可能直接导致厂内生化系统破坏。
(4)污水处理系统故障
污水处理系统的故障可能由于管网堵塞、破裂和接头处的破损,造成大量污水外溢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由于水泵损坏,排水不畅时易引起污水漫溢;由于停电、设备损坏、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停工检修等造成大量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造成事故污染;活性污泥变质,发生污泥膨胀或污泥解体等异常情况,使污泥流失,处理效果降低;由于洪水水位发生排水不畅,洪水倒灌厂区的危险,造成污水溢流附近地区和水域,造成严重的局部污染;由于地基不均匀沉降等原因导致水池爆裂发生泄漏,从而造成污水溢流附近地区和水域,造成严重的局部污染等。
因此在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时期对于管网的维护非常重要,防止泥沙沉积堵塞而影响管道的过水能力,收水范围内的地区仍有部分为雨污合流制,应加强对这部分地区的管网维护,加强维修穿越桃江管桥的排水管,做好保养工作,如果有破损等情况要及时补修,管道衔接应防止泄漏污染地下水和掏空地基;管道淤塞应及时疏浚,保证管道通畅,同时最大限度地收集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污水干管和支管设计中,选择适当充满度和最小设计流速,防止污泥沉积。污水管网应制定严格地维修制度,用户应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的有关排放标准,特别是加强对所接纳工业废水进水水质的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
考虑到突发事件的影响,在处理单元中设置事故池,避免重大事故时有毒有害废水对系统造成冲击过大,为污水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可靠的保障。
由园区企业类型繁多,水质波动较大,若运营管理不善,可能出现环境污染事故,污水于调节池停留时间应不小于8h。污水处理厂在处理工艺前段设置有一个调节事故池,调节池与事故池相通,其中一格调节池可用于事故废水的短期调节和收纳,1格事故池和1格调节池的总容积可达2000m3,可将事故应急响应时间增加至8小时,因此可进一步降低事故废水浓度。
(5)生产过程中由于长时间停水停电、设备故障等引起事故
①长时间停水造成的环境危险性分析
污水厂废水进水量大幅减少,引起微生物死亡,在通水恢复后,细菌无法及时恢复,导致污水处理厂在一定时间内无法达到设计处理效率,从而造成不能满足回用水水质要求,再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增大运行负荷,导致处理系统崩溃,废水满溢后直接排放,导致废水超标排放。
②计划停电及临时停电造成的环境危险性分析
区域计划停电或临时停电导致污水处理厂设备停止运行,尤其长时间停产事故,泵机无法运行,污水在调节池内满溢后流入外环境。
③污水处理厂发生设备故障造成的环境危险
主要是污水处理厂设备发生故障或设备大修而无备用设备,或备用设备无法启用,将导致进厂废水得不到处理从而引起废水满溢,处理水池管道渗漏、堵塞也会引起污水流入外环境的风险。
(6)自然灾害引发的环境事故
暴雨天气,一方面是水量增加,影响处理工艺,另一方面是雨量增加,可能淹没配电房和风机房,导致系统崩溃,污水处理厂停运。由于排水管道与连接的上有闸门,所以当汛期桃江水位上涨时,关闭闸门,河水不会倒灌进入排水管道,所以在汛期也不会出现河水倒灌污水厂的现象。
(7)恶臭气体非正常排放环境事故
污水在生化处理阶段产生少量硫化氢、氨气等恶臭气体,日常状态下是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但若在事故状态下,污水处理系统或除臭装置非正常运行,可能会有废气的非正常排放,若此部分废气不能够得到有效的处理,可能会对人体产生不适。
其中硫化氢是具有刺激性和窒息性的无色气体,低浓度接触仅有呼吸道及眼的局部刺激作用,高浓度时全身作用较明显,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和窒息症状。硫化氢具有“臭鸡蛋”气味,但极高浓度的硫化氢会很快引起嗅觉疲劳而不觉其味。当硫化氢(H2S)气体的浓度达到0.07ppm时,会影响人眼睛对光的反射。
氨气则对接触的皮肤组织都有腐蚀和刺激作用,可以吸收皮肤组织中的水分,使组织蛋白变性,并使组织脂肪皂化,破坏细胞膜结构。因氨的溶解度极高,所以主要对动物或人体的上呼吸道有刺激和腐蚀作用,常被吸附在皮肤粘膜和眼结膜上,从而产生刺激和炎症。当氨气(NH3)的浓度达到17ppm时,人在此环境中暴露7~8个小时,则尿中的氨量增加,同时氨的消耗量降低,呼吸频率下降。
污水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气不对环境产生较大危害,若因污水处理系统故障等原因产生非正常废气排放到外环境,将影响外界大气环境和居民健康。
(8)污泥泄漏事故
污泥处置、储存不当发生泄漏,在暴雨的天气条件下,泄漏的污泥随雨水进入管网,影响桃江水质;当厂区使用清水冲洗地上无法收集回收的污泥时,该部分污水若无法有效收集,亦会流出外环境。
2、污水处理系统风险预防措施
(1)危险源监控
为了及时掌握危险源的情况,对危险事故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降低或避免危险事故造成的危害,必须建立健全危险源监控体系,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是监控内容:主要包括监控对象、监控部位、监控方式、监控时间以及监控频率。
其次是监控人员、物资配备:监控人员落实到位,监控仪器(如电子视频)、监控设施、化验药品配备齐全,并且落实到位。
各个危险源的监控体系,主要措施有:
①安全生产监控
为及时反映厂区个系统单元情况,厂区实施中控系统监控等防控措施,中央控制室位于厂区综合办公楼。中央控制室内有视频监控、水位监控等防控系统,一旦出现事故(如:设备故障、停电、工艺失调、提升泵房的流量计等出现情况),中控室立刻发出故障报警,从而实现预警监控的作用。同时工作人员每天对厂区内的系统单元进行巡查,了解污水系统工艺的运行情况。
②环保自动监控
厂区在进水与总排口及A/O生化系统前设有在线监测,在线监测项目:COD、pH值、氨氮、流量、温度,A/O系统每个池的出口在线监测DO,数据实时传入中控系统监控。
③日常管理监控
A/O系统装置、在线监测、危化间、储药间、污泥暂存间等存在环境风险的关键地点,设置明显警示标记,并设置专人监管;正常情况下,严格按巡检制度进行巡检,检查内容主要为物料储罐及配套管道、阀门的状况(液位、压力、密封等),防护设施、排洪设施的状况,泵体和电机等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并做记录。
卫生防护及环保设施,要设置专人负责进行定期检查,正常情况下,每班1次。检查内容主要有事故池、急救箱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等。巡检内容主要为事故池水位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导流渠是否畅通。
应急设备和物资设置专人负责,本污水厂的应急物资有灭火器、消防栓、防毒面具、报警器、编制袋、淋浴、洗眼设备化学安全防护眼镜和事故池等。正常情况下按照规定例行检查,汛期时要每天检查,保证各种物资的充足与完备。
应与当地供电部门保持沟通渠道,即使了解双回路供电信息及停电计划以便安排实施应对措施。
(2)预防措施
根据危险源及危险因素分析,主要从五个方面预防。
①泄漏事故预防措施
a.储罐通风设施应经常保持完好,地面做好防腐防渗层;
b.储罐做好泄漏收集工作,充分利用现有管道和收集池,平时要注意导流渠和管道的畅通;
c.储罐设置有护栏、有毒物品标记及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警示牌;有易燃物品警告标识;
②生产过程中的危险预防措施:
a.加药设备应有专人负责,按照规范操作,操作时配备必要的防护措施,注意配料箱、管道的维修、包养工作。配备合格的水电工作人员和备用发电机组,认真落实工作人员责任制,经常对供水、供电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对机械设备执行定期检修。
b.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执行定期监测制度,了解水厂进出水水质情况,防止污水水质水量波动影响水厂正常运行,及时合理的调节运行工况,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c.加药间设置“闲人免进”、“严禁烟火”以及化学危险品警示牌;
d.厂区内消防事故导流渠直接通向事故池,并确保厂区管网流渠畅通;
e.污水处理设施沿池部位应设置可靠的防护设施、安全围栏;
f.在生产过程中,接触和使用有毒有害化学品时,要按照规定穿戴防护衣具。
③管理及操作环节危险预防措施
a.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b.各生产、经营、储存单元,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生产单元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c.对工作人员应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定期进行理论和实践考核,保证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资质,并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规程;
d.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加药间的安全管理。对罐区保管员加强安全培训,使其掌握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应急救援措施;
e.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并按照要求穿工作服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如操作加药设备时应戴橡胶手套、穿胶靴、戴口罩以及防护服;电气检修时应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等;对劳保用品如防毒面具等应定期检测,以确保其有效性;
f.运输危险化学品时,使用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车辆,司机、押运员持证上岗。装卸过程应做到轻装轻卸;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严禁与酸类、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等并车混运。运输时车速不宜过快,不得强行超车。运输车辆装卸前后,均应彻底清扫、洗净,严禁混入有机物、易燃物等杂质。
g.得知停电计划或发现临时停电时,应急小组应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汇报,并在事故处理过程中随时与供电部门及当地环保部门联系。
如属于计划停电,应保持停电信息与各污水泵站进行沟通,停电前,开启排水设备将管道内污水降至最低水平,以充分利用管网容积储水,送电后,立即开启水泵,通知泵站进水,恢复生产,同时,根据停电时间的长短及污水厂调节池、管网情况确定能够容纳停电期间入厂得污水,如不能,及时通知当地环保部门,提高排放污水厂污水厂的排污标准,实现达标排放。
如临时停电,启动备用发电机组。当班人员要立即排查停电原因,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在调节池与外排渠道间设置闸板,无电力供应时关闭闸板,污水临时存放在事故池内,待事故排除后再将污水重新提升至污水处理厂。
h.当出现设备故障及大修而无备用设备或备用设备无法启用等情况时,要及时与应急领导小组联系,确定大修时间,采取相关措施在大修期间存放污水,防止外排。在调节池与外排渠道间设置闸板,故障时及时关闭闸板,污水临时存放在调节池内,待事故排除后,再将污水重新提升至污水处理厂。同时,根据大修时间的长短及污水厂事故池、管网情况确定能否容纳大修期间入场的污水,如若不能则及时通知环保部门,提高排入污水处理厂污水厂的排放标准,确保达标排放;
i.安排至少2工人24小时巡查,检查排洪、排水设施有无淤堵、坍塌、结构变形,污水处理厂构筑物时候出现泄漏、塌陷,检查排渗设施是否运行正常;
j.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加强对汛期进厂污水的监控,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汛期前,应对污水处理厂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雨季期间,加强对设施的日常检查,同时与气象部门保持经常联系,及时掌握气象信息;事故可能发生时,通过预先确定的报警方法及早采取措施;
④恶臭气体处理过程环节危险预防措施
a.定期对生物填料的运行情况及除臭效果进行观测;
b.定期对活性污泥投加泵及污泥输送管道进行检查和维护;
c.定期对微生物培养箱的供气系统进行巡检,保证气体供应;
d.根据进水质和水量,以及臭气强度等因素调节活性污泥的投加量;
e.风机和集气罩、集气与输气管道等设备按规定进行巡检和维护。
7.6.6 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救治
1、现场救援
突发环境事件造成人员伤亡时,医疗救护组应立即将伤者救离危险现场,并视受伤类型(外伤、烧伤、中毒)和程度采取相应的抢救措施,情况紧急者立即送往当地医院。
(1)现场急救一般原则
①发生伤亡事故,抢救、急救工作要分秒必争,及时、果断、正确,不得耽误、拖延;
②救护人员必须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救护;
③救护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了解中毒物质及现场情况,防护器具佩戴齐全;
④迅速将伤员抬离现场,搬运方法要正确;
⑤搬运伤员时需遵守下列规定:a.根据伤员的伤情,选择合适的搬运方法和工具,注意保护受伤部位;b.呼吸已停止或呼吸微弱以及胸部、背部骨折的伤员,禁止背运,应使用担架或双人抬送;搬运时动作要轻,不可强拉,运送要迅速及时,争取时间;c.严重出血的伤员,应采取临时止血包扎措施;d.救护在高处作业的伤员,应采取防止坠落、摔伤措施;e.抢救触电人员必须在脱离电源后进行。事故发生过程中,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前后变化,应及时报告预防应急调度中心,便于从整体上迅速处理危险事故,并应在疏散人员后,将其过程、人员数字、伤亡以及损失向组长进行汇报。
(2)火灾伤员现场救治方法
窒息救治方法:将伤员抬到空气新鲜流通的地方静息,尽量远离火源。同时解开衣服、裤带,放低头部,冬天注意保暖。并立即作口对口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以复苏心肺功能,然后给氧吸入,以高压氧气为最好。迅速与医生联系送往医院救治。
CO中毒救治方法:将伤员抬到空气新鲜流通的地方静息,尽量远离火源。同时解开衣服、裤带,放低头部,冬天注意保暖。若伤员呼吸停止,应立即作口对口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以复苏心肺功能。也可采用针刺、掐压人中、十宣等穴位促醒。有条件的立即给氧吸入,以高压氧气为最好。一氧化碳中毒症状较轻的伤员,可喝少量食醋,让其迅速清醒。迅速与医生联系送往医院救治。
烧伤救治方法:尽快脱去着火或沸液浸渍的衣服,特别是化纤衣服。以免着火衣服和衣服上了的热液继续作用,使创面加大加深。热力烧伤后及时冷疗可防止热力继续作用于创面使其加深,并可减轻疼痛、减少渗出和水肿。将烧伤创面在自来水笼头下淋洗或浸入水中(水温以伤员能忍受为准,一般为15~20℃,热天可在水中加冰块),后用冷水浸湿的毛巾、纱垫等敷于创面。时间无明确限制,一般掌握到冷疗之后不再剧痛为止,多需0.5~1小时。冷疗一般适用于中小面积烧伤,特别是四肢的烧伤。对于大面积烧伤,冷疗并非完全禁忌,但由于大面积烧伤采用冷水浸泡,伤员多不能忍受,特别是寒冷季节。为了减轻寒冷的刺激,如无禁忌,可适当应用镇静剂。
(3)医院救治
医疗救护组只能做伤势前期简单处置,根据人员伤势程度,由医疗救护组组长确定是否通报并将伤员转入上一级医院治疗,并准备好人员陪护、衣物等住院所需人员物资。
指定医疗救护单位,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性质和规模,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是否通知医疗单位来人进行现场救护,医院应急室接到报警电话后,应询问事故发生详细地点和人员受伤情况,带足急救药品后,以最快的时间和最捷径的路线赶到事故地点。
2、应急救援时注意事项
(1)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①首先检查防护器具是否完好,发现不合格及时调换。
②正确熟练使用防护器具。
③使用防毒面具处理事故时,不能长时间使用。选用的防毒面具必须经过定期检测,各单位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标准》。
(2)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①各类救援器材严格按照标准存放,规定专人管理、定期保养维护并记录。
②各类防护器具必须经检测合格。
③所有人员必须能够正确使用应急救援器材。
(3)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①生产岗位出现紧急情况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处理,操作规程不能体现的,要及时汇报班组长、和车间主任、生产部长。
②遵守“先救人,后救物;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4)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①处理泄漏事故进行救人和堵漏时,必须安排两人以上进行作业。
②无关人员尽量撤离现场,防止发生次生灾害。了解现场情况,防止事故扩大。
③保护好现场伤员,防止伤员二次受伤,现场有条件的立即现场进行抢救,条件不具备的由公司医疗救护组送医院就医。
(5)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注意事项:
①应急处理时,优先选用专业人员或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
②严格落实各类监护措施,明确监护人责任,不得离开现场。
③参与救援人员认为防护不到位,且不能解决的问题不得参与抢险。
(6)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在确定各项应急救援工作结束时,由总指挥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清点人员后,留有专人巡视事故现场。
(7)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严格服从指挥部的指挥,做好救援工作。
3、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根据环境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防护服、佩戴防毒面具等,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待应急总指挥下达应急终止命令后方可撤离出现场。
7.7?突发环境事故常规处置措施7.7.1 火灾、爆炸事故处置措施
1、生产装置火灾的扑救
当园区内企业的一个或多个生产装置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在场操作人员或现场人员应迅速采取如下措施:
①应迅速查清着火部位、着火物质及其来源,即使准确地关闭阀门,切断物料来源及各种加热源;开启冷却水等,进行冷却或有效的隔离;关闭机械通风装置,防止风助火势或沿通风管道蔓延。以有效的控制火势,有利于灭火。
②如果是带有压力的设备中的物料泄漏引起着火时,除立即切断进料外,还应打开泄压阀门,进行紧急放空;同时将物料排入系统或其他安全部位,以减弱火势或达到灭火目的。
③根据火势大小和设备、管道的损坏程度,现场人员应迅速果断作出是否需要全装置或局部工段停车的决定,防止火势蔓延。
④装置发生火灾后,当班的车间领导或班长应迅速组织人员除对装置采取准确的工艺措施外,还应利用装置内的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进行灭火。若火势一时难以扑灭,则要采取防止火势蔓延的措施,保护要害部位,转移危险物质。
⑤在专业救援队伍达到火场时,生产装置的负责人应主动向应急救援队伍指挥人员介绍事故情况,说明着火部位,物料情况、设备及工艺状态,以及已采取的措施等。
2、仓库火灾的扑救
①园区企业的仓库内储存的物质以可燃物居多,且种类复杂,因此,仓库着火时,仓库保管员应立即报警,报警时说明起火仓库地点、库号、着火物质品种及数量,以及仓库存放的情况。
②仓库内存放的物品种类多,性状复杂。仓库初期起火时,不可贸然用水枪喷射,应选用合适的灭火器材进行及时扑救,否则用水枪一冲,不仅物资损失会增加,碰到遇湿易燃物质,则可能增加火势。
③事故单位应主动向灭火指挥人员介绍起火仓库情况,说明起火物质、仓库内存放物质,以及响应的灭火器材。
7.7.2 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及处置措施?
(1)进入泄漏现场进行处理时,应注意安全防护
① 进入现场救援人员必须配备个人防护面具,必要时穿戴专用防护服及专用装备;
② 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区应严禁火种、切断电源、禁止车辆进入、立即在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
③ 如果泄漏物有毒,应使用穿戴防毒服、正压式空气呼吸;为了在现场上能正确使用和适应,平时应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立即在事故中心区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
④?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水炮掩护。
(2)泄漏源控制
①?关闭阀门、停止作业或改变工艺流程、物料走副线、局部停车、打循环、减负荷运行等;
②?堵漏: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泄漏处。
(3)泄漏物处理
①?围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储罐区发生液体泄漏时,要及时关闭雨水阀,防止物料沿明沟外流;
②?稀释与覆盖: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对于可燃物,依据其性质,可采用灭火泡沫剂进行覆盖或者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进行稀释;
③?使用蒸气或者氮气破坏燃烧条件;对于液体泄漏,为降低物料向大气中的蒸发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到大气中;
④?收容(集):对于大型泄漏,可选用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或槽车内;当泄漏量较小时,可用砂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
⑤?废弃: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污水系统处理。
7.7.3 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①?先控制,后消灭。针对危险化学品火灾的火势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积极采取统一指挥、以快制快;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分割包围、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
②?扑救人员应占据上风或者侧风方向;
③?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灾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的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
④?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燃烧的危险化学品及燃烧产污是否有毒等;
⑤ 正确选择最适合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⑥ 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离的情况,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离(撤退信号应格外醒目,能使现场所有人员都能看到或者听到,并应经常演练)。
⑦ 火灾扑灭后,仍然要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起火单位应到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未经公安监督部门和上级安全监督部门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7.7.4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① 气体火灾切忌盲目灭火,即使在扑救周围火势以及冷却过程中不小心把泄漏处的火焰扑灭,在没有采取堵漏措施的情况下,也必须立即用长点火棒将火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否则,大量可燃气体泄漏出来与空气混合,遇明火就会发生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
② 首先应扑灭外围被火源引燃的可燃物火势,切断火势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
③ 如果火势中有压力容器或有受到火焰辐射热威胁的压力容器,能疏散的应尽量在水枪的掩护下疏散到安全地带,不能疏散的应部署足够的水枪进行冷却保护;为防止容器爆裂伤人,进行冷却的人员应尽量采取低姿射水或利用现场坚实的掩蔽体防护;对卧式储罐,冷却人员应选择储罐四侧角作为射水阵地;
④ 如果时输气管道泄漏着火,应首先设法找到气源阀门;阀门完好时,只要关闭气体阀门,火势就会自动熄灭;
⑤ 储罐或管道关闭无效时,应根据火势大小判断气体压力和泄漏口的大气及其形状,准备好相应的堵漏材料(如软木塞、橡皮塞、气囊塞、黏合剂、弯道工具等)。
⑥ 堵漏工作准备就绪后,即可用水扑救火势,也可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但仍需用水冷却烧烫的罐或者管壁;火扑灭后,应立即用堵漏材料堵漏,同时用雾状水稀释和驱散泄漏出来的气体;
⑦ 一般情况下完成了堵漏也就完成了灭火工作,但有时一次堵漏不一定成功,如果一次堵漏失败,再次堵漏需一定时间,应立即用长点火棒将泄漏处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以防止较长时间泄漏出来的大量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后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从而存在发生爆炸的危险,并准备再次灭火堵漏;
⑧ 如果确认泄漏口很大,根本无法堵漏,只需冷却着火容器及其周围容器和可燃物品,控制着火范围,一直到燃气燃尽,火势自动熄灭;
⑨ 现场指挥应密切注意各种危险征兆,遇有火势熄灭后较长时间未能恢复稳定燃烧或者受热辐射的容器安全阀火焰变亮耀眼、尖叫、晃动等爆炸征兆时,指挥员必须适时作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现场人员看到或者听到事先规定的撤退信号后,应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
⑩气体储罐或者管道阀门处泄漏着火时,在特殊情况下,只要判断阀门还有效,也可违反常规,先扑灭火势,再关闭阀门。一旦发现关闭已无效,一时又无法堵漏时,应迅即点燃,恢复稳定燃烧。
7.7.5 易燃液体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易燃液体通常也是贮存在容器内或用管道输送的。与气体不同的是,液体容器有的密闭、有的敞开,一般都是常压,只有反应器及输送管道内的液体压力较高。液体不管是否着火,如果发生泄漏或者溢出,都将顺着地面流淌或水面飘散,而且,易燃液体还有比重和水溶性等涉及能否用水或者普通泡沫扑救问题以及危险性很大的沸溢和喷溅问题。
① 首先应切断火势蔓延的途径,冷却和疏散受火势威胁的密闭容器和可燃物,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如有液体流淌时,应筑堤(或用围油栏)拦截飘散流淌的易燃液体或挖沟导流。
② 及时了解和掌握着火液体的品名、比重、水溶性以及有无毒害、腐蚀、沸溢、喷溅等危险性,以便采取相应的灭火和防护措施。
③ 对较大的储罐或流淌火灾,应准确判断着火面积。
大面积(>50m2)液体火灾则必须根据其相对密度(比重)、水溶性和燃烧面积大小,选择正确的灭火剂扑救。
比重比水小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汽油等),用直流水、雾状水灭火往往无效。可用普通蛋白泡沫或轻水泡沫扑灭。用干粉扑救时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最好用水冷却罐壁。
比重比水大而不溶于水的液体(如二硫化碳)起火时可用水扑救,水能覆盖在液面上灭火。用泡沫也有效。用干粉扑救,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最好用水冷却罐壁,降低燃烧强度。
具有水溶性的液体(如醇类等),虽然从理论上讲能用水稀释扑救,但用此法要使液体闪点消失,水必须在溶液中占很大的比例,这不仅需要大量水,也容易使液体溢出流淌;而普通泡沫又会受到水溶液体的破坏(如果普通泡沫强度加大,可用减弱火势)。因此,最好用抗溶性泡沫扑救,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也需用水冷却罐壁,降低燃烧强度。
④ 扑救毒害性、腐蚀性或燃烧产物毒害性较强的易燃液体火灾,扑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护面具,采取防护措施。对待特殊物品的火灾,应使用专用防护服。考虑到过滤式防毒面具防毒范围的局限性,在扑救毒害品火灾时应尽量使用隔绝式空气面具。为了在火场上能正确使用和适应,平时应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
⑤ 扑救原油等具有沸溢和喷溅危险的液体火灾,必须注意计算可能发生沸溢、喷溅的时间和观察是否有沸溢、喷溅的征兆。一旦现场指挥发现危险征兆时应迅速作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损失。扑救人员看到或者听到统一撤退信号后,应立即撤至安全地带。
⑥ 遇易燃液体管道或者贮罐泄漏着火,在切断蔓延方向并把火势限制在上定范围内的同时,对输送管道应设法找到并关闭进、出阀门,如果管道阀门已损坏或是贮罐泄漏,应迅速准备好堵漏物料,然后先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或雾状水等扑灭地上的流淌火焰;为堵漏扫清障碍,其次再扑灭泄漏口的火焰,并迅速采取堵漏措施。与气体堵漏不同的是,液体一次堵漏失败,可连续堵漏几次,只要用泡沫覆盖地面,并堵住液体流淌和控制好周围着火源,不必点燃泄漏口的液体。
7.7.6 事故废水和消防废水处理
在事故过程中和抢救过程中所产生的事故性排放的废水、消防废水,以及清洗净化产生的废水,应优先收集于企业应急事故池,如若超出企业范围进入园区雨水管网,应立即拦截园区雨水入河口,要防止废水通过雨水管道进入外环境,通过收集系统纳入污水应急处理系统。园区园区以及园区内企业需根据环保要求建设事故应急池。
7.7.7 大气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园区内发生大气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①快速成立气体泄漏应急响应机制;
②将泄漏污染区人员迅速撤离至上风处,并对事故现场立即进行隔离;
③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泄漏的物料进入下水道;
④立即采取可行的泄漏处置方法;
⑤根据事故处理过程中现场的检测结果和可能产生的危害,随时调整隔离区的范围。
7.7.8 水体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园区发生水体污染事故时可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①如果是管线破裂泄漏,应及时关闭泄漏两端最近的阀门;储罐阀门破裂泄漏时,应及时关闭泄漏源上端最近的阀门或紧急切断阀;
②如果是罐体破裂引起物料泄漏,应立即关闭雨水排放泵的阀门,将泄漏物料控制在围堰内,防止流入周边水体或周围土壤造成污染;
如果储罐体泄漏点位置较低,如罐底侧阀破裂引起泄漏,则应组织临时倒罐措施,及抢运罐内存余物料。
2、液体泄漏时,可采取的封堵的方法有:
①输送管道壁发生泄漏,不能关阀止漏时,可使用不同形状的堵漏垫、堵漏楔、堵漏袋等器具实施封堵;
②微孔跑冒滴漏可用螺丝钉加粘合剂旋入孔内的方法堵漏;
③物料储罐的罐壁撕裂发生泄漏,可用充气袋、充气垫等专用器具从外部包裹堵漏;
④管道、储罐的连接阀门法兰盘或法兰垫片损坏而发生泄漏,可用不同型号的法兰夹具注射密封胶的方法进行封堵。无法堵漏时,可用干沙等惰性物质等筑堤堵截。
7.7.9 污染治理设施应急处理处置措施
1、污水处理站故障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废水不能达标排放
园区企业的污水处理站处理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企业内废水不能达标排放,主要表现为废水超标排放对废水处理设施所造成的冲击,从而对下游污水处理厂造成一定的影响。其措施如下:
①污水站管理人员应及时关闭外排水阀门,并通知企业环保和机修部门,并立即向园区应急指挥部报警。
②企业应积极组织人员查明原因,进行抢修,通知产生废水的工地车间进行停车。
③已产生的废水先进入集水池或事故应急池。待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后,再处理后外排。
④企业应及时对事故发生情况、应急措施等进行记录,并调查事故起因,及时进行总结。并将事故情况和处理情况上报应急指挥部。
2、废气处理设施故障
废气处理设施非正常运转应急措施如下:
①若是布袋除尘器(粉尘)发生泄漏,废气处理装置所在车间人员应立刻通知企业抢修部门对进行设备维修或布袋更换,并对各产生废气的生产岗位停止生产,关闭通往废气管各阀门。
②酸/碱洗塔或有机溶剂吸收装置发生事故,会造成超标气体的事故性排放,产生严重环境影响。发生事故的车间应立即报告企业生产部门,对各产生废气的生产岗位停止生产,关闭通往废气管各阀门,对洗涤液加药加大喷淋水量增强处理能力,立即通知企业抢修部门对故障设备进行抢修。
③其他废气装置发生事故,应立即对各产生废气的生产岗位停止生产,关闭通往废气管各阀门,如果是膜破损或失效应进行更换,如果是管路、阀门破损应立即抢修。
④如造成事故排放,企业应将事故上报至应急指挥部,并指派人员对现场应急控制措施实施监督,及时对各生产岗位进行巡回检查,确保无废气外漏。
⑤废气处理装置运行正常后,有应急指挥部确认后方可恢复生产。
7.8?应急监测因园区管委会自身应急监测能力不足,应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环境应急监测工作。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园区应急监测组应迅速组织监测人员赶赴现场,在企业(或事业)单位环境应急监测小组配合下根据实际情况,迅速确定监测方案(包括监测布点、频次、项目和方法等),及时开展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工作,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用小型、便携、简易的仪器对污染物质种类、浓度和污染的范围及其可能的危害作出判断,以便对事件能及时、正确的进行处理。
7.8.1 应急监测组织程序
(1)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园区应急指挥中心在核实涉事企业、事件类型、影响范围、主要污染物等现场状况下,立即联系委托监测单位,说明事件状况。
(2)现场应急监测工作由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由应急指挥部在征询园区应急指挥中心、专家及监测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的性质、扩散速度和事件发生地的气象、地形特点,迅速确定监测方案,包括监测布点、频次、项目和方法等,及时告知监测部门和园区应急监测组。
(3)监测单位接到园区通知后,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开展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工作。
监测单位在10min内通知相关监测人员。在核实事件状况的前提下,1h内准备好必要的设备、药品和器具,赶往事故现场。
(4)监测单位人员到达现场前,园区应急监测组应到监测断面(点)进行核查,确认监测断面(点)。
(5)监测单位人员到达后,由园区应急监测组带领监测人员到达监测断面(点),并负责协助监测人员开展工作。
(6)监测部门取样后,立即开展监测,并及时汇报监测结果。为及时上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的监测结果,可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监测快报、简报等形式报送监测结果等简要信息,在以多种形式上报的应急监测结果报告中,应以最终上报的正式应急监测报告为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标题名称。
②监测单位名称和地址,进行测试的地点(当测试地点不在本站时,应注明测试地点)。
③监测报告的唯一性编号和每一页与总页数的标志。
④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监测断面(点位)示意图,发生原因,污染来源,主要污染物质,污染范围,必要的水文气象参数等。
⑤所用方法的标志(名称和编号)。
⑥样品的描述、状态和明确的标志。
⑦样品采样日期、接收日期、检测日期。
⑧检测结果和结果评价(必要时)。
⑨审核人、授权签字人签字(已通过计量认证/实验室认可的监测项目)等。
⑩计量认证/实验室认可标志(已通过计量认证/实验室认可的监测项目)。
(7)监测断面(点)、监测因子、监测频次的调整由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
(8)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的方式,预测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情况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的依据;
(9)应急处置完成后,按照有关要求开展跟踪监测。
(10)应急监测完成后,应急监测部门应整理应急监测数据,提供园区编制应急处置总结报告。
7.8.2?监测方案
1、监测点位布设原则
(1)采样段面(点)的设置一般以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地点及其附近为主,同时必须注重人群和生活环境,考虑饮用水源地、居民住宅区空气、农田土壤等区域的影响,合理设置参照点,以掌握污染发生地点状况、反映事故发生区域环境的污染程度和污染范围为目的。
(2)对被环境污染事故所污染的地表水、地下水、大气和土壤均应设置对照断面(点)、控制断面(点),对地表水和地下水还应设置削减断面,尽可能以最少的断面(点)获取足够的有代表性的所需信息,同时需考虑采样的可行性和方便性。
2、布点采样方法
首先应当根据污染源以及污染物的类型,直接测定该污染源或排放口所排污染物在水环境中的浓度。其次由于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污染物的分布不均匀、时空变化大,需要根据事故类型,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确定采样点。
(1)对于环境空气污染事故
监测项目:事故发生后扩散到大气中的有毒有害物质
监测布点:应尽可能在事故发生地就近采样,并以事故地点为中心,根据事故发生地的地理特点、当时盛行风向以及其他自然条件,在事故发生地下风向(污染物漂移云团经过的路径)影响区域、掩体或低洼等位置,按一定间隔,如50m、100m、200m、500m、1000m、1500m、3000m和5000m等处进行圆形布点采样,并根据污染物的特点在不同高度采样,同时在事故点的上风向适当位置布设对照点。在距事故发生地最近的工厂、生活区、村落或其他敏感区域应布点采样。采样过程中应注意风向的变化,及时调整采样点的位置。
(2)对于地表水环境污染事故
监测项目:事故发生后排入污水管线的有毒有害物质;事故发生后随雨水排入雨水管网的有毒有害物质;
监测布点(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时污染物的扩散路径来确定):①监测点位以事故发生地为主,根据水流方向、扩散速度(或流速)和现场具体情况(如地形地貌等)进行布点采样,同时应测定流量。②对厂区周边河流监测应在事故发生地、事故发生地的下游在50m、100m、200m、500m、1000m、1500m、2000m处设若干点,同时在事故发生地的上游一定距离布设对照断面(点)。如河流流速很小或基本静止,可根据污染物的特性在不同水层采样;在事故影响区域内饮用水和农灌区取水口必须设置采样断面(点)。
(3)对于土壤污染事故
土壤污染的采样应当以事故发生地为中心,根据不同的污染物质确定一定范围,然后在该范围内离事故发生地不同距离设置采样点,并根据污染物类型在不同的深度采样;另外采集未受污染区域的样品作为对照。
对于所有采集的样品(包括大气样品、水样品和土壤样品),应分类保存,防止交叉污染。现场无法测定的项目,应立即将样品送至实验室分析。样品必须保存到应急行动结束后,才能废弃。
3、监测频次
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污染情况对监测频次进行调整,主要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
(1)污染源未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持续排放,污染影响范围广时,应急监测队伍应每隔1个小时向指挥部报告监测结果和污染情况。
(2)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不再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时,0~4h内,每小时报告一次;4~24h,每两小时报告一次;24~48h,每4小时报告一次;48h之后,每8小时报告一次。
7.8.3 应急监测方法
(1)现场监测应当优先使用试纸、便携式仪器等测定。
(2)对于现场无法进行监测的,应当尽快送至实验室进行分析,应急监测结束后需用精密度、准确度等指标检验其方法的适用性。
(3)园区管委会应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环境应急监测,必要时应与第三方监测机构、江西省赣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联系请求帮助来进行监测。
表7.8-1 主要污染物应急监测方法
监测项目 | 推荐监测方法 | 使用仪器 |
COD | ①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T 399) ②重铬酸盐法(GB/T 11914) | ①消解仪、分光光度计等 ②消解仪等 |
BOD5 | 稀释与接种法(HJ 505) | 恒温培养设备、滴定设备 |
pH | ①水体使用便携式快速测定仪器 ②土壤参照《森林土壤》(GB 7859-87) | 便携式pH计、pH计 |
氨氮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 | 分光光度计等 |
氨 | ①便携式快速测定仪器法 ②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3) | 分光光度计等 |
石油类 | ①重量法 ②红外分光光度法 | ①天平、恒温箱、恒温水浴锅等 ②分液漏斗、红外分光光度计等 |
悬浮物 | 重量法(GBT 11901) | 过滤设备、天平等 |
总磷 | 钼锑抗分光光度法 | 分光光度计等 |
乳化液 | 折光仪法 | 便携式折光仪 |
硫酸雾 | 离子色谱法(HJ544) | 离子色谱仪 |
氯化氢 | 便携式分光光度法(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或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 | 分光光度计或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与安装傅立叶变换红外气体检测仪工作站的笔记本电脑 |
CO | 气相色谱法 | 气相色谱仪 |
SO2 | 便携式快速测定仪器法 | 便携式二氧化硫检测仪 |
H2S | 便携式快速测定仪器法 | 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 |
挥发性有机物 | 气相色谱-质谱法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 |
苯系物 | ①二硫化碳萃取填充柱气相色谱法 ②气—液平衡气相色谱法 | 气相色谱仪 |
7.8.4 应急监测仪器与器材
应急监测组应配备一些常用的检测仪器和试剂,如检测管类(气体检测管、水质检测管),便携式检测仪器、风向风速仪等,通讯联络器材,交通车辆等,以配合应急监测单位专业人员的监测,为他们提供方便。
7.8.5 监测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
①应急监测时至少二人同行,进入事故现场进行采样监测,应经现场指挥/警戒人员许可,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按规定佩戴必需的防护设备,如隔绝式防化服、防火防化服、防毒工作服、防毒呼吸器、面部防护罩、靴套、防毒手套、安全帽、头罩、口罩、气密防护眼镜以及应急灯等。
②进入易燃易爆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车辆应有防火、防爆安全装置,如发生大量泄漏,应急车辆在100m外停止,应急人员徒步进入事故现场。应使用防爆的应急监测仪器设备进行现场监测,或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使用现场应急监测仪器设备进行现场监测。为了保护分析人员并有效地实施现场快速分析,在实施应急监测方案之前,还应该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
7.8.6 监测评价和结果
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的方式预测并报告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展情况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作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决策的依据。
7.9?应急终止7.9.1应急终止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造成的危害已经被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7.9.2应急终止的程序
(1)现场处理机构确认终止时机,或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提出,根据应急救援级别,经现场应急救援机构批准:
①Ⅲ级突发环境事件由现场处置组决定终止救援,由现场处置组下达终止命令;
②Ⅱ级突发环境事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终止救援,由总指挥向各救援小组组长下达应急救援终止命令;
③Ⅰ级突发环境事件由园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和政府部门相关领导共同决定终止救援,由总指挥向各救援小组组长下达应急救援终止命令。
(2)现场应急救援机构向所属各专业应急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通知每个聚集区的人员,危险情况结束,能返回装置区和生活区;
(4)通知应急疏散组危险结束,恢复交通;
(5)园区管委会会同有关安全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事故过程进行总结;
(6)应急状态终止后,相关环境事件专业应急部门应根据园区应急指挥机构或全南县应急指挥机构的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
(7)全力配合政府部门事件调查小组,提供事故详细情况的说明以及各监测数据等,并查明事故原因,调查事故造成的损失,明确责任。
在未接到总指挥解除警戒区命令前,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应急监测人员与应急监测组人员到污染区对空气及河流进行连续检测,经分析合格、确认安全性得到保证后,报告应急指挥部,由应急指挥部下达解除警戒区命令。
7.9.3 应急终止跟踪监测和评估方案
1、应急跟踪监测
对受影响区域要进行连续环境监测,并根据应急等级、受影响的区域和影响程度,制定相应的环境监测计划。监测计划应包括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因子是否超标等内容,监测时段当地的气象条件等,做好监测记录,并应在环境保护目标和环境敏感点附近增强监测点位和频次。事故后环境监测报告应及时上报给园区应急救援指挥部,为园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科学依据与决策。
2、应急终止后的评估方案
由园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有关专家、技术人员实施应急终止后的评估方案。
(1)评估的基本依据
①环境应急过程记录;
②现场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总结报告;
③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掌握的应急情况;
④环境应急救援行动的实际效果及产生的社会影响;
⑤公众的反映等。
(2)评估得出的主要结论应涵盖以下内容:
①环境事件等级;
②环境应急总任务及部分任务完成情况;
③是否符合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总要求;
④环境损害程度认定;
⑤采取的重要防护措施与方法是否得当;
⑥出动环境应急队伍的规模、仪器装备的使用、环境应急程度与速度是否与任务相适应;
⑦环境应急处置中对利益与代价、风险、困难关系的处理是否科学合理;
⑧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认定,明确本次事故的责任主体;
⑨发布的公告及公众信息的内容是否真实,时机是否得当,对公众心理产生了何种影响;
⑩成功或失败的典型事例。
7.10 应急终止后的行动7.10.1 危险解除
当满足应急终止条件后,经现场指挥部总指挥批准,通知园区内相关企业、社会关注区及人员事件危险已解除。
7.10.2 现场洗消
目前现场净化多数采用化学消毒法、燃烧消毒法、物理消毒法等方法。现场净化的方式包括固定洗消、移动洗消等。
现场洗消主要是对人员、器材设备、化学事故发生区及染毒区进行洗消、消毒等。消洗后产生的废水应进行有效处理达到污水厂进网要求后,经污水管网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但事先必须从技术方案上征得污水处理厂同意后方可进行。
7.10.3 事故上报、移交
园区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终止后,应对应急事件进行上报,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名称、发生时间、发生地点、部位、泄漏装置名称或介质名称、泄漏容器容积;
(2)人员伤害(亡)情况以及初步损失估算、污染物的污染情况;
(3)事件简要情况,采取应急措施的主要经过;
(4)事件的初步责任认定。
7.10.4 事故调查与责任认定
1、事故调查
(1)由园区管委会及县相关部门和发生事故单位的人员组成联合事故调查小组,重大事故还应由省、市政府或相关环境主管部门组织成立调查小组,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2)事故调查报告中要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及相关责任;明确事故发生后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大小;明确事故造环境影响是否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3)按照事故调查小组的要求,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事故企业(单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积极协助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小组对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总,并以书面的形式上报给园区应急救援小组。
重大事故调查应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由省、市或相关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事故处理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2、环境损害评估
赣州市全南生态环境局应当组织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及环境监测部门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程度进行评估,评估工作流程如下:
①赣州市全南生态环境局应当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及时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前期工作,并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及时制定评估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工作。
②赣州市全南生态环境局可以委托有关司法鉴定机构或者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机构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编制评估报告,并组织专家对评估报告进行技术审核。
③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于评估报告技术审核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将评估报告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将评估结论向社会公开。
3、事故责任认定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10.5 应急总结
应急终止后,根据园区应急预案的分工,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编写应急总结报告,应包括但不少于以下内容:
(1)事件情况,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波及范围、损失、人员伤亡情况、事件发生初步原因;
(2)应急处置过程;
(3)处置过程中动用的应急资源;
(4)对应急过程进行评价,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5)要明确应急过程中发现的不足和需要完善的地方,并提出修订意见。
7.10.6 应急维护、保养
应急事故发生后,在应急维护和保养方面应做好以下几点:
(1)环境应急队伍休整;
(2)检查应急设备损坏情况,包括损坏仪器设备的数量、程度、是否可以维修;
(3)应急材料的消耗情况,包括消耗的种类、数量;
(4)应急仪器设备的保养等;
根据调查的结果做及时总结,做好总结记录和上报工作,对应急物资、设备等及时补充、维修。
园区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后的善后处置工作,善后处置工作的主要内容有:
(1)对事故现场污染物进行收集、清理和处理
对应急处置过程中收集的泄漏物、消防废水等进行集中处理,可以再利用的经收集后由企业负责运输或搬运,不能回收利用的,经收集后根据污染物的性质进行处理,或交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确保污染场地的污染物全部清除。对应急处置人员用过的器具进行洗消;
(2)对污染场地进行修复
如污染物进入水塘,造成水塘水体污染,应根据污染物性质投加药剂,必要时将水体通过园区排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对水塘底泥进行监测,如监测指标超标,需对底泥进行处置。
(3)人员安置补偿
组织制订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和环境恢复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协助事故责任单位对抢险救援人员进行健康监护或体检,积极对事故过程中的伤亡人员进行医院治疗或发放抚恤金。
(4)征用物资补偿
对应急救援过程中使用的物资进行清点,并补足不足部分。对临时征用的物资,责成有关单位进行补偿。
(5)保险理赔
建立突发环境事件社会保险机制。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对可能引起环境污染的企事业单位,要依法办理相关责任险或其他险种。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保险监管部门应会同各保险企业快速介入,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8.2 调查与评估事故得到控制后,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进行应急评价。
评价的基本依据:
(1)环境应急过程记录;
(2)抢险救援组及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报告;
(3)应急指挥部掌握的应急情况;
(4)环境应急救援行动的实际效果及产生的社会影响;
(5)公众的反映及其它资料;
(6)评价应急预案的实用性。
2、事故原因调查分析
应急指挥部在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对整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进行全面评价,包括对事件处置的及时性、处置措施的有效性和负面效果进行评估,即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等。对处理措施进行评估,以提高公司应对环境风险的能力。
8.3 总结及整改完善评价结论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环境事件等级;
(2)环境应急总任务及部分任务完成情况;
(3)是否符合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总要求;
(4)采取的重要防护措施与方法是否得当;
(5)环境应急队伍的规模、仪器装备的使用、环境应急过程与速度是否满足应急任务的需求;
(6)环境应急处置中公布信息的内容是否真实,时机是否得当,对公众心理产生何种影响;
(7)应急救援过程中成功或失败典型事例的分析;
(8)需要得出的其他结论。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由园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牵头,会同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事件调查,对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原因、性质、影响、责任、造成的损失及应急处置中遇到的问题、应急措施和过程等进行评估和总结,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理建议,并报全南县生态环境局。
8.4 恢复与重建现场恢复是指通过适宜的手段、采取正确的措施,将被污染的土壤、水体、植被、设备等污染承载体的污染物去除,达到环境本底值要求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1、环境恢复的原则
现场恢复遵循以下原则:迅速、彻底的清除现场设施、土壤、水体内残留的污染物,且不增加新的污染,不产生二次污染。
对于江西全南工业园区内物质泄漏后的清洁净化和恢复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
(1)稀释,用水或其他物质稀释现场和环境中的物料,稀释后的溶液应回收至污水处理站处理。
(2)处理,主要是针对应急人员在应急行动工作人员使用过的衣服、工具、设备进行处理。当应急人员从受污染区撤出时,他们的受污染的衣物或其他物品要集中储藏,作为危险废物处理。
(3)吸附,可使用活性炭吸收污染物,但吸附剂使用后要回收,处理。
3、现场清洁净化和环境恢复计划浙
(1)现场人员和设备的清洁净化计划
在危险区上风处设立洗消站,对事故现场人员和防护设备进行洗消,防止污染物对人员的伤害。事故得到控制后,在事故发生地设立警戒线,除清洁净化队员外,其它人严禁入内。
清洁净化人员根据现场污染物的性质、事故发生现场的情况等因素,在专家的指导下,进入事故现场,快捷有效地对设备和现场进行清洁净化作业,净化作业结束后,经检测安全后方可进入。
(2)环境恢复计划
根据事故发生地点、污染物的性质和当时气象条件,明确事故泄漏物污染的环境区域。由应急专家对污染区域进行现场检测分析,明确污染环境中涉及的化学品、污染的程度、天气和当地的人口等因素,确定一个安全、有效、对环境影响最小的恢复方案。通过环境恢复方案的实施,使污染物浓度到达环境可接受水平。
根据实际情况,对污染的区域进行隔离,组织洗消去污组人员,按照“消毒要及时、彻底、有效,尽可能不损坏染毒物品,尽快恢复其使用价值”的原则,结合污染物的理化性质,严格按照洗消程序和标准进行洗消。
对于酸碱类物质可采用化学消毒法洗消。即针对污染物类型用酸性溶液或碱性溶液喷洒在污染区域或受污染物表面,通过化学反应达到无毒或低毒。
对液体物质泄漏,可用吸附垫、活性炭等具有吸附能力的物质进行物理消毒;
对污染的空气可暂时封闭污染区,依靠日晒、雨淋、通风等使毒气消失;还可喷射雾状水进行稀释降毒。并及时对污染环境进行跟踪监测。
对被污染的土壤:
①使用简单工具将表层剥离装入容器,并委托危险废物处理的有资质单位净化处置;
②若环境不允许挖掘或清除大量土壤时,可使用物力、化学或生物方法消除,如对地表干封闭处理、地下水位高的地方使用注水法使水位上升,收集从地表溢出的水、让土壤保持休闲或通过翻耕促进蒸发的自然降解法。
要提高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当务之急是加快园区雨污管网、事故应急池以及污水处理厂等基础保障设施的建设,使园区内企业排放的废水污染物能够得到有效收集处理,避免因溢流和无组织排放等导致的环境污染。此外,其他方面的应急保障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9.1 经费保障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准备及救援工作所需资金由两部分构成,一是事故企业的资金保障,二是地方政府的资金保障。
事故企业的资金保障由事故企业按照其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危害和预防情况,提存企业事故预防资金,并且该资金专款专用,不能做他用。
政府资金保障由各级有关环境事件专业主管部门提出预算,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汇总,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同级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紧急处置总体经费。
9.2 应急队伍保障园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下设的应急救援专业组包括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应急保障组等,应加强日常学习和培训,确保应急救援能力维持在一定水平,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
园区内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业,特别是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应根据企业本身存在的环境风险物质组建备相应的应急队伍,并启用自身应急资金对应急队伍进行培训及应急演练,确保在突发环境事件时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态的发展,最大程度减小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
园区管委会和地方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要定期对园区内风险企业,特别是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的应急队伍进行检查、核实,检验其应急救援能力。园区应组建相应的专业应急队伍,并对应急队伍进行培训、演练,强化应急配合功能,增强应急实战能力。
园区应充分掌握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措施的预备应急力量。
9.3 物资保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园区应合理利用应急专项资金,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配置应急指挥、应急监测、应急防护等应急设备,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及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通过本次应急预案的编制,园区管委会应及时请示县应急指挥办公室,请求及时筹措救援物资(设备),如下表所示。
表9.3-1 ?园区须补充应急救援物资(设备)一览表
序号 | 应急物资、设备名称 | 数量 | 用途 | 储存地点 |
1 | 安全帽、防护衣、防护手套、防护面罩、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 | 不少于5套(随着工业园区发展实时更新和增加) | 个体防护 | 园区应急物资仓库 |
2 | 应急交通车辆 | 可明确由公务用车兼任应急车辆,也可专门配备不少于2辆 | 用于在突发环境事件时应急指挥人员快速抵达现场 | 园区车库 |
3 | 应急通信设施 | 不少于5套(随着产业基地发展实时更新和增加) | 用于处理突发环境事件指挥人员的即时通讯 | 园区应急物资仓库 |
4 | 其他如手提式扩音喇叭、隔离、隔离警戒带、机修工具、沙袋、麻袋等 | 若干 | 应急通信、处置设施 | 园区应急物资仓库 |
建立和完善环境安全应急指挥系统、应急救援专业组联动系统和环境安全预警系统,确保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各应急救援专业组的联络畅通。具体包括以下:
(1)针对园区的日常工作与应急通信实际情况,应急通信采取固定电话通信和移动电话通信二种保障方式。
(2)各应急救援小组组长或主要应急负责人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号码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总务科。
(3)对于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和重要岗位需要重点保障的有线电话号码,由公司资讯技术员做好日常维护保养,一旦重点电话号码线路发生故障则立即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报移动通信公司修复,保障线路随时畅通。
(4)每月对相关联系电话进行确认,如有变更则及时更新。
(5)园区所处区域移动通信信号质量由办公室负责日常使用监测,如发现网络信号不好则立即联系督促移动通信公司检测维护,保障应急通信随时良好。
9.5 医疗急救保障园区管委会应急办公室负责落实与地方医疗卫生、职业病防治部门的应急医疗救援合作,落实急救药箱药品,急救器材的配备与更新。督促园区内各企业落实急救药箱药品,急救器材的配备与更新。落实组织对园区内应急队伍中的现场应急人员、对园区内风险企业应急处置人员与医疗急救人员定期的医疗急救知识与技术的培训。
9.6 技术保障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定期培训,明确应急过程的程序,增强应急技术。园区应建立环境应急专家、危险化学品资料、应急物资、典型案例等信息库,同时与赣州市全南生态环境局信息联网,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10.1.1 园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的培训
本预案制实施后,园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应认真学习本预案内容,明确在救援现场所担负的责任和义务。为了加强对环境应急管理人员、专业救援抢险队伍等应急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交流,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每半年组织园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各人员进行一次应急响应培训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为:
①熟悉、掌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明确自己的分工,业务熟练,成为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
②熟练使用各种防范装置和用具;
③如何开展事故现场抢救、救援及事故的处理;
④事故现场自我防范及监护的措施,人员疏散撤离方案、路径。
10.1.2 园区应急指挥救援小组人员的培训
根据对园区管委会、入驻企业人员情况的分析结果园区火灾、危险化学品泄漏和污水事故排放应急培训是该项应急行动成功的前提和保证。通过培训,使园区内应急人员了解和掌握如何识别危险、如何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如何启动紧急警报系统、如何安全疏散人群、消除污染等基本操作。
本园区应急人员的具体培训中,通常将应急救援人员分为四种水平,每一种水平都有相应的培训要求。
(1)初级意识水平应急人员
该水平应急人员通常是园区内处于能首先发现危险品泄漏、火灾及污水处理站污水事故排放等事故险情并及时报警的岗位上的人员,例如保安、门卫、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线巡查人员等。
对他们的培训内容要求包括:
①认危险物质并能识别危险物质的泄漏迹象;
②能识别污水处理设施处于非正常工况或管线出现泄漏迹象;
③了解所涉及到的危险物质泄漏或污水处理设施故障的潜在后果;
④了解应急者自身的作用和责任;
⑤能确认必需的应急资源;
⑥如果需要疏散,则应限制未经授权人员进入事故现场;
⑦熟悉事故现场安全区域的划分;
⑧了解基本的事故控制技术。
(2)初级操作水平应急人员
该水平应急人员主要参与预防危险物质泄漏的操作,以及发生泄漏后的事故应急和启动备用废水处理设备,其作用是有效阻止危险物质的泄漏,降低泄漏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保证废水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等。
对他们的培训要求包括:
①掌握危险物质的辨识和危险程度分级方法;
②掌握基本的危险和风险评价技术;
③掌握应急设备的启动方法;
④学会正确选择和使用个人防护设备;
⑤了解危险物质的基本术语以及特性;
⑥掌握危险物质泄漏的基本控制操作;
⑦掌握基本的危险物质清除程序;
⑧熟悉应急措施和预案的内容。
(3)危险物质专业水平应急人员
对该水平应急人员的培训要求除了掌握上述应急者的知识和技能以外,还包括以下应急技能的培训:
①保证事故现场的人员安全,防止不必要伤亡的发生;
②执行应急行动计划;
③识别、确认、证实危险物质;
④了解应急救援系统各岗位的功能和作用;
⑤了解特殊化学品个人防护设备的选择和使用;
⑥掌握危险的识别和风险的评价技术;
⑦了解先进的危险物质控制技术和水体、空气中污染物的去除技术;
⑧执行事故现场清除程序。
(4)应急指挥级水平应急人员
该水平应急人员主要负责的是对事故现场的控制并执行现场应急行动,协调应急队员之间的活动和通讯联系。该水平的应急者都具有相当丰富的事故应急和现场管理的经验,由于他们责任的重大,要求他们参加的培训应更为全面和严格,以提高应急指挥者的素质,保证事故应急的顺利完成。通常,该类应急者应该具备下列能力:
①协调与指导所有的应急活动;
②负责执行一个综合性的应急救援预案;
③对现场内外应急资源的合理调用;
④提供管理和技术监督,协调后勤支持;
⑤协调信息发布和政府官员参与的应急工作;
⑥负责向国家、省市、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递交事故报告;
⑦负责提供事故和应急工作总结。
(5)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①潜在的重大危险事故及其后果。
②事故警报与通知的规定。
③基本个人防护知识。
④撤离的组织、方法和程序。
⑤在污染区行动时必须遵守的规则。
⑥自救与互救的基本常识。
10.1.3 外部公众应急响应的培训
通过多种媒体和形式,向外部公众(周边企业、人口聚居区等)广泛宣传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和相关的应急法律法规,让外部公众正确认识如何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以及如何做好个人防护。以发放宣传品的形式为主,每年进行一次。
10.2 演练10.2.1 演练组织与准备
(1)演练级别
应急演练分为企业演练、园区演练和配合上级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演练三级。演练分为桌面演练、功能演练、综合演练三种,可根据实际选择演练方式。
企业演练由园区管委会负责人组织进行,园区管委会应急指挥部相关人员参与、指导,应急办公室、现场处置领导小组下属职能小组的相关人员参加演练。园区管委会从实际出发,针对危险目标可能发生的事故,组织模拟演习。
江西全南工业园区模拟演练由园区管委会应急指挥部组织进行,园区管委会应急指挥机构组成现场处置领导小组,其下属职能小组的各相关部门参加,相关企业单位安环部门配合演练。
另外,与上级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联合演练,由上级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组织进行,园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参加,相关部门人员参加配合。
通过以上应急演练机制,把指挥机构和救援队伍训练成一支思想好、技术精、作风硬的指挥班子和抢救队伍。一旦发生事故,指挥机构能正确指挥,各救援队伍能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地排除险情、控制并消灭事故、抢救伤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2)成立演练策划小组
演练策划小组是演练的组织领导机构,是演练准备与实施的指挥部门,对演练实施全面控制,其主要职责如下:
①确定演练目的、原则、规模、参演的部门;确定演练的性质与方法;选定演练的地点和时间,规定演练的时间尺度和公众参与的程度。
②协调各参演部门之间的关系。
③确定演练实施计划、情景设计与处置方案。
④检查和指导演练的准备与实施,解决准备与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重大问题。
⑤组织演练总结与评价。
(3)演练方案
根据不同的演练情景,由演练策划小组编制出演练方案并组织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做好相关演练物资器材和人员准备工作。演练情景设计过程中,应考虑以下注意事项:
①应将演练参与人员、公众的安全放在首位。
②编写人员必须熟悉演练地点及周围各种有关情况。
③设计情景时应结合实际情况,具有一定的真实性。
④情景事件的时间尺度最好与真实事故的时间尺度相一致。
⑤设计演练情景时应详细说明气象条件。
⑥应慎重考虑公众卷入的问题,避免引起公众恐慌。
⑦应考虑通信故障问题。
(3)演练计划和频次
园区计划每年至少组织进行1次综合应急预案,要求各企业进行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和2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演练内容和参与人员范围如下,
(1)参与人员包括:应急救援人员,疏散员工,预案评审人员。
(2)演习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泄漏事故;人员疏散、救护;火灾、爆炸事故;人员伤亡事故;根据实际进行的其他演练。
(3)演练方式:《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演练以功能演练和桌面演练为主,现场处置方案以实际操作演练为主,也可以三个演练现场同时进行。
10.2.2 应急演练暴露问题及解决措施
一、应急演练暴露问题
演练后及时发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问题,并从中找到改进的措施。演练发现的主要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查找:
(1)各部门及企业岗位员工熟悉自己应履行的职责,掌握事件应急救援技能;
(2)园区及企业演练准备情况;
(3)部门间的工作安排衔接不好;
(4)演习工作布置不够及时、到位;
(5)事件报警、疏散,到泄漏物的处理方法;
(6)演练的形式、程序和时间;
(7)演练内容的建议和改进意见;
(6)园区及企业内部体系训练、防护器具使用、抢救设置;
(7)对演练指挥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等。
二、解决措施
演练前演练人员进行系统正规培训,演练部门应做好演练全过程的详细计划、部门协调、联系方式、物质准备、处理能力、外界救援能力补充评估等;预演练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状况、应急措施、突发情况及时上报等情况。预演后及时总结等。
10.2.3 演练评估和总结
演练前要制定演练进程控制一览表和演练记录表,由专人对演练进程实施情况进行观察,记录演练进度情况和处置实施情况,及时发现演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演练结束后,参加演练的人员应对演练过程进行总结评估,提出演练过程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评估和总结情况要形成演练评价总结记录并及时改进。
10.3 奖惩10.3.1 奖励
园区奖励分为三种:通告表扬;记功奖励;晋升提级。园区对以下情况相关的组织或人员进行奖励:
(1)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的救援组、企业或个人;
(2)及时发现事故或事故隐患并报告;
(3)能迅速投入抢险救援工作,对减少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化的专业组、企业和个人予以奖励;
(4)其他有利于应急救援工作的表现。
具体奖励办法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提出,园区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决定。
10.3.2 惩处
对于引发事故个人惩罚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罚款,辞退等。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发环境事件的;
(2)拒绝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
(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的;
(4)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5)盗窃、贪污、挪用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的;
(6)阻碍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8)有其他对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
具体处罚办法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提出,园区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决定。
(1)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2)突发环境事件
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者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者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3)环境应急
针对可能或已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件发生或减轻事件后果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4)应急监测
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5)应急救援
指在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和环境危害的措施。
(6)应急演练
为检验应急计划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单项演习(演练)、综合演习和指挥中心、现场应急组织联合进行的联合演习。
(7)危险化学品
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8)危险化学品事故
指由一种或数种危险化学品或其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事故。
(9)泄漏处理
泄漏处理是指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有毒气体等污染源因事件发生泄漏时的所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泄漏处理要及时、得当,避免重大事件的发生。泄漏处理一般分为泄漏源控制和泄漏物处置两部分。
(10)恢复
指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各种行动。
(11)重大危险源
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
(12)危险目标
指因危险性质、数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险化学品所在场所或设施。
(13)预案
指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险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14)分类
指因危险化学品种类不同或同一种危险化学品引起事故的方式不同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而划分的类型。
(15)分级
指对同一类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程度划分的级别。
11.2 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园区管委会成立的编委会起草,组织全委员会部门讨论,行业专家评审合格,经园区管委会负责人签署发布。
11.3 预案评审、备案、发布和更新11.3.1 预案评审、备案
应急预案需依据生态环境部预案管理办法进行专家评审。另外应急预案评审由园区管委会应急总指挥根据演练结果及其他信息,每年组织一次内部评审,以确保预案的持续适宜性,评审时间和评审方式视具体情况而定。
《预案》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经专家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修订后,按照有关规定向赣州市全南生态环境局备案。
11.3.2预案发布
本预案由管委会负责人署后发布实施,发布时应在文本封面注明生效日期及发布人签名。
(1)本应急预案,经评审后由园区管委会负责人签署发布实施。
(2)平时由园区管委会负责对本应急预案的具体组织、管理和实施;
(3)园区管委会应急办公室负责本预案的管理发放,发放应建立发放记录,并及时对已发放预案进行更新,确保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及相关单位和机构获得最新版本的应急预案;
(4)本预案,应发放给应急指挥小组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岗位、依托的相关机构、重点风险源单位、园区区内及周边街道(乡、镇)管理机构;
(5)园区内的企业可以向园区管委会应急办公室借阅本预案,园区管委会应急办公室负责相关的借阅管理;
(6)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首次发布,自签发之日起生效实施。望园区各企业全体职工认真学习理解,坚决贯彻执行,确保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急及时、准确,以实现环境风险和应急管理的工作目标。
11.3.3 预案更新
本预案由园区管委会负责牵头制订,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的变化,或者在应急过程中产生新的问题、新的情况,园区管委会应会同其他成员单位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相关政府批准。
11.4 修订情况本预案由园区管委会及入驻企业安环部门负责按照有关规定管理、维护与更新。本预案应定期进行修订完善,至少每3年修订一次,持续改进。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预案应及时修订:
(1)园区内主要风险源发生变化;
(2)应急机构或人员、应急装备、设施发生变化;
(3)园区规划范围发生变化;
(4)应急演练评价中发生存在不符合项;
(5)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6)重要的应急基础设施发生变化;
(7)园区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或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8)预案已颁布实施三年。
自本预案发布实施之日起,园区管委会文件及相关附件有与本预案相抵触的内容,以本预案为准。
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预案应及时修订,预案修订间隔不得超过三年。预案修订由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会同其他成员单位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相关政府批准。
11.5 预案实施及生效日期本预案自通过评估后经园区管委会负责人签字后即时生效,实施时间为发布令颁布之日起三年内。本预案经园区管委会应急指挥机构组织江西全南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签署发布后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生效。
附件2 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单
江西全南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单
报告单位 | 报告人姓名 | ||||
事故发生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报告人电话 | |||
事故持续时间 | 时分 | 报告人职务 | |||
事故地点/部位 | |||||
泄漏物质的危害特性 | |||||
消除泄漏物质危害的物质名称 | |||||
危害情况 | 人员伤亡 | 设备受损 | |||
死亡 | 重伤 | 轻伤 | 建筑物受损 | ||
财产损失 | |||||
涉及范围 | |||||
相关设施损坏情况 | |||||
已采取的措施 | |||||
周边道路情况 | |||||
与有关部门协调情况 | |||||
应急人员及设施到位情况 | |||||
应急物质准备情况 | |||||
事故发生原因及主要经过: | |||||
危险物质泄漏情况: 泄漏危险化学品名称(固、液、气) 泄漏量/泄漏率: 毒性/易燃性: | |||||
火灾爆炸情况: | |||||
环境污染情况: | |||||
事态及次生或衍生事态发展情况及预测: | |||||
天气状况:温度风速 阴晴其他 | |||||
单位意见 | |||||
填报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签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