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跨行结算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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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在地区: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略) 跨行结算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略) 跨行结算服务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概况: (略) (略) 跨行结算项目,通过银联支付通道用于货款结算与归集。
2.4入围单位数量:2家单位。
2.5计划合同履约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6项目服务地点: (略) (略) 。
2.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要求。
2.8招标范围: (略) (略) 卷烟销售货款跨行支付结算银行服务项目,通过银联支付通道用于货款结算与资金归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 (略) 跨行结算服务项目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在佳木斯市境内设有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银行机构,同时还须具备银监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必须支持有银联标识银行卡的结算,能实现跨行支付功能;能够保守商业秘密; (略) 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良好的商业信誉;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不良的债务和违约行为;
3.4投标人必须承诺零售客户支付货 (略) 账户,市公司账户银行货款 (略) 账户,承诺中间环节不截留(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
3.5投标人必须免除结算手续费、培训费、互联专线租赁费,免除在投标方开设的借记卡的工本费、手续费、年费、U盾、动态口令牌及短信通知费(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
3.6能够保守商业秘密(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
3.7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略) 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08月19日至2022年08月25日。
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19日至2022年0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佳木斯市 (略) (略) 内中资国 (略) (略) (略) 办公楼三楼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投标承诺(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营业执照(附投标上一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打印网址详见营业执照左下角)(原件及复印件);
(7) (略) 相关佐证材料,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8)“信用中国”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截图;
(9)行贿查询网页截图。
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潜在 (略) 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暂定为:2022年09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佳木斯市 (略) (略) 内中资国 (略) (略) (略) 办公楼三楼开标大厅。
七、其他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进行投标登记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 (略) 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联系。
7.4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 (略) 有。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略) 、国 (略) 上发布。
八、 (略) 门
本招标 (略) 门为: (略) (略) 招投标项目监督小组,联系电话:0454-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址:佳木斯市向 (略) (略)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454- ***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 (略) (略)
地址: 佳木斯市 (略) (略) 内
联 系 人: 马先生
电话:04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