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24〕13 号)规定,现对《山东省沂水县宝山坡矿区冶金用白云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及相关附件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公示期为10工作日,自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6月6日。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下载附件《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按要求填写后寄(送)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收意见表的截止时间为6月6日16时前。
通讯地址: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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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39-*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