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一批废旧物资及备件转让( (略) ) | 项目编号 | N0109W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11-04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11-17 23:59:5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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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略) 白云鄂博矿区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46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2-9-30 | ||||||||||||||||||||||||||
评估机构 | 吉林仲谋 (略) | ||||||||||||||||||||||||||
转让底价(元) | *.46元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包钢集团大型土 (略) 联系人:陈名来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股东会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包钢集团大型土 (略) |
特别 | 1、本次转让标的为一批废旧物资、设备、备件等,目前处于闲置状态,转让价格为该批资产的含税总价。 2、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标的情况均以现场勘验为准,明细表仅供参考。 3、本次项目成交后,转让方按照当地税务局的要求出具发票。 4、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5、《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在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备查。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受让方须在办理完毕标的交接手续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搬运等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 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2、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勘验,并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公告中的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3、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签订《受让履约承诺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 4、中心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转受让双方在接到中心的《资产交接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交接手续,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标的交接后的保管责任和标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在办理完毕标的交接手续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搬运等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 5、中心在收到转、受让双方全部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在资产交接过程中转受让双方应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数量、重量、质量等关键信息。 7、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该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电话预约, 勘验地点: (略) 白云鄂博矿区, 勘验联系人:陈名来,*。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11-04 09:00:00至2022-11-17 23:59:59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2-11-17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参与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处置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索: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完成标的交接、清运工作的或签订相关法律文书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的其他情形。 处置方式: 1、最终受让方足额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违约、违规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2-11-04 09:00:00-2022-11-18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 ||||
附件下载 | 明细.xlsx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刘经理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项目挂牌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赛罕 (略) 3号 | |
技术支持 | 赵经理 * | |
其他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