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文件编号:
(略) 霍煤 (略)
2016 (略) 三车间三通廊2.6米平台地面应急维修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国家电 (略) (略)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二〇一六年*月
目录
目录 I
(略) 1
1. 采购条件 1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
7. 联系方式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1. 总则 9
1.1 项目概况 9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0
1.3 采购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0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
1.5 费用承担 11
1.6 保密 11
1.7 语言文字 11
1.8 计量单位 11
1.9 (略) 11
1.10 投标预备会 11
1.11 偏离 11
2. 采购文件 12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 12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 12
2.3 采购文件的修改 12
3. 投标文件 13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3
3.2 投标报价 13
3.3 投标有效期 13
3.4 投标保证金 13
3.5 资格审查资料 14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14
4. 投标 15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5
5. 开标 15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5
5.2 开标程序 15
5.3 开标异议 16
6. 评标 16
6.1 (略) 16
6.2 评标原则 16
6.3 评标 16
7. 合同授予 17
7.1 定标方式 17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17
7.3 中标通知 17
7.4 履约担保 17
7.5 签订合同 17
8. 纪律和监督 17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17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17
8.3 (略) 成员的纪律要求 18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8
8.5 投诉 18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8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18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19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20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21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22
附件六:确认通知 23
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4
评标办法前附表 24
1. 评标方法 26
2. 评审标准 26
2.1 初步评审标准 26
2.2 详细评审标准 26
3. 评标程序 26
3.1 初步评审 26
3.2 详细评审 26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27
3.4 评标结果 27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8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28
1. 一般约定 28
1.1 词语定义 28
1.2 语言文字 30
1.3 法律 30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30
1.5 合同协议书 30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30
1.7 联络 31
2. 发包人义务 31
2.1 遵守法律 31
2.2 发出开工通知 31
2.3 (略) 地 31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31
2.5 组织设计交底 31
2.6 支付合同价款 31
2.7 组织竣工验收 31
2.8 其他义务 31
3. 监理人 32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2
3.2 总监理工程师 32
3.3 监理人员 32
3.4 监理人的指示 32
3.5 商定或确定 33
4. 承包人 33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33
4.2 履约担保 34
4.3 承包人项目经理 34
4.4 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 34
4.5 不利物质条件 34
5. (略) 34
6. 工期 35
6.1 进度计划 35
6.2 工程实施 35
6.3 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35
6.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35
6.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35
7. 工程质量 35
7.1 工程质量要求 35
7.2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36
7.3 (略) 位覆盖前的检查 36
7.4 清除不合格工程 36
8. 试验和检验 36
8.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36
8.2 现场材料试验 37
9. 变更 37
9.1 变更权 37
9.2 变更程序 37
9.3 变更的估价原则 37
9.4 暂列金额 37
9.5 计日工 37
10. 计量与支付 38
10.1 计量 38
10.2 预付款 38
10.3 工程进度付款 38
10.4 质量保证金 38
10.5 竣工结算 39
10.6 付款延误 39
11. 竣工验收 39
11.1 竣工验收的含义 39
11.2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39
11.3 竣工和验收 39
11.4 (略) 40
11.5 (略) 40
12.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40
12.1 缺陷责任 40
12.2 保修责任 40
13. 保险 40
13.1 保险范围 40
13.2 未办理保险 40
14. 不可抗力 41
14.1 不可抗力的确认 41
14.2 不可抗力的通知 41
14.3 不可抗 (略) 理 41
15. 违约 41
15.1 承包人违约 41
15.2 发包人违约 42
16. 索赔 42
16.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42
16.2 (略) 理程序 42
16.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43
16.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 43
16.5 (略) 理程序 43
17. 争议的解决 43
17.1 争议的解决方式 43
17.2 (略) 解决 43
17.3 争议评审 43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45
1. 一般约定 45
2.发包人义务 46
3. 监理人 46
4.承包人 46
5. (略) (如有) 46
6.工期 47
7.工程质量 47
8.试验和检验 47
9.变更 48
10.计量与支付 48
11.竣工验收 49
12.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49
13.保险 50
14. 不可抗力 50
15. 违约 50
16. 索赔 50
17. 争议的解决 50
第三节合同附件 51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53
1. 工程量清单说明 53
2. 投标报价说明 53
3. 其他说明 53
4. 工程量清单 57
4.1 工程量清单表 57
第六章图纸、施工方案 58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59
1.项目概述 59
2.项目要求 61
3.技术标准 63
目录 84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85
(一)投标函 85
(二)投标函附录 8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87
三、授权委托书 88
四、投标保证金 89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0
六、施工组织设计 91
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92
附表二:劳 (略) 计划表 93
附表三:进度计划 94
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 95
七、项目管理机构 96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96
(二)项目经理简历表 97
八、资格审查资料 98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98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99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00
(四)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01
(五)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102
(略)
2016 (略) 三车间三通廊2. (略)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16 (略) 三车间三通廊2.6米平台地面应急维修工程,项目业主为 (略) 霍煤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国家电 (略) (略)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 (略) 公开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 (略) 市工业园区
计划工期:自发包人通知开工之日起30天内完成
采购范围:2016 (略) 三车间三通廊2.6米平台地面应急维 (略) 内容。(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图纸或方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投标人须知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 (略) 时间,下同),在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采购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采购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 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 月 日
时分,地点为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 (略) 霍煤 (略)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 (略) 市工业园区 地址: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李正忠 联系人:
电话: *** 电话: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略) : (略) (略) (略) :
账号: *** 账号:
年 月 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采购人 名称:国家电 (略) (略)
业主单位: (略) 霍煤 (略)
地址: (略) 市工业园区
联系人:李正忠
电话: ***
1.1.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1.4 项目名称 2016 (略) 三车间三通廊2.6米平台地面应急维修工程
1.1.5 建设地点 (略) 市工业园区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自筹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完成
1.3.1 采购范围 2016 (略) 三车间三通廊2.6米平台地面应急维 (略) 内容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略)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1.资质条件(同时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 (略) (略) 门核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
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具有3个及以上类似工程建设业绩。(写明工程名称、竣工日期、联系人以备核实)。
3.专职安全员:配备1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专职安全工程师,具有3个及以上类似工程建设业绩。(写明工程名称、竣工日期、联系人以备核实)。
4.财务要求: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近3年内两年及以上盈利,包括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略) 或独立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等级良好证明。
5.业绩要求:近年五必须具有3个及以上类似工程建设业绩。(写明工程名称、竣工日期、联系人以备核实),未出现严重的质量缺陷;并提供上述数量业绩的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6.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重合同、守信用, (略) 履行的合同未 (略) (略) 门的通报 (略) 罚;也没有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
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企业的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及安全员资格证书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略) 进行复核。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投标代表和拟投入本工程管理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工程管理人员(安全、技术、质量)合法的 (略) 会保险关系证明材料等(清晰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对提供的证明性材料真实性做出承诺,以证明其为投标人单位员工。
投标人必须做出承诺:对所投标的工 (略) 转包和违法分包,不存在挂靠、借用资质和出借资质问题。
1.9.1 (略)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联系人: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1.10.3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1.11 偏离 ☑不允许
□允许
2.1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
2.2.2 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的时间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采购文件修改的时间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2.3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3.3.1 投标有效期 9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万
无息退款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三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五年
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的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报价表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被授权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其它要求详见正文相应序号内容要求。
3.6.4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2份(U盘)
3.6.5 装订要求 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投标文件分“包封A”和“包封B”、“包封C”,应分别密封。
(1)包封A,指不包括包封B和 (略) 资料,应在投标文件上正确标明“包封A,不带报价资料”;
(2)包封B,指工程报价书及有关报价的资料(包 (略)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上正确标明“包封B,报价资料”字样;
(3)包封C,指投标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资格证书、企业资信证明,财务状况及诉讼状况、近三年质量、安全事故报表等资信资料,应在投标文件上正确标明“包封C”字样。
(4)本次采购需要提供资料:
包封B需提供纸质版资料,于开标时递交;包封C需提供电子版资料,并与开标前发于电子邮箱: * eah.net。
(5) (略) 霍煤 (略) 工程与 (略) 霍煤 (略) 工程分别签订合同。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采购人:国家电 (略) (略)
业主单位名称: (略) 霍煤 (略)
2016 (略) 三车间三通廊2.6米平台地面应急维修工程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
开标顺序:
6.1.1 (略) 的组建 (略) 构成:人,其中采购人代表人,专家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7.1 是 (略) 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7.4.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电汇
履约担保的金额: * 万
9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2.工程量清单内的编号、项目名称、数量、顺序不可修改调整,如有异议需提交书面澄清。
3.工程量清单报价时,如发生漏报少报的情况,将视同已考虑到综合单价内,工程造价不予调整。
4.投标人报价时税率按11%计算。
5.本工程为含税的固定总价合同(即本工程采购图纸(或方案)范围内固定总价不再调整),竣工结算价格不因物价波动和法律变化而调整。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 (略) 采购。
1.1.2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采购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本次采购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采购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专职安全员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 (略) 服务的;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采购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采购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略)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略) 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 (略) 。
1.9.2投 (略) 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 (略) 负 (略) 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采购 (略) 中 (略) 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 (略) 提问题的澄清,以书 (略) 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采购 (略) 分。
1.1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采购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
2.1.1本采购文件包括:
(1)采购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方案);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 (略) 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 (略) 分。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 (略) 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 (略) 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采购文件的澄清将以书 (略) 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采购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采购文件, (略) 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但如果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 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 (略) 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 (略) 分。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略) 将否决其投标。
3.4.3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退款)。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 (略)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略) 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6.2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略) 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 (略) 包装、加贴封条,并在 (略) 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应予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 (略) 5.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略) 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采购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 (略) 5.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 (略) 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 (略) 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 5.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略) 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 (略) 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 (略) ;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规定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的,计算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
(9)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0)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 (略) 提出, (略) 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略)
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 (略) 负责。 (略) 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略) 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 (略)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略) (略) (略) 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采购、评标以及其他与采购投标有关活动 (略) (略) 政 (略) 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略) 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略) 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 (略) 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 (略)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略)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略) 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略) 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 (略) (略)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略) 成员的纪律要求
(略) 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略) 成员应当客观、 (略) 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略) ,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 (略) 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略) 。
8.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略) (略) 门投诉。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投标人 密封情况 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价(元) 质量标准 工期 备注 签名
采购人编制的标底/最高限价
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月日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略) ,对你方的 (略) 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 (略) :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
工期: 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项目经理: (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4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是本中标通 (略) 分。
特此通知。
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采购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采购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采购人名称):
你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专职安全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3 响应性评审
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2.1.4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标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资源配备计划 ……
…… ……
条款号 量化因素 量化标准
2.2 详细评审标准 单价遗漏 ……
不平衡报价 ……
……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略) 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或其 (略) 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4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 (略) 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略) 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 (略) 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 (略) 为的;
(3) (略) 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 (略) 按以下原则对 (略) 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 (略) 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 (略) 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2. (略) 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略) 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 (略) 可以书面形式要 (略) 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 (略) 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 (略) 补正。 (略)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 (略) 分。
3.3. (略) 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 (略) 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 (略) 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 (略) 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 (略) 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中标通知书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是中标通 (略) 分。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 (略) 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 (略) 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以及合同双方当事 (略) 作的修改或补充。
1.1.1.7 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
1.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 (略) 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
1.1.1.9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1.1.2.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 (略) 地的全权负责人。
1.1.2.5 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 (略) 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国家强制监理的,监理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
1.1.2.6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 (略) (略) 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
1.1.3 工程和设备
1.1.3.1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1.1.3.2 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 (略) 分的机电设备、仪器装置、运载工具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1.1.3.3 (略) 地(或称工地、现场):指用于合同 (略) 所,以及在合同中指 (略) (略) (略) ,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1.1.4 日期
1.1.4.1 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第6.2款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
1.1.4.2 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第6.2款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
1.1.4.3 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 (略) 需的期限,包括按第6.3款、第6. (略) 作的变更。
1.1.4.4 竣工日期:指第1.1.4.3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1.1.4.5 缺陷责任期: (略) 第12.1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具体期限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1.1.4.6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签约合同价: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的合同总金额。
1.1.5.2 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 (略) 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 (略) 合同过程中按 (略) 的变更和调整。
1.1.5.3 费用: (略) (略) 发生的或 (略) 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5.4 暂列金额:指已标价工 (略) 列的暂列金额,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 (略) 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
1.1.5.5 计日工:指对零星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按合同中的计日工子目及其单价计价付款。
1.1.5.6 质量保证金(或称保留金):指按第10.4款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 (略) 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
1.1.6 其他
1.1.6.1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 (略) 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略) 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给承包人。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略) 分工程的大样图、加工图等,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1.7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重要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按合同约定应当由监理人审核、批准、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请求、申请和报批等,监理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回复的,视同认可,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回复期限的,其相应期限均为收到相关文件后7天。
2. 发包人义务
2.1 遵守法律
(略) 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2 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第6.2 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2.3 (略) 地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 (略) 地, (略) 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2.5 组织设计交底
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 (略) 设计交底。
2.6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7 组织竣工验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2.8 其他义务
(略) 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 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其所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 (略) 使某项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而通用合同条款没有指明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未经发包人批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
3.1.2 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的审查或批准,对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 (略) 为而减轻或解除。
3.2 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将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通知承包人。
3.3 监理人员
3.3.1 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他监理 (略) 其指派的一项或多项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将被授权监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总监理工程师撤销某项授权时,应将撤销授权的决定及时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
3.3.2监理人员对承包人文件、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已获批准,但不影响监理人在以后拒绝该项工作、工程、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权利,监理人的拒绝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3.3.3 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可在该指示发出的48小时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
3.3.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3.5 款约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
3.4 监理人的指示
3.4.1 监理人应按第3.1 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 (略) 地机构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按第3.3.1 项约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
3.4.2 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按第3.4.1 项作出的指示 (略) 。指示构成变更的, (略) 理。
3.4.3 在紧急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或被授权的监理 (略) 签发临时书面指示,承包 (略) 。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临时书面指示后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书面确认函。监理人在收到书面确认函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的,该书面确认函应被视为监理人的正式指示。
3.4.4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只从总监理工程师或按第3.3.1 项被授权 (略) 取得指示。
3.4.5 由于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3.5 商定或确定
3.5.1 合同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本款对 (略) 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合同当事人协商,尽量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后审慎确定。
3.5.2 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商定或确定的事项通知合同当事人,并附详细依据。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有异议的,构成争议,按照第1 (略) 理。在争议解决前,双方应暂按总监理工程 (略) ,按照第17 条的约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作出修改的,按修改 (略) 。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根据第3.4 款作出的指示,实施、 (略) 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4.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提供为按照合 (略) 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以及按合同约定的临时设施等。
4.1.3 (略) (略) 作业、所有施 (略) 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
4.1.4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略) 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4.1.5 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工程接收证书 (略) 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
4.1.6 (略) 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4.2 履约担保
4.2.1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 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4.2.2如工程延期,承包人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担保。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的,继续提 (略) 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延期的,继续提 (略) 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3 承包人项目经理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按第3.4款作出的指示,负责组织合同工程的实施。 (略) 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 (略) 地管理机构章,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4.4 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工程。
4.5 不利物质条件
4.5.1不利物质条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是指承 (略) 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
4.5.2 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通知应载明不利物质条件的内容以及承包人认为不可预见的理由。监理人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 (略) 。监理人没有发出指示的,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5. (略)
5.1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工程测量技术规范,按上述基准点(线)以及合同工程精度要求,测 (略) ,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 (略) 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
5.2 承包人应负责管 (略) 点。 (略) 点丢失或损坏的,承包人应及时修复。承包人应承 (略) 点的管理与修复费用,并在工程竣工后 (略) 点移交发包人。
6. 工期
6.1 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监理人提交进度计划。经监理人审批后的进度计划具有合同约束力,承包人 (略) 。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监理人应当指示承包人对 (略) 修订,重新提交给监理人审批。
6.2 工程实施
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承包人应在第1.1.4.3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工程。实际竣工日期在接收证书中写明。
6.3 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略) 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按照第6.1 (略) 。
(1)增加合同工作内容;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
(3)发包人迟延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变更交货地点;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
(5)提供图纸延误;
(6)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
(7)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
6.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由于出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异常恶劣气候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
6.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逾期竣工违约金计算方法和最高限额,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7. 工程质量
7.1 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合同约定的 (略) 。
7.2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监理人有 (略) 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 (略) 检查和检验。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
7.3 (略) 位覆盖前的检查
经承包人自检确认 (略) 位具备覆盖条件后,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监理 (略) 检查。 (略) 检查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 (略) 完成覆盖工作。无论监 (略) 检查,对已覆盖 (略) 位,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 (略) (略) 钻孔探测或重新检验,承包 (略) ,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未通 (略) 检查,私自 (略) 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无 (略) 位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7.4 清除不合格工程
由于承包人的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不符合合同要求造成的任何缺陷,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 (略) 补救,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8. 试验和检验
8.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8.1.1承包人应按 (略)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并为监理人对上述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按合同约定应由监理人与承 (略) 试验和检验的,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
8.1.2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派员参加试验和检验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 (略) 试验和检验,并应立即将试验和检验结果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
8.1.3 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试验和检验结果有疑问的,或为查清承包人试验和检验成果的可靠性要求承包人重新试验和检验的,可按合同约定由监理人与承 (略) 。重新试验和检验的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符合合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8.2 现场材料试验
8.2.1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监 (略) (略) 材料试验,应由承包 (略) 所、试验人员、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
8.2.2监理人在必要时可以使用承 (略) 所、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试验条件,进行以工程质量检查为目的的复核性材料试验,承包人应予以协助。
9. 变更
9.1 变更权
(略) 合同过程中,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可按第9.2款约定的变更程序向承包人作出变更指示,承包 (略) 。
9.2 变更程序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应审查,并在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14天内,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商定此估价。在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监理人应确定该估价。
9.3 变更的估价原则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 (略) 理: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9.4 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只能按照监理人的指示使用,并对 (略) 相应调整。
9.5 计日工
9.5.1 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变更的零星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计价子目 (略) 计算。
9.5.2 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应从暂列金额中支付,承包人应在该项变更的实施过程中,每天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批:
(l)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
(2) (略) 有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
(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类别和数量;
(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
(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和凭证。
9.5.3 计日工由承包人汇总后,按第10.3款的约定列入进度付款申请单,由监理人复核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列入进度付款。
10. 计量与支付
10.1 计量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有合同约束力的进度计划,按月分解签约合同价,形成支付分解报告,送监理人批准后成为有合同约束力的支付分解表,按有合同约束力的支付分解表分期计量和支付;支付分解表应随进度计划的修订而调整;除按照第9条约定的变更外, (略) 基于的工程量即是用于竣工结算的最终工程量。
10.2 预付款
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 (略) (略) 等。预付款的额度、预付办法,以及扣回与还清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
10.3 工程进度付款
承包人应在第10.1款约定的支付分解表确定的每个付款周期末,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合同价款;
(2)根据第9条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
(3)根据第16条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4)根据第10.2款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
(5)根据第10.4款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
(6)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7天内完成核查,并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付款证书。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的14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 (略) 。
10.4 质量保证金
监理人应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直至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或比例为止。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发包人应在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并将无异议的剩余质量保证金返还承包人。
10.5 竣工结算
10.5.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竣工结算价格不因物价波动和法律变化而调整。
10.5.2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监理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的7天内完成核查、准备竣工付款证书并送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应在收到后14天内提出具体意见或签认竣工付款证书,并在监理人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的28天内将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审核并提出具体意见或者签认竣工付款证书的,视为同意承包人提出的竣工付款金额。
10.5.3竣工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 (略) 。
10.6 付款延误
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 竣工验收
11.1 竣工验收的含义
11.1.1竣工验收是指承包 (略) 合同工作后,发包人按 (略) 的验收。
11.1. (略) 国家验收的,竣工验收是国 (略) 分。 (略) 采用的各项验收和评定标准应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发包人和承包人为竣工验收提供的各项竣工验收资料应符合国家验收的要求。
11.2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当工程具备竣工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11.3 竣工和验收
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提 (略) 工程验收。发包人经过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的,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
11.4 (略)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 (略) 工程及工 (略) ,负 (略) 所需的人员、器材和必要的条件, (略) (略) 费用。
11.5 (略)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 (略) (略) 清理,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 (略) 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2.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2.1 缺陷责任
缺陷责任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在缺陷责任期内,已交付的工程由于承包人的材料、设备或工艺不符 (略) 产生的缺陷,修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
12.2 保修责任
合同当事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13. 保险
13.1 保险范围
13.1.1承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双方同意的保险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等保险。具体的投保险种、保险范围、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等有关内容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
13.1.2承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 (略) (略) (略) 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和人身意外伤害险费。
13.1.3发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 (略) 机 (略) 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和人身意外伤害险费,并要求其 (略) 此类保险。
13.2 未办理保险
13.2.1由于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13.2.2由于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某项保险,导致受益人未能得到保险人的赔偿,原应从该项保险得到的保险金应由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支付。
14. 不可抗力
14.1 不可抗力的确认
14.1.1 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 (略) 合同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 (略) 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14.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及 (略) 造成的损失,收集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由监理人按第3.5 款商定或确定。发生争议时,按第17 (略) 。
14.2 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 (略) 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 (略) 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14.3 不可抗 (略) 理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双方按以下原则承担:
(1)永久工程,包括 (略) 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
(4)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包人承担;
(5)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5. 违约
15.1 承包人违约
15.1.1 如果承包人拒绝或未能遵守监理人的指示,或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或违反合同不顾书面警告,监理人可发出通知,告知承包人违约。
15.1.2 如果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通知后21天内, (略) 的措施纠正违约,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发包人因继续完成该工程的需要,有权扣留使用 (略) 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但发 (略) 动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
15.2 发包人违约
15.2.1 如果发包人未能按合同付款,或违反合同不顾书面警告,承包人可发出通知,告知发包人违约。如果发包人在收到该通知后14天内未纠正违约,承包人可暂停工作或放慢工作进度。
15.2.2 如果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28内未纠正违约,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竣工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承包人设备和人 (略) 地,同时发包人应为承包人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但承 (略) 动不免除发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
16. 索赔
16.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l)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14天内,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承包人未在前述14天内递交索赔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
16.2 (略) 理程序
(1)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按第3.5 款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14天内, (略) 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2)承包 (略) 理结果的,发包人应 (略) 理结果答复后14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 (略) 理结果的,按第17 (略) 。
16.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承包人按第10.5 款的约定接受了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合同工程接收 (略) 发生的任何索赔。
16.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l)监理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承包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监理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14天内,向承包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16.5 (略) 理程序
(1)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按第3.5 款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14天内, (略) 理结果答复监理人。
(2)监理 (略) 理结果的,承包人应 (略) 理结果答复后14天内完成赔付。监理人 (略) 理结果的,按第17 (略) 。
17. 争议的解决
17.1 争议的解决方式
发包人和 (略) 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 (略) 协商解决或者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合同当事人 (略) 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l)向 (略) 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
17.2 (略) 解决
在提请争议评审、仲裁或者诉讼前,以及在争议评审、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可共同努力 (略) 协商解决争议。
17.3 争议评审
17.3.1 采用争议评审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争议评审的程序和规则,并在开工日后的28天内或在争议发生后,协商成立争议评审组。
17.3.2 发包人和承包人接受评审意见的,由监理人根据评审 (略) 协议,经争议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略) 。
17.3.3 发包人或承包人不接受评审意见,并要求提交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应在收到评审意见后的14 天内将仲裁或起诉意向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抄送监理人,但在仲裁或诉讼结束前应暂按总监理工程 (略) 。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中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 (略) 分仍有效。
1. 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发包人: (略) 霍煤 (略)
1.1.2.3承包人:(签约时填入承包人的名称)
1.1.2.4承包人项目经理:(签约时填入承包人项目经理)
1.1.2.5监理人(如有):(签约时如有填入监理人的名称)
1.1.4日期
1.1.4.5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的24个月。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图纸应在合同签署后7天内根据工程进度需要提供四套有关工程施工的技术文件或图纸(如有)的原件或复制件给承包人。承包人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则应费用自理。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承包人不能在未征得项目发包人批准的情况下让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一旦保修书发出, (略) 有根据合同提供的图纸及其他文件退还项目发包人。上述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或由承包人自己提供的图纸,应由承包人保存一套在工地,这些图纸应能随时提供给发包人及其书面授权的任何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略) 分工程的大样图、加工图及开工前准备的资料等,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发包人和监理人(如有)。承包人、监理人(如有)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1)竣工图纸:纸质版图纸2套,PDF电子版2套。
(2)制造商文件:设备合同签署一周内提供此类文件通用参考版的可编辑的电子版1套; (略) 时提供制造商文件纸质版4套,可编辑的电子版1套。
(3)承包人与分包人、供 (略) 有合同(不含价格)及技术协议最终版文件在合同正式签订一周内提供可编辑的电子版1套,资料归档的纸质版4套。
(4)操作、维修手册:资料归档纸质版4套,可编辑电子版1套。
(5)竣工资料(含竣工图纸):纸质版2套(1正1副),电子版(PDF版格式)2套。
2.发包人义务
2. (略) 地:发包人向承包 (略) 地, (略) 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承包人应按发 (略) 规 (略) 地,进行标准设置,使之符合安全施工标准及要求。
3. 监理人
无
4.承包人
4.2履约担保: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业主单位缴纳 * 万的履约保证金, (略) 完毕,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4.3承包人项目经理
4.3.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如有)按通用条款第3.4款作出的指示,负责组织合同工程的实施。 (略) 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 (略) 地管理机构章,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4.3.2承包人在投标阶段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擅自更换,中标后应 (略) ,其离开和撤换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对在合 (略) 过程由于承包人原因撤换投标时拟派项目经理的,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额的1%以下违约金。更换项目经理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 (略) 的向发包人支付200~500元/天的违约金。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次的违约金。
4.3.3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及其他主要管理人 (略) 时间未到达21天,每少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500元。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向发包人支付 *** 元/次的违约金。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 (略) 的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 元/次。
5. (略) (如有)
5.1合同签署完成后7天内,发包人、监理人(如有)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人应根据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工程测量技术规范,按上述基准点(线)以及合同工程精度要求,测 (略) ,发包人、监理人(如有)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14天内, (略) 资料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如有)审批。
6.工期
6.1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向发包人、监理人(如有)提交进度计划(含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发包人、监理人(如有)审批后的进度计划具有合同约束力,承包人 (略) 。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发包人、监理人(如有)应当指示承包人对 (略) 修订,重新提交给发包人、监理人(如有)审批。
6.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和标准为( (略) 门公布的为准):
(1)台风预警信号;
(2)暴雨预警信号;
(3)暴雪预警信号;
(4)大风预警信号;
(5)沙尘暴预警信号;
(6)雷电预警信号;
(7)高温预警信号;
(8)寒潮预警信号;
6.5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每延期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按合同总造价的1%以下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总合同价格的5%,误期赔偿费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在结算款中扣除。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7.工程质量
7.1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验收除符合技术标准和要求外, (略) 有效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
8.试验和检验
8.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8.1.1承包人应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以及发包人、监理人(如有) (略)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并为发包人、监理人(如有)对上述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按合同约定应由发包人、监理人(如有)与承 (略) 试验和检验的,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
9.变更
9.3变更的估价原则:
(1)工程量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与投标报价中项目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计算。
(2)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与投标报价项目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项 (略) 结算。
(3)投标报价中没有综合单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新增项目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 (略) 。
10.计量与支付
10.2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项。
10.3工程进度付款
竣工验收合格出具工程结算书及工程审计报告后,开具同等金额的合规全额发票,经发包人确认 (略) 开发票的90%工程款,其余10%作为工程的质保金,待工程缺陷期满后支付的质保金。
说明:工程价款中已 (略) 会保障费,如政府要求发包人代扣代缴,则发包人从工程款中代为扣除。
承包人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不排除以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工程款。
10.5竣工结算
10.5.1本工程为含税的固定总价合同(即本工程采购图纸(或方案)范围内固定总价不再调整),竣工结算价格不因物价波动和法律变化而调整。
注:当出现采购图纸范围以外且与本工程相关同期需要的签证、变更及补充图纸时,为保证工程的连续性,原则上仍有原承包人实施,并续标谈判,签订补充协议,但发包人可以根据 (略) 确定(估价原则按照合同专用条款9.3“变更的估价原则”执行)。
11.竣工验收
11.3竣工和验收:发包人、监理人(如有)审查后认为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提 (略) 工程验收。发包人经过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的,由发包人、监理人(如有)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本工程实际竣工日期为验收合格之日。
11. (略) :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14日内,承包 (略) (略) 清理,直至发包人、监理人(如有)检验合格为止。 (略) 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2.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2.1缺陷责任:缺陷责任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在缺陷责任期内,已交付的工程由于承包人的材料、设备或工艺不符 (略) 产生的缺陷,修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但延长的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本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12.2保修责任:
12.2.1质量保修范围是:工程承包范围。
12.2.2本工程约定的保修期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12.2.3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 (略) 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承包人应确保主体结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3.保险
13.1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向双方同意的保险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
投保人: 。
投保内容: 。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 。
若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需要由发包人负责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与安装工程一切险时,其保险费用可不列入报价。但由于合同双方均有可保权益,投保人必须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
13.2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害的保险
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系指在保险期内,对因工程意外事故造成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的工地上及毗邻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本工程除外),以及被保险人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和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等赔偿责任。在履约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以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 。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 。
合同双方均有可保权益,投保人必须以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14. 不可抗力
15. 违约
16. 索赔
17. 争议的解决
17.1争议的解决方式
发包人和 (略) 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 (略) 协商解决或者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合同当事人 (略) 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向霍林郭 (略) 起诉。
第三节合同附件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 (略) ,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
4. 合同形式: 。
5.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工期: 日历天。
6. 承包人项目经理: 。
7.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8.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及缺陷修复。
9.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10.本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11. 合同未尽事宜, (略) 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 (略) 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履约担保格式
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我方愿意 (略) 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
2. 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支付。
4. 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9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1. 工程量清单说明
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采购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 (略) 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采购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 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
2. 投标报价说明
2.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 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 (略) 需的人工费、材料和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等。
2.3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2.4 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 。
3. 其他说明
3.1本标不指定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采用何种定额及费率,投标人可根据各自的施工 (略) 相关定额及其配套取费费用标准计算报价。
3.2本次采购除采购人提供设备、材料以外的其余设备、材料无论体现与否,都视为含在投标人的总报价中;如本标段中含有由采购人采购并供应的设备费用、材料费用,则不需报价,但安装费应包括在投标人的总报价中。
3.3投标人应针对本标施工范围及 (略) 提供的工程量以及采购工程质量目标和建设进度要求的实际情况,并充分预见到各种风险,同时考虑到投标人企业管理经验和水平,对为本工程提供满足本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面服务,包括本标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竣工验收、移交生产前的维护等各项工作 (略) 应有费用自主报价。
3.4措施项目清单计价由投标人自主按总价报价方式报价,合同有效期内期内不作调整,并进入总报价中,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大型施工机械安拆、特殊地区及不利施工条件下的特殊施工 (略) 合同的要求发生的其他措施费用等内容。
(1) 本标段工程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费(包括国家 (略) 业规定的补助费及增加费)由投标人按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报价,由投标人单独列出。投标人如若中标,投标人承诺此项费用专款专用,须由采购人批准后统一使用。
(2) 特殊施工措施 (略) 与特殊地区或施工中可能发生的不利投标人正常施工的情况而采取的措施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列明具体的措施项目内容,并需说明此种费用考虑基于采购人提供资料的详 (略) ,如未报价,今后施工发生的项目无论在投标书中有无列出,均认为已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内容及相关说明并已包含在总报价中。
以下是采购人提示,如有发生,请投标人应理解采购文件按需列出项目并报价:
提示1:投标 (略) 发生的诸如跨外吊装、大件设备(构件)吊装、管道穿越河道、 (略) 需的各种措施及发生的二次搬运等费用。
提示2:工程地质因素,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诸如土石方开挖、爆破, (略) 理(采购人已明确采用桩基施工的除外)、基础回填(包括外购取土、换土、换填砂、石方破碎等)、弃土外运等施工措施。
提示3:投标人 (略) 处地区特殊气候条件,为保障合同期内连续施工及施工质量需采取的特殊方案而发生的费用(包括赶工措施、混凝土防冻保温、锅炉防冻保护、锅炉冬季水压试验采取的加热措施、临时采暖措施(包括热费)等费用)。
(3) 投标人应考虑其它诸如大 (略) 及安拆、大型机械(包括垂直运输机械)的使用等重要的措施项目,其报价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符,并开列措施项目费用的明细清单,如未报价,今后施工发生的项目无论在投标书中有无列出,均认为已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内容及相关说明并已包含在总报价中。
(4)投标人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考虑配合达标投产、竣工验收工作的费用及建筑安装工程完成至移交给采购人期间发生的成品保护等费用。
3.5其他项目清单计价由投标人自主按总价报价方式报价,并进入总报价中。
(1)投标人应考虑但不限于以下采购人提示报价,并按总价报价方式报价,合同有效期内期内不作调整。
①本标工程中由投标人负责安装的特种设备(电梯、起吊设备、压力容器等)完工验收( (略) 前按规定需登记使用的)所需的检验、试验、取证前验收工作由投标人负责,由此引起的各种检验费用,包括工程施工 (略) (略) 的诸如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安装检验、无损检测、起重设备等安装检验检测项目(包括取得质 (略) 门颁发的安装质量监检证明工作)、关口表校验计量、原材料检验、材料复检、变压器油取样化验等(包括第三方检验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按总价承包方式自主报价,列于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中,并进入总报价中。
②采购人采购的物资,若由供货商负责安装调试时的配合费用(含提供电源、气源及必要的大型机械吊装就位等);采购人可能以散件 (略) 分设备材料的领用、装卸、检验、保管发生的费用; (略) 可以消除、修改的设备缺陷消除费用及设备缺损原因暂时无法认定但应急需修补的费用。
③由采购人提出的可能 (略) 业颁发的技术规程、规范要求诸如焊口检验标准提高等为实现本工程达标投产目标采取的保障措施而增加的费用,以及为满足采购人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而产生的费用。
④根据采购 (略) 的总体策划和形象设计而发生的宣传临时设施建设增加费用。
⑤ (略) 未出图的永久性工程的二次设计费用。
3.5报价注意事项: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由采购人提供格式及内容,措施项目清单及其他项目清单由投标人依据采购文件要求按采购人 (略) 填写并报价。
(1)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数量,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接受或擅自修改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2)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项目均需填写报价,投标人没有填写报价的项目,将被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的其他报价项目中。
(3)如投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存在遗漏或重复情况, (略) 填写项目和报价,其报价为固定总价,但不进入总价,由投标人列入差异表中,该报价作为采购人评标参考。
(4)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投标报价书格式填写报价,报价书内总报价大写 (略) 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金额不符,以报价书内总报价大写数字额为准。
总报价与分项报价之和应当相符,综合单价报价与综合单价分析表应当相符,工、料、机清 (略) 分项综合单价中的工、料、机单价应当相符,当出现不一致或不相符的情况时, (略) 评审后,将按最不利于该投 (略) 理。
3.6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重大措施等项目费用的控制性条款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单独编制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具体措施并根据工程量清单要求列报详细的费用清单,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设施费用不得零报价, (略) 理。
(2)对重大措施项目,其报价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符。如出现明显过高或偏低报价,且无报价优惠说明的情况, (略) 评审后,将按最不利于该投 (略) 理。
3.7投标人须随同正本提供与纸质报价文件内容完全相同的报价表EXCEL表格电子文件,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电子版表格的内容及项目顺序要求与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电子版表格格式一致, (略) 。
4. 工程量清单
4.1 工程量清单表
2016 (略) 三车间三通廊2.6米平台地面应急维修工程
(封面)
(略) 霍煤 (略)
************工程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编制时间:20 年 月 日
附表1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汇总内容 金额(元) 其中:暂估价(元)
1 分部分项工程
1.1
1.2
1.3
1.4
1.5
2 措施项目
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3 其他项目
3.1 其中:暂列金额
3.2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3.3 其中:计日工
3.4 其中:总包服务费
4 规费
5 税金
投标报价合计=1+2+3+4+5
报价总计(人民币大写): 。
投 标 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或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 工程 金额(元)
综合
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本页小计
合 计
投 标 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或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表3措施项目清单报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费 用 项 目 名 称 金额 备 注
合计 结转至附表1中
投 标 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或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表4其他项目清单报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费 用 项 目 名 称 金额 备注
合计 结转至附表1中
投 标 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或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表5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表报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备 注
1 规 费 结转至附表1中
1.1 其中:养老失业保险
1.2 基本医疗保险
1.3 住房公积金
1.4 工伤保险
1.5 生育保险
1.6 水利建议基金
1.7 意外伤害保险
2 税 金 结转至附表1中
合 计
投 标 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或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组成分析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单位 工程量 费 用 组 成(元) 价 格(元)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使用费 管理费利润 综合单价 合 价
本页小计
合 计
投 标 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或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表7乙供主要材料消耗量、价格分析表
第 页共 页 金额单位: 元
单位工程 清单编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等 特殊要求 单位 数量 单价
注:本表不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投 标 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或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图纸、施工方案
2016 (略) 三车间三通廊2.6米平台地面应急维修工程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项目概述
1.1公司简介
霍煤 (略) 位于 (略) 市境内,由国家 (略) 控股组建于2005年,注册资本33亿元。现有电解铝产能78万吨,自备装机2200MW。
公司主营电解铝生产加工和供热业务,铝产品主要包括品位99.70%和99.85%的铝锭、铝液及铝棒、铝合金锭、铝母线等。
公司2006年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国家标准认证,并持续获得保持注册证书资格,同年获得 (略) 第一批环境保护达标工作认定;2007年3月经国家发改委批准,获得氧化铝一般贸易进口资格; (略) “H&H”牌重熔用铝锭在上 (略) 注册成功; (略) 取得国家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资格; (略) 入 (略) 第一批符合新《铝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
1. (略) 自然条件
1.2.1霍煤 (略)
(1)地理位置及环境
霍煤 (略) 厂址在 (略) 市 工业园区,位于内蒙 (略) , (略) 、 (略) 、通 (略) , (略) 安岭南麓 (略) 草原的腹地,该区域的地理坐标为东经119°39′14″,北纬45°13′42″。厂址北距 (略) 市、中蒙边界分别为10 km和150 km;南距 (略) 市约324 km。
(2)交通运输条件:铁路、公路运输。
(3)气象条件
根据 (略) 提供的气象资料, (略) 在地区的主要气象要素如下:
年主导风向 SW
年平均风速 m/s 4.9
极端最大风速 m/s 20.7
年平均大风日数 d 61.2
全年平均气温 ℃ -0.5
极端最高气温 ℃ 33.6
极端最低气温 ℃ -37.6
年温差 ℃ 70.8
年平均降水量 mm 380.5
年最大降水量 mm 426.9
日最大暴雨量 mm 44.8
年平均蒸发量 mm 1700
年平均相对湿度 % 64.7
年平均气压 kPa 91.06
最大积雪深度 mm 210
年积雪日数 d 71~139
最大冻土深度 mm 2350
冻土期 d 236
1.2.2霍煤 (略) (略)
(1)地理位置及环境
(略) 位于 (略) 市 (略) 阿日昆都冷镇,霍林河水库的下 (略) 。地理坐标:东经119°31′~119°33′,北纬45°22′~45°23′。
(2)交通运输条件:铁路、公路运输。
(3)气象条件
(略) 历年实测主要气象资料统计如下:
累年平均气温 1.1℃
累年极端最高气温 37.1℃
累年极端最低气温 –39.4℃
累年平均降水量 358.0mm
累年平均蒸发量 1556.4mm(蒸发皿口径20cm)
累年平均风速为 4.1m/s
累年平均相对湿度 65 %
累年平均气压 914.7hPa
最大冻土深度 268cm
最大积雪深度 54cm
全年主导风向 WNW(14%)
夏季主导风向 WSW、WNW、NNW(7%)
冬季主导风向 WSW(24%)
基本风压 0.55kPa
基本雪压 0.30kPa
1.3本次采购工程施工范围及内容
施工范围:详见发包人提供图纸(或施工方案)
2.项目要求
2.1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清单:无
本次采购发包人负责向承包人提供水、电的接口,但承包人须根据其消耗量自付费用(装表计量:电费、水费按照发包人 (略) )。按 (略) 市用水、用电标准计取,施工用水按7.9元/吨,施工用电按0.79元/度(随 (略) (略) 调整)。水费和电费均已含在投标报价中,届时从承包人工程款扣除。
2.2承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清单: (略) 需材料均 (略) 采购,且相应价款计入投标报价之中。
2.3质量目标
工程合格率100%,杜绝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2.4安全目标
工程建设要实现人身死亡事故“零目标”。①杜绝人身死亡事故;②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③杜绝重大火灾事故;④杜绝主要设备的损坏事故;⑤杜绝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⑥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⑦杜绝重大垮(坍)塌事故;⑧避免和严格控制一般安全事故。
2. (略) 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管理要求
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 (略) 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
2.6发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考核
(1)文明施工、安全考核金额: *** 元;
(2)质量通病考核金额: *** 元;
(3)质量其他考核事项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7发包人对安全保证金收取额度:5万元以下(包括5万元)项目收取1000元,5万元以上项目按照中标额的2%收取(取整数),安全保证金收取上限不超过10万元;
2.8工程质量保修书:后附件一
2.9承包人的劳务和人员
承包人应提供与 (略) 有必要的劳务和职员,包括但不限于:
(i) 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的工程师;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专职安全工程师。
(ii)项目工程师和施工等方面的专发包人管人员,而该类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曾在规模和技术类似的工程工作的经验,并在适用条例要求范围内持有能提供服务的执照;
(iii)一名项目经理或其他代表(“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此名代表须是承包人组织机构的正式成员,他应从开始提供服务之日起一直到项目完工为 (略) 地 (略) ,并且对项目有充分的了解并有权代 (略) 本合同;
(iv)质量检验人员,这些人员应直接向 (略) 汇报而 (略) 地内的项目工作人员汇报;
(v)安全检查和保证人员,其全天的唯一工作、职责和责任就是确保按照本 (略) (略) 地附近的承包人 (略) 的工作和提供的服务都是以安全而谨 (略) 的,完全符合适用条例。他们均应直接 (略) 的高层领导汇报,而 (略) 地的项目人员汇报。
承包人应该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供为项目聘 (略) 有人员的履历表,并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安排发包人与他们面谈。此外,对上述第(iii)、(iv)和(v)类人员的选派,应与发包人协商并取得发包人的认可。承包人在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前,不得对任何属于该第(ii)、(iii)、(iv)及(v)类人员的职员 (略) 于主管或领导职 (略) 调动。发包人有权在任何时间要求调动和更换任何职员(不论是否曾经发包人事先审批),并以可为发包人接受的人员代之。承 (略) 有工人及劳务人员的雇用条件应符合中国劳动法及其他适用条例。
2.10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见后附件二
3.技术标准
本工程 (略) (略) 有效技术标准。 (略) 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包括但 (略) 述(截 (略) 有效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1]第5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投标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略) 令(2002)第22号];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 (略) 第323号令);
《 (略) 安全卫生设计规定》(88)中色安字第0958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略) 第549号令);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 *** );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略) 令[2006]第92号);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 6);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 *** 8);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 *** 9);
《铝电解生产防尘防毒技术规程》(GB/T *** 2);
《 (略) 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 *** );
《高温作业分级》(GB/T *** );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 *** 6);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 4);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 3);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 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 0);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 (略) 有害因素职业接 (略) 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
《 (略) 有害因素职业接 (略) 分:物理因素》(GBZ2.2-2007)。
《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办法》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 28-2002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 1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 T *** 4
《建设 (略) 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 (略) 理工作的通知
》建质[ * 号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 (2002年版)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 2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 9
《防雷接地工程与等电位联结》
《05D10标准图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 6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GB 50212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24
《钢材表面 (略) 理等级》GBT 8923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略) 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 7692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GB 12942
《钢结构防腐蚀涂装技术规程》CECS 343:2013
《 (略) 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28-2014
《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GBT ***
《金属波纹管膨胀节通用技术条件》GBT *** 8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 2)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JGJ81-2002)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 *** 4)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 6)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 *** )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JGJ *** )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 *** )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120-99)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JGJ *** )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 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 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 2)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 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 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 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 2)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 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 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 2)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 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 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 (GB/T *** 6)
《 (略) (略) 设计防火规范》(GB *** 6)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 2)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 3-2002)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 94-2008)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 *** 8)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 1)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 2)
《建筑产品信息系统基础数据规范》 (JGJ/T *** )
《混凝 (略) 理技术规程》 (JGJ/T *** )
《建筑遮阳工程技术规范》 (JGJ *** )
《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 (JGJ/T *** )
《择压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JGJ/T *** )
《矿物绝缘电缆敷设技术规程》 (JGJ/T *** )
《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T *** )
《倒置式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JGJ/T *** )
《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建筑技术规程》 (JGJ *** )
《大直经扩底灌注桩技术规程》 JGJ/T ***
《预制预应力混凝土装配学体式框架结构技术规程》 JGJ/T ***
《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 JGJ/T ***
《纤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JGJ/T ***
《抹灰砂浆技术规程》 JGJ ***
《混凝土结构用钢筋间隔件应用技术规程》 JGJ/T ***
《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规程》 JGJ/T ***
《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JGJ ***
《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 JGJ ***
《现浇混凝土大直径管桩复合地基技术规程》 JGJ ***
《地下工程渗漏治理技术规程》 JGJ/T ***
《建筑工程水泥一水玻璃双液注浆技术规程》 JGJ/T ***
《装置箱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技术规程》 JGJ/T ***
《建设门窗工程检测技术规程》 JGJ/T ***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基础数据标准》 JGJ/T ***
《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架安全技术规程》 JGJ ***
《喷涂聚防水工程技术规程》 JGJ ***
《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 JGJ ***
《施工企业工程施工技术标准化管理规程》 JGJ ***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JGJ ***
《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 JGJ/T ***
《钢筋阻锈剂应用技术规程》 JGJ/T ***
《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 JGJ/T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 JGJ/T ***
《 (略) 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 JGJ/T ***
《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 JGJ/T ***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JGJ/T ***
《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 JGJ ***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JGJ ***
《补偿收缩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JGJ ***
《清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JGJ ***
《建筑外墙清洗维护技术规程》 JGJ ***
《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
《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 JGJ ***
《 (略) 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 JGJ ***
《建筑轻顶条板隔墙技术规程》 JGJ ***
《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 JGJ ***
《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 JGJ ***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JGJ ***
《 (略) 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 ***
《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 JGJ ***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JGJ ***
《通风管道技术规程》 JGJ ***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抗震设计规程》 JGJ ***
《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 JGJ ***
《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2002年版)》 JGJ ***
《贯入法检测砌筑砂冻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JGJ/T ***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 ***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
《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CJJ/T ***
《预应力混凝土桥梁预制节段逐跨拼装施工技术规程》 CJJ/T ***
《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CJJ6-85
《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检验标准》 JGJ ***
《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 ***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 JGJ ***
《 (略) 络计划技术规程》 JGJ/T121-99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 JGJ116-98
《冷轧钮钢筋混凝土构件技术规程》 JGJ ***
《 (略) 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 ***
《建筑工程饰面砖粘接强度检验标准》 JGJ ***
《钢筋锥螺纹接头技术规程》 JGJ109-96
《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技术规程》 JGJ108-96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程》 JGJ ***
《机械喷抹灰施工规程》 JGJ/T105-96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 JGJ104-97
《建筑抗震试验方法规程》 JGJ101-96
《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95-2003
《基桩低压变 (略) 检测规程》 JGJ/T93-95
《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T92-2004
《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 JGJ89-92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88-92
《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 JGJ85-2002
《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 JGJ82-92
《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 JGJ81-2002
《 (略) 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 (略) 理技术规范》 JGJ79-2002
《网架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GJ78-91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JCJ77-2003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73-91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JGJ/T70-2009
《混凝土用水标准》 JGJ63-2006
《网壳结构技术规程》 JGJ61-2003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混凝土减水剂质量标准和试验方法》 JGJ56-84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55-2000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JGJ53-93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52-2006
《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 JGJ51-2002
《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 JGJ34-85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
《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JGJ29-2003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 JGJ/T27-2001
《回弹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JGJ/T23-2001
《钢筋混凝土薄壳结构设计规程》 JGJ/T22-98
《V型折板屋盖设计与施工规程》 JGJ/T21-93
《冷拔钢丝预应力混凝土构件设计与施工规程》 JGJ19-92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18-2003
《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 0
《 (略) 检测技术标准》 GB/T *** 0
《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 GB *** 0
《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建筑工程应用技术规范》 GB *** 0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 *** 0
《铝母线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 0
《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 0
《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GB *** 0
《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 GB *** 0
《冶金除尘设备工程安装与质量验收规范》 GB *** 0
《建材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 0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GB/T *** 9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 GB *** 9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GB *** 9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 GB *** 9
《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 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 8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与检查规范》 GB *** 8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GB/T *** 7
《预应力混凝土路面工程技术规范》 GB *** 7
《冶金电气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 GB *** 7
《冶金机械液压、润滑和气动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 GB *** 6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 6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 *** 6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 GB *** 5
《 (略) 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 5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 4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 *** 4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 GB *** 4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 *** 1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T *** 2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T *** 6
《 (略) 检测技术标准》 GB/T *** 0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 *** 7
《电梯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 2
《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 7
《供水管井技术规范》 GB ***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 6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
《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
《破碎、粉磨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
《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
《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 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
《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定统一标准》 GB ***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
《 *** 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 5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 ***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 2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 *** 8
《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 ***
《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 GB *** 1
《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 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 1
《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 2
《建设 (略) 供用电安全规范》 GB ***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 ***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GB *** 8
《电气装置安装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 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 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 6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 ***
《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 GB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 *** 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4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48-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47-90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 8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 7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 8
《电力变压器试验标准》GB/T *** 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 * 61.17-2002
《冶金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YBJ ***
《冶金电气设备安装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YBJ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安全技术条件》(GB * 93)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安全技术条件》(GB * 09)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GB * 09)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GB * 09)
《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 4)
《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 *** 2)
《工业炉水泥耐火浇注料冬期施工技术规程》(CECS27:90)
《有色金属工业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 1)
《重有色金属冶炼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 1)
《霍煤 (略) 建设工程管理相关制度及安全管理相关制度》
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 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单位 (略) (略) 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 (略) 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 (略) (略) (略) 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略) : (略) :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件二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施工安全文明生产协议书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 工程安全、优质、高效地按期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略) 关于工程建设承包人管理程序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经协商,合同协议双方达成如下安全生产协 (略) :
一、本协议作为 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按全口径统计)
1.杜绝人身死亡事故;
2. 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
3. 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4. 杜绝主要设备的损坏事故;
5.杜绝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6.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7.杜绝重大垮(坍)塌事故;
8.避免和严格控制一般安全事故。
三、承包的施工项目和内容范围:
详见主合同承包项目的内容和范围。
四、双方安全责任和义务
1.业主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1.1负责对承包人工程建设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资格的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单位工作业绩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和特殊工种工人的上岗资格证书等,核实后留复印件备案。
1.2在开工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向承包人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宣传发包人在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 (略) 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1.3在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上依照发包人《安全文明施工总策划》进行策划,并依照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制定发布建设项目安全方针、目标。
1.4对承包人制订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包括机构人员组织措施、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 (略) 审核,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1.5保证按合同,在工程 (略) 竣工验收或约定期限,在无任何争议的前提下,履行合同相关付款协议。
1. (略) 总体协调管理,对施工中出 (略) 为,有权纠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对不服从安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管理混乱的施工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限期退出。
1.7 (略) 有关规定预留相应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保证金10万元(不超过合同总额的2%)。待工程竣工移交后,经安委会审查:
①不发生任何事故,返还保证金(因违章罚款扣除的除外);
②发生不同级别事故,相应扣除不同比率的保证金数额,余额返还(因违章罚款扣除的除外)。
1.8承包人在本项目工程中,如违反了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发包人(包括监理方)安监人员有权按发包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的 (略) (略) 罚,罚款在保证金内扣除, (略) 分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注:按国家“安全生产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发包人、监理的安监人员对承包人因违章和事故的罚款可从100元~500 (略) 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可按国家“安全生产法” (略) 以50000元以下的罚款。而触及刑法的,则 (略) 理。)
1.9承包人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做出了显著成效的,发包人依据有关奖惩管理规定适当予以奖励。
2.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2.1负责向发包人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证书;单位工作业绩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专职人员和特殊工种工人上岗资格证书等。
2.2负 (略)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成立本项目的安全管理监督机构,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监督体系的各项管理制度, (略) 。
2.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包括机构人员组织措施、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监理(如有)和发包人审 (略) 。承包人应按照经发包人审核的有关措施, (略) 有关安全规定,把安全措施落实到施工过程的每个环节。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 (略) 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如有)签字后,由专职安全生产 (略) 现场监督实施。
2.4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必须组织本项目全体员工学习掌握施工组织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传达贯彻发包人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略) 安全教育和考试,并留有记录。
2.5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 (略) 国家及上级主管机关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令法规,遵守发包人及其上级单位在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略) 好投标书和工程合同书中陈述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义务和承诺,自觉接受发包人的检查和监督,并对检查的问题整改闭环。
2.6承包人法人是承包人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安全施工负全责。现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略) 安全的直接管理责任者。承包人应建 (略) 络,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并定期向发包人汇报安全管理状况。专职 (略) 应佩戴明显标志。现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的任命须报发包人备案,如有变更,必须书面通知发包人。
2.7承包人必须在取得发包人许可开工的书面通知之后方可开工,否则由此造成的安全责任完全由承包人承担。
2. (略) 工程负责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发包人的安全例会,定期汇报安全工作,掌握发包人的安全目标、相关动态和要求,并及时组织传达、 (略) 。承包人自身的安全文明施工、每周安全活动、班前安全交底、安全工作例会和安全检查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并记录完善。
2.9发包人组织的一切安全生产活动(包括:安全学习教育、安全考试、安全宣传、安全生产月/周、安全无事故竞赛等活动),发包人有要求时承包人应积极响应参加。
2.10承包人配备能满足施工需要的、符合安全规定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用具,操作使用人员应培训合格。开工前必 (略) 的作业环境、工器具安全状况、现场 (略) (略) 认真检查,并向工作人员交底,符合要求后方可作业。
2.11承包人参与施工的职工应身体健康,满足施工要求。严禁录用有职业禁忌症者,严禁使用弱、残者和童工。承包人应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
2.12承包人必须按国家规定为其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并监督正确使用与佩戴,施工人员未正确使用与佩戴,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2.13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有关的《安全文明施工总策划》进行布置与落实,应在建设、投产期间,严格控制各种习惯性违章,杜绝一切人身死亡、重大机械设备损坏、火灾、交通以及其他重大事故发生。
2.14凡由承包人责任造成的事故(含工伤),由承包人 (略) 经济损失和事故责任。
2.15承包人发生安全事故后,必须按照“四不放过” (略) 理,并按规定统计上报,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除立即上报承包人隶属上级外还应及时报告发包人,如迟报瞒报导致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2.16如有分包,承包人必须将分包单位的资质等情况及时报给发包人,经发包人审核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和进入工地施工。分包商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均由承包人安监机构负责、统一管理,所有安全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严禁以包代管。
2.17承包人应针对本工程施工特点及技术要求的措施,认真做好危险源的辨识和防范工作,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应特别加 (略) 位和环节的安全控制。
五、对承包商的其他要求
1. (略) 分
1.1承包商单位必须成立独立 (略) 门, (略) 必须配备安全工程师负责主抓安全文明施工的日常管理。
1.2承包商单位必须为 (略) 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
1.3承包商单位及分包单位的法人委托书 (略) 进行公证。
1.4承包 (略) 必须配备有机械管理人员上岗 (略) 管理施工机械。( (略) 门培训考核发的上岗证)
1.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办理跨省使用安全使用许可证。(属 (略) 门批准手续)
1.6承包单位必须设有负责自身区域防火,防盗,防突发 (略) 。
1.7承包单位必须统一着装。( (略) * 人员与发包单位人员着装要统一)
1.8承包单位必须统一安全帽样式、颜色、标识、编号。( (略) * 人员)
1.9承包单位必须成立专业安全文 (略) ,负责责任区内的日常性清扫保洁工作。
1.10 (略) 的钢管式脚手架 (略) 检验(厚度、材质)和统一漆色。
1. (略) 内任何区域土方开挖的同时必须将回填土及弃土外运,回填土运到指定地点规范堆放,弃土由土方开挖责 (略) (略) (略) 理。
1.12施工生产、 (略) 产生的固定(液体)废弃物及垃圾由产生的 (略) 外运联系外理。(要符合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
1. (略) 理施工产生的泥浆及废水由产生的责任单位 (略) (略) 理。(要符合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
2. (略) 分
2.1各承包商单位划分的责任区道路,(除设计有的主施工道路外) (略) , (略) , (略) 地面要采取硬化措施。
2.2建筑工程施工必须采用四周全( (略) )封闭的措施。(封闭与主体建筑同步和同标高)
2.4禁止使用竹芭作施工通道跳板使用。(只能作为交叉作业分层隔离使用)
2. (略) 禁止搭建砖混结构的临时建筑。
2.8施工电源必须采用“三项五线制”的供电方式。
2. (略) 区域禁止架设施工用电线路。(采用地下直埋电缆方式)
2.10电焊机必须采用集装式统一布 (略) 管理,
2.11承包商单位必须统一本单位一、二、三级电源箱的标准和颜色。
2.12承包商单位的责任区必须采用通 (略) 封闭。(如高速路旁的围栏)
2. (略) 禁止使用老式直流电焊机。
2. (略) 禁止使用普通胶盖刀闸开关。
2. (略) 禁止使用无保护罩 (略) 照明。
2. (略) . (略) 必须设置集中广式照明灯。
2.21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施 (略) 禁止使用。
2.22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施 (略) 禁止使用。
2.23己超出规定使用年限的大型施工 (略) 。( (略) 门己不给检验发证的)
2.25生活区,生产区,办公区之间要采用通 (略) 封闭隔离。
2. (略) 施工搭设的脚手架作业面上跳板不少于两块。(包括独立基础柱施工)
2. (略) 的灭火器必须装在专用箱内存放。
2.30楼层间较大的孔洞,周边设标准围 (略) 进行封堵。(较小的孔洞用钢制标淮盖板封堵)
2. (略) 使用的卷扬机必须设标准的防护棚。
2.32进出高层建筑物的通道必须搭设标准的上盖双层的防护隔离棚。
2. (略) 有垂直上下的软梯,钢梯,吊车爬梯必须全程设防坠落措施。(速差器,防坠器)
2.34外墙 (略) 使用滑板作业,必须设单独的防坠保护绳并同时使用(速差器,防坠器)
2. (略) (略) 走的临时通道必须设水平手扶安全绳。
2.36超过地面两米以上的脚手架通道 (略) 台临边必须设标准的挡脚板。
2. (略) 必须分区设置统一标准的吸烟点,饮水点。
2.39各单位责任区内必须设置统一设计的标准卫生间,责任单位并负责日常保洁管理。
2.40各单位负责责任区道路的日常保洁工作。
2.41责任区域(场区主道路) 旁的安全围栏由管理单位提出统一标准,责任单位负责制作管理。
3. (略) 分
3.1建筑成品(砼柱)距零米地面1.5米以上及各层(砼柱)距层间地面1. (略) (略) 保护。(四角用木板.砼柱表面用塑料布或彩条防雨布)
3.2各控制室,配电间,平台地面砖施工后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地板革、木板等)
3. (略) 安装的电气盘柜在安装调试过 (略) 外表面油漆的保护。(彩条布)
3.4不准随意在结构、墙板、楼板上开孔,如需要开孔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后,采用水钻和水泥切割的方法,方可施工。
3. (略) 安装的精密仪器和设备完装后至机组移交前需采取保护措施。
3.7建筑施工的基础 (略) 分及地角锣栓安装前需采取保护措施。
3.8建筑施工完的梁柱,钢架梁柱,设备基础需作吊挂 (略) 必须采取保护措施。
3. (略) 沉降观测点, (略) 测量点需全过程设保护设施。
3. (略) 严格禁止在己施工完的路面, (略) 拌灰。
3.11履带式吊车,推土机,挖掘机在己施工完的路面、 (略) 驶必须采取全程保护措施。
3.12小型办公机动车,自行车,摩托车必须存放在统一指定的区域。
六、其他约定
合同协议双 (略) (略) 列条款。 (略) (略) 协议规定条款,经劝告无效,业主有权提出警告、罚款直至解除承包合同。
在主合同范围内增加的施工内容同样适用本协议。
工程竣工后必须持本协议, (略) 门按照前述条款办理 (略) 理手续后, (略) 结算,否则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正本四份,业主三份,承包商一份;副本六份,合同协议双方各执三份。
协议有效期限:本协议随主合同同时生效,至主合同承包项目竣工完成验收后失效。
发包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承包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现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采 (略) 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 (略) 分。
(3)我方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 (略) 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和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项目经理 1.1.2.4 姓名:
2 工期 1.1.4.3 天数: 日历天
3 缺陷责任期 1.1.4.5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略) 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
(采购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保证: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7日内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1. 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简明扼要地说明施工方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冬雨季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等主要措施。用图表形式阐明本项目的施工总平面、进度计划以及拟投入主要施工设备、劳 (略) 、项目管理机构等。
2. 图表及格式要求:
附表一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劳 (略) 计划表
附表三 进度计划
附表四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kW) 生产
能力 (略) 位 备注
附表二:劳 (略) 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 (略) 情况
附表三:进度计划
1. 投标人应递 (略) 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采购文件要求的 (略) 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 施工进 (略) 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 (略) 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注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二)项目经理简历表
应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略)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略)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略) 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四)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略) 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五)其他资格审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