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审批服务管理 (略) *家沟四亮滩段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4日-2024年1月10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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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家沟四亮滩段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 | 宁夏回族 (略) (略) 马家滩镇 | (略) 水务局 | 宁夏 (略) | 项目位于宁夏回族 (略) (略) 马家滩镇,起点地理位置坐标为E:106°35′5.844″N:37°48′37.953″,终点地理位置坐标为E:106°36′39.468″、N:37°48′8.058″。 建设内容:项目永久占地34666.63m2、临时占地21733.31m2,主要建设内容为:①新建导洪工程:新建导洪堤总长2.47km,砌护段长1.97km。②新建防汛道路工程:铺设5m宽砂石防汛道路,总长3.1km。项目总投资768.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万元,占总投资4.03%。 |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⑴废气防治措施 ①施工场地土方开挖和建筑材料的堆放过程产生的粉尘、扬尘:对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洒水抑尘;②运输车辆在运载过程中,对水泥、沙子等建筑材料及临时堆土采用苫盖措施严密遮盖;③对施工机械和车辆加强管理和限速控制,有效控制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引起的扬尘污染。 ⑵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生活区设置环保旱厕,定期清掏用于绿化施肥;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洗漱废水,集中收集后直接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设临时沉淀池,施工车辆、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⑶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要求。 ⑷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送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施工期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和堆放。 2.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⑴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⑵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⑶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无噪声产生。 ⑷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无固废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