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二、建设内容
大辽河口、团山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地、月亮湾
三、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完成修复总面积 1630.34ha,整治修复岸线长度 2951.90m,其中修复砂质岸线 1287m、生态护岸 1664.90m;整治修复滨海湿地面积1555.22ha,其中保育和种植盐沼植被面积269.69ha、浒苔防治面积1006.83ha。
四、投资及资金来源
计划总投资*万元,其中拟申请中央资金*万元,地方投入资金*万元。
五、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十日内,(公示期2024年9月23日-2024年10月3日),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建设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 (略) 站前区辽河大街东14-5号
联系人:鲍先生
联系电话:0417-*
评估单位: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1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