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8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该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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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科左中旗保康镇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略) (略) (略) 年产*立方 (略) 材料生产线项目 | (略) 科尔沁左翼中旗保康工业园区 | (略) (略) (略) | 内蒙古利永贞 (略) | ㈠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利用现有2000型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占地面积1000m2、4座沥青储罐、冷料斗7个、上料车间70㎡、1台1t/h燃生物质导热油炉、变电箱及其他附属设备;利用现有综合办公室415㎡、锅炉房30㎡、危废暂存间10㎡、门卫60㎡、骨料堆场*㎡;新建1条3000型沥青生产线其附属设备,占地面积1400m2、新建骨料车间*㎡、新增1座500m3沥青储罐,3座50m3卧式沥青储罐、新建生物质燃料暂存库90㎡、新建生物质锅炉房30m2,内设1台1t/h生物质导热油炉、50m2天然气储存区,内设4500m3天然气撬车。本项目建成后年产沥青混凝土*m3。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一、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土地挖掘,地面平整、厂房建设等产生的扬尘,主要污染物质为TSP,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气通过洒水抑尘,降低车速等措施后,对周围的空气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骨料装卸及堆存在全封闭的骨料车间内进行,采取全封闭控制措施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骨料运输废气原料输送工序中输送皮带进行封闭处理措施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矿粉仓储废气仓顶设置小型滤筒式除尘器处理,经除尘器过滤后绝大部分颗粒物返回粉仓。满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导热油炉废气燃烧废气+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0m排气筒DA003排放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新建燃煤锅炉排放标准限值。骨料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筛分废气、搅拌废气、沥青呼吸废气2000型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废气通过管道负压收集后,由电捕焦油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3000型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废气通过管道负压收集后,由电捕焦油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二、水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冲洗施工器材的冲洗废水和冲洗泥浆废水、生活废水。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等,经化粪池处理后统一排放。运营期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由于水质简单,经10m3化粪池沉淀后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定期清运至保康镇污水处理厂处置,不直接外排。 三、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经室内隔音和距离衰减,满足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其他施工废料、废弃土方、生活垃圾。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建筑垃圾采取有计划堆放,分类处置、综合回收利用后,按当地环保及城建部门要求送相关建筑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运营期;生物质导热油炉燃烧产生的滤渣和除尘灰,统一收集在厂区锅炉房暂存,定期外售;电捕焦油器产生的废沥青焦油、废活性炭在10㎡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废导热油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厂区垃圾桶中,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置;2000型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和3000型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各自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回用于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