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通 (略) 年产2.5万吨生物质清洁能源颗粒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海门区江心沙农场16大队120-1号
建设单位:南通 (略)
编制机构:南京 (略)
项目概况:根据环评结论、技术评估意见,在建设单位全面落实报告表内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南通 (略) 年产2.5万吨生物质清洁能源颗粒新建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可行。本项 (略) (略) 空置厂房,地址位于海门区江心沙农场16大队120-1号,用地面积2800㎡,总投资额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设备主要为生物质颗粒机、切片机、遴选机、提升机、筛分机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切实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购低噪声设备,并将强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厂界的位置,同时采取有效消声、隔声措施,并加强厂区绿化,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2、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近期清运至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待区域管网铺设到位,接管排至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3、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有组织废气控制措施,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规范的要求。同时加强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有效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污染物执行标准见《报告表》表3-5。排气筒按规范进行设置。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其他固废妥善处理。各类固废的处置均须按相关固废管理要求办理相关转移和处置手续。
5、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环境风险和安全事故的防范,建立健全风险应急预案,杜绝因风险事故的发生而引起的环境污染。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513-*
电子邮件:*@*q.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