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宁县林火视频智能监测前端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长宁县林业和竹业局 | ||
行政区域 | 长宁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30日 15:20 |
开标时间 | 0002年11月30日 00:00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长宁县林业和竹业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宁镇竹都大道三段6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中诚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宁县长宁镇宋家 (略) 2号楼4-1、3号楼4-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长宁县林火视频智能监测前端项目-文件集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N*3
采购项目名称:长宁县林火视频智能监测前端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1
终止原因: (略) 核心产品型号与检测报告型号不一致; (略) 宜宾分公司未提供检测报告;成都 (略) 核心产品型号与检测报告型号不一致; 河北时创 (略) 未提供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谈判终止。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投诉受理部门:长宁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1-*。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 (略) ”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宁县林业和竹业局
地址:长宁镇竹都大道三段6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中诚 (略)
地址:长宁县长宁镇宋家 (略) 2号楼4-1、3号楼4-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略) 中诚 (略)
2024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