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新 (略) (略) 危险性房屋加固改造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 | ||
行政区域 | 陕西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05日 17:0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1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9月19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 ||
预算金额 | ¥15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浩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 | ||
采购单位 |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新城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9-*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高新 (略) 1 号汇鑫中心 D 座 2206 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 |
项目概况
(略) 新 (略) (略) 危险性房屋加固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QB-*-CS
项目名称: (略) 新 (略) (略) 危险性房屋加固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4 个月
采购包2:4个月
采购包3:自签订合同进场现场检测后,20 个工作日完成鉴定。
采购包4:合同签订后 15 工作日内提供改造加固设计图纸、施工图预算文件。并配合采购人完成图审等相关审核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第一期七号楼加固和 1 号、13 号平房拆除)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8)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9)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10)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磋商声明》,视为独立磋商,不分包。
(11)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建筑物结构补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
合同包2(第一期七号楼加固和 1 号、13 号平房拆除监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8)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9)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10)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磋商声明》,视为独立磋商,不分包。
(11)具有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以上(含*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无在监项目(提供承诺函)。
合同包3(第一期七号楼房屋安全性 及抗震鉴定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8)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9)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10)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磋商声明》,视为独立磋商,不分包。
(1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的安全鉴定机构
合同包4(第二期 6 号、8 号、11 号 平房和六号楼加固设计、 编制工程量清单、造价)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8)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9)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10)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磋商声明》,视为独立磋商,不分包。
(1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 业(建筑工程)*级资质;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05日 至 2024年09月1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 (略) (www.ccgp-http://**)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 (略) (以下简称“ (略) ”),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 (略) (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 (略) 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 (略) 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 (略) 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 (略) 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 (略) 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 (略) 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 (略) -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供应商需要在线上提交所 (略) 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线下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密封。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3)线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线上开评标时间一致。
(4)纸质投标文件可邮寄递交,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略) 高新 (略) 1号汇鑫中心D座2206室( (略)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
地址: (略) 新城 (略)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高新 (略) 1 号汇鑫中心 D 座 2206 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浩
电话:029-*
(略)
2024年09月05日